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为了娶到漂亮姑娘,都使尽了浑身解数,穷小子卖井水饮料,富家小子就卖果汁。可是穷小子的买卖没有成本,卖多少钱都是赚,富家小子却是有成本的,时间一长,富家小子自然就输了。
穷家小子虽然赢了一筹,但是他的财富毕竟还是远远比不上富家公子的身家,并不能让那个漂亮的姑娘满意。所以不论俊俏的穷小子如何恳求,人家姑娘就是不答应穷小子的求婚。心急如焚的穷小子再也等不及了,于是决定出售一部分苦水树果。也正是这部分苦水树果,要了他的命。”
蓝月好奇道:“这是怎么意思呢?难不成还有人谋财害命暗杀他?穷小子武艺高强,应该也不怕暗杀吧?”
“倒不是暗杀。是他把积聚毒素的发黑的苦水树果卖了。买去苦水树果的人也是为了生产井水来卖的。果子用不久就失效了,人家自然好奇。结果就有人把苦水树果的果蜜取了出来。
取出果蜜的人吃了之后自然是赞不绝口,小伙子自然是卖的越来越多。不仅大赚特赚,时间不长就积累了足够让姑娘一家动心、足够使富家公子都羡慕的财富。
结果就闯大祸了。
他抱得美人归不说,还成了富甲一方、足可匹敌富家公子他爹的人物。本来这是人家的本事,富家公子一家也不会心生嫉妒,穷小子大婚之日还登门恭贺祝福呢。
但是,穷小子喝多了,把发家致富的经过给透露了出去,还当面大肆嘲笑富家公子有头无脑,这样富家公子可就怀恨在心了。富家公子再大度,也会恼怒啊,当即率众亲朋拂袖而去,一场婚宴也不欢而散。”
听得这里,巴基修斯一拍大腿,感叹道:“唉……这个穷小子啊,真是怨不得天生穷命。得意莫仰首,失意莫低头,他当众拆台还羞辱人家,肯定要招来祸患的。”
胭脂也感叹道:“可不是嘛……”
蓝月、蓝风也一同感叹,叹罢,蓝月问道:“对了,富家公子不是找到奇毒花了吗?他没运点回家吗?”
胭脂一叹,说道:“自然是运了。”
蓝风插嘴问道:“难道他就那么扔着,没想着怎么利用利用吗?”
胭脂叹的更重了,说道:“自然是用了。不仅仅用了,富家公子还用这奇毒花,整整霸占了整个世界三十年。”
蓝风一拍桌子,兴奋地叫到:“嗨!我就说嘛!人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来!快给讲讲!”
胭脂看蓝风那样子,掩嘴一笑,说道:“故事还要从富家公子从穷小子婚宴受气,拂袖离去说起。
虽然富家公子耗费大代价成功运回了奇毒花,但是他曾经在山坳口亲眼见识过了奇毒花的歹毒,本来打定了这辈子都不打算用的主意。权当是个稀罕奇珍,封在了藏宝库里。
可是穷小子的态度,让他改了主意。富家公子回到家后,派人找回了进言献图的人,又花重金向他买使用奇毒花的方法,又好吃好喝伺候他、供养他、恳求他。献图的人这才愿意帮忙。
当下就留在富家公子门中,帮助富家公子挑选人才、训练属下,教导他如何选取毒虫驯养成蛊。
在精力集中的忙碌中度过的时间不显得多长,等到献宝人调教出来一大批好手,成就了当时世上第一批使用蛊术对敌杀人的战士的时候,已经是三年后了。
等到全部训练好不容易结束后,由富家公子亲自前来验收,检验成果。见识过了新属下的厉害后,大喜过望的富家公子当即摆宴庆祝,决定择日发兵,灭了穷小子的同时,再顺便抢了他的漂亮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