“阿煜,我叫云菲霜,今年,我二十了,我是先王第十一女,我的母亲叫何莲。”
云菲霜低低地说着,那寂寞的声音在大殿里回荡着、回荡着煎。
慢慢地转身,走向了那张龙椅,她轻抚着龙椅的扶手,似乎上面还有安阳煜的抚摸过后的温度,她慢慢地坐下去,微笑着看向空荡荡的大殿。
曾经,她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成功了,她又站到了安阳煜的身边,甚至有一段时光,他对她很温柔,很体贴,就像是五年前一样。
那烛芯儿噼哩叭啦地跳跃着,溅出点点火星来,老人们都说有这样的火星子是有喜事来临了。
那一年随父亲进宫的时候,也有这样的火星子。
她想,若自己愚笨一些,和姐妹一样不懂诗词歌赋,云大儒便不会带她进宫,她也不会看到宣璃,太后便不会发现那颗怀春的少女之心。
她若不是迷恋上了宣璃,便不会听从太后的调摆,信了那魅毒之说,到了安阳煜的身边,并且爱上那三个月的时光。
三个月,九十一天,却犹如一生。
她一生的快乐都在那三个月之中透支完了,那九十一天中,是她的真性情完全挥洒的时光,她享受并且怀念着那段时光戒。
她忘不了安阳煜第一回看到她的模样,笑着从树下跳下来说:
“你就是新派来的宫女?你叫什么名字?我这宫里好久没有漂亮的宫女来过了。”
他说她漂亮呢!她大胆地看着这位被人遗忘的皇子,他那样的年轻,那样的富有朝气,那样的……出自内心的与世无争地快乐着。
他不懂得仇恨,不懂得斗争,只是纯纯地喜欢上了她,他总只叫她梦儿,他为她梳头,挽发,给她画眉,点上胭脂,还为她亲手做出海棠木的镯子。
她生平第一回,如此被人喜欢、疼爱、重视,生平第一回感受到来自异性的温暖,那对宣璃一见钟情的少女心慢慢向她的“兄长”敞开了。所以,她不顾一切地付出了感情,并且和他沉沦于肌肤之亲。
他们两个在一起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那样生涩却又火烫的第一次。她被那爱冲晕了头脑,忘了自己应该叫这个人为“兄长”,忘了太后的警告。
直到怀上孩子之后,她才害怕起来,兄妹生下来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她去见了太后,太后于是把她调了回来,藏进了宫中,打掉了孩子之后才送她归家,那是太后唯一次对别人仁慈,可能也是因为拥有相同的心境,都想爱而不能爱吧。
一切,似乎恢复了平静。
只有她知道,她这辈子都要受制于太后了。
她夜夜眺望着皇宫的方向,想着,她的阿煜在干什么,她的阿煜会不会想她……
也只是想想而已,她又能如何呢?她没有太后那样的能耐,能找人做出那样精美的面具来,更没有能耐再走出云府大门,更不希望……以妹妹的身份去害得他被天下人耻笑!
何况太后,只需要一根手指头轻轻一辗,便能置他和她于死地。
她几乎认为,这辈子不可能再见到他的时候,他登基为帝了!天知道她有多么高兴,为他而高兴!可是,天知道她又多么为他担心,太后那么厉害,他如何才坐得稳这天下……
可是,她的阿煜再不是以前的阿煜了,他成熟了,厉害了……也慢慢开始忘掉她了。
一切都变得平静的时候,她突然知道了一个让她兴奋的事实:
安阳煜根本不是先王之子,这便是当年贵妃失宠的真实原因!她不是因为生病而容颜憔悴,而是因为……红杏出墙!先王震怒,却又不舍杀死贵妃,又见她为自己生下了一子,所以只将她母子弃于偏隅之处,任其自生自灭。自然,若无人帮贵妃隐瞒,对宫中药录做了手脚,安阳煜也活不到今天。
只是,云菲霜高兴得太早,她来晚了!云雪裳已经开始取代她在安阳煜心中的地位!
五年的时光,足以改变一切,就在崔梦消失之后。
她脱去了华美的锦衣,里面是一袭绿色的,她穿这种颜色最好看。她轻笑着,收拢了双腿,紧紧地抱着膝盖,慢慢地缩成了一团,那明黄的烛光猛地跳跃了一下,她的脸色开始变得青紫起来,他给她的,正是墨脱之毒。既然以墨脱开始,便以这个结束吧,她把一切,都还给他去。
只是,阿煜,你不用说,我也早有了求死的心,没了你的爱,我不想活下去,只是,阿煜,你怎么能亲口说出你不想我活着的话呢?
烛光灭了,一片漆黑,吞噬掉了那纤细的生命。
殿外,如此的安静,原本喧闹的皇宫突然就安静得如同没有人一般。
安阳煜静立于院中。
他从未想像过是这样的局面,今晚他走进大殿的时候,甚至希望云菲霜的脸上也能取下面具来,还给他一个活生生的梦儿。
可是,世间无梦儿
……他的心又是一阵剧痛,痛得像是有一只粗糙地长满了尖刺的手伸了进去,用力地揉着,要把它揉碎一般。
红衣母子是他前年救下的,并且安排她们住在残月门后的山中。
红衣性格刚烈,夫君在江湖上也曾经赫赫有名,被仇人杀害之后,她硬是凭着一股胆量将那人杀死,结果引来了对方满门的追杀。他偶然间将红衣母子救下,互相欣赏,并且成为至交好友,不过红衣生性孤傲,自被他救下之后,便不愿意与外人接触,所以甚少人知道她的存在。
他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