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直都忽略了,但年龄上的差距还是在那儿的。他年长她九岁有余,而她虽已为人妇,但也还是个十七岁的女孩儿。她这个年纪的女子,是该有着更为丰富的生活,而不是整天苦闷在家里的账房里,随着他二婶算账。但是她似乎从未在这一点上心存抱怨过,反倒是能够自得其乐。这让他更觉歉疚,便愈发地想要对她好了。
她于他来说,就像是座尚未开采完全的宝藏,每接近她一分,便能发现多一分的惊喜。
也是,他的女孩儿,怎能不优秀?
人常说,有多大的能力,就要负起多大的责任。可他只想自私一点,能守着一家老小平安无虞就已足够。争名夺利的事情,他向来没兴趣参与。所以即便他也有着领兵打仗的能力,但他还是谢绝了那些意欲拉他参军的势力。
后来日寇侵华,北方各省连连告急,无可奈何之下,他还是上了战场。因为他知道,敌寇一日不除,他的家也保不住。
他本来答应了她,不会离开她的。可他这一上战场,便就离开了她十年之久。好在,他终于还是回来了。
在战场上,他时有听说她的消息。
他听说,她以一人之力,撑起了易家的工业,并用所赚来的钱,尽数充军,为的就是补充军用,为的就是能够解决他的后顾之忧。
得妻如此,他何其有幸?
不过最后,他还是失信于她了。他答应过她会完整无缺的回来,可是他却在战场上失了两条腿。他也知道她是个爱美之人,因此每当对着水面看见脸上那条狰狞的疤痕,他便害怕她会嫌弃他。嫌弃他没了双腿,再也不能背着她去看香山的红叶了。嫌弃他毁了容,变得难看了。所以战争结束后,他却让卫景带回去了他战死了的消息。
他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才产生了这样可笑的想法,所以时经八年的战争结束后,他便匿了身份姓名,独自去了香港——那个时常听她提起过的繁华都市。
她喜欢旗袍,所以他便利用所剩的余钱在某个街角开了一家旗袍店。本来他打算着,就守着这家旗袍店,过完残生的。可是,她还是找到他了。
那天,她狠揍了他一顿,并没有顾忌他是个残疾。
他知道自己该打,尤其在看见她那止不住的泪水时,他便觉得用混蛋都不足以形容自己了。
他当初一定是脑子抽了,才会认为与其让她看见自残废的样子,还不如告诉她,他已经死了。
她是那样的爱他,告诉她他的死讯,才是对她最大的打击。
她哭着哭着,又赖在他的怀里笑了。就跟那时候一样。虽然彼时的他已经是个五十多岁的糟老头子,而她也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了。但年龄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论再过十年、二十年,她还是那个小了他九岁有余的小娇妻,他也还是那个年长了她九岁、还厚脸皮地啃了她这株嫩草的“老牛”。
她一如曾经那般,双手捧着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说道:“从今以后,你就再也没办法离开我了。”
他们共育了两个孩子。儿子留在了京城,继承了家族的工业。女儿比较爱玩,大学毕业后就周游世界去了。
而他们夫妻俩,就留在了香港,共同经营着这家旗袍店。
多年以后,他眼睛也昏了,皮肤也起褶子了。而她也已两鬓苍白,牙也掉光了。
他喊她老太婆,她喊他老头子。他们俩,常常坐在公园里晒着太阳。但他们谁也不敢在太阳底下睡着,生怕一睡着就再也醒不过来了。虽然,他们都知道,即便不在太阳底下,睡着后也不一定能醒的过来。
他不怕死,只是怕闭上眼睛后就再也看不见她了。他不知道,来生是否还能有那个运气,再碰到她。
在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他握着她的手,跟她说,若有来生,他还去找她。
她笑着说,好啊,我等你,等你来找我。
她说,我若没到,你可不许先离开。
他笑着答应,来生,我一定会早点找到你,你也不许跑太远了。
她笑着点头,眼里似乎有泪水涌动的痕迹。
她应该是还有说些什么的,可是他却听不清了。渐渐的,他也看不清了。
恍惚之中,似乎有道从光年之外传来的声音在唤他。
师尊。
他看见了一只向他飞来的小凤凰,扇动着翅膀,似来接他一般。
那凤凰好生眼熟呵,但他却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还是说,人死之后,来勾魂的不是黑白无常,而是眼前这只小凤凰?
谁知道呢。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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