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我办公桌前,我忙坏了!
一个一个地联系,准备提前请那些网站、写网文的记者等吃个饭、给他们定个方向。
阿雅代表我公司策划部,陪着我去,还有她妹妹余媛媛......
我要制造“头条新闻,”让全世界都知道,在下周“圣保罗夜总会”举办庆祝我18岁生日的y。
其实,因为“绑架”之事,我已是半个“网红”,只不过我的角色有点尴尬,是被“绑架”的“网红”、我那“富豪”老妈---夏总捡回来的“女儿”。
我的故事,比较精彩,网站记者们络绎不绝,没有一个拒绝的!
不过,下回,我要变成抓到绑匪的“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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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到晚上,跟老妈坐上宝马车回到别墅。
开车的当然还是信得过的、吴妈老伴贾哥......
刚吃完晚饭,那个女妖精的电话来了,又是没来电显示。奇怪!请来的网文记者还没开始写,她就来挑战啦?
“怎么样?胖丫,估计越来越胖了吧?都像你那样,你妈的服装工厂都要倒闭。”女妖精习惯戏弄我开局。
这回,我一点都不生气:“胖人有胖人的可爱,我觉得我过得心安理得,不像某些人......”
对方老油条:“早着呢,你以为现在就是结局?不管怎样你是个女的。”
“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是女的?”我纳闷。
对方,轻蔑地笑了一下:“我当然是女的,不过,很快你就会有“竞争对手”!”
我真的给搞蒙了!乱七八糟、什么跟什么?
“你要竞争什么?我又要与你竞争什么?”实在不明白......
对方口气变硬:“几次给你打电话,叫你退出那个家,你不但不退,反而还去老妈公司上班!”
“我为什么要退?那也是我的家呀!胚!你算哪根葱?有什么权利来告诉我该做什么?什么东西!我老妈是你叫的吗?贱货!”我忍不住骂起来,也想激怒她,过两天在网上看到网文:我老妈为我---18岁生日举办y庆祝活动。
她,最好能“抛投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