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远行五十四
听了胭脂的讲述,巴基修斯和蓝风、蓝月不胜唏嘘。这个蛊先生的选择,在他们看来也并非是完全不可理喻。本来一直以为这个玩虫子的家伙是个可恶心可邪恶的坏蛋了,现在有了点了解之后再看,也不过是个正常人嘛。但是,玩虫子就是恶心的人这个想法在蓝风月城的哥几个心里已经根深蒂固了。其实回过头来想想蛊先生的一生,也堪称是传奇人物了,毕竟曾经称霸一个世界,而且还无敌于天下。倒霉就倒在,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打开了空间壁障,让两个独立的世界相互连通。
巴基修斯不胜感慨,想了想说道:“估计我要是蛊先生的话,无敌天下必然孤独,但求一败也是正常的想法吧。如果,有一天突然见着一个新世界展现在眼前,新的世界新的起点新的冒险肯定具有着无比强大的诱惑,按照正常发展,我估计,我也会生出到新世界闯荡一番的想法。
但是,蛊先生他这运气也是太低了点吧?被我巴基修斯,一个无名小卒,给力毙于无名山下,竟然还被我给砸成了一坨肉陷……”
胭脂听了巴基修斯的感慨也是心有戚戚,觉得蛊先生要是老老实实在原来的世界里做他的天下无敌就好了,总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成了一坨肉馅。就是因为他的盲目自信和不安于现状,非要玩命,非要找刺激,非要折腾一把,才把自己给玩进了阴沟里。
这话不仅仅是说蛊先生,也是胭脂他在数落自己。要不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期待,他又怎么会追随蛊先生来到这里呢?不来这,又怎么会被人家蓝风月城的高手给抓个正着呢?其实来到这个世界的异族,哪个不是这个想法?都想来闯闯,来见识见识,来搜刮搜刮。不管是什么样的想法不都是不安分吗。不安分不知足才远离故土平安,所以埋骨于异界荒野完全是自找的。
现在,胭脂真希望自己不去追求什么奢侈的生活,不去追求什么纸醉金迷,要是就像自己曾经看不起的那些软弱的家伙一样,找个旮旯,踅摸个犄角,避世隐居多好,也不至于现在这样,生死由人,福祸难料。不过,后悔也晚了。
“胭脂,你来的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给我们描述一下吧。”蓝月早就想问这个问题。就像蛊先生他们这些异族对他们的世界充满憧憬一样,他们也对蛊先生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毕竟,好奇才是人类不断进步源泉。但是,好奇有时候会害死猫。
在这我想说两句闲话:好奇害死猫,这个俚语以前笔者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
直到有一天,我从过街天桥的顶棚铁架下面救出来一只流浪猫之后才有些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住的地方有一条商业街,那里有个过街天桥,桥上面有个玻璃的顶棚,两边的铁架子直接延伸到桥下,和天桥的铁架子相焊接,所以顶棚和桥之间有个不大的缝隙。
我眼瞧着一只野猫甩动着尾巴,好奇的在那探头探脑,然后,犹豫了一会就顺着铁架子爬下去了。等了一会我见它还不上来就走过去察看,哈哈,不出所料,丫卡在那上不来了。丫看见我看它,直冲我喵喵叫,那个凄惨的德行,嘿嘿……。如果当时我没看到,是不是就会因为好奇而害死这只猫。
闲话毕,书归正传。
胭脂幽幽一叹,也不知他是叹自己的可怜处境,还是想念遥远的家乡,还是感慨曾经受过的苦难。
“不好说啊……”胭脂有些为难,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和这里做做对比,随便形容一下,描述一下。讲讲有什么特点啊、特产啊,独特事件、景观什么的。”蓝月提了几个想了解的方向,说些补充才好让胭脂找个话头。
“那个世界,非要形容的话……最大的特点就是整个世界都是茹毛饮血的荒原。
我想这么形容是最贴切的。那里并不适合植物生长,因为几乎没什么水源。整个世界都甚少见到绿色的植物,光秃秃的红石白地才是那里的主流景色,而且到哪去几乎都是一个样。最大的特产就是无处不在的毒虫,所以在那里几乎人人都养蛊。平时也全是靠驯养的蛊虫来寻找各种匮乏的生活资源,尤其是水。往往因为一点点水,就会有人大打出手。
啊,要说特产,倒是有一种很常见的植物,叫做苦水树。这种植物很厉害,不论什么样的地方都能生长,都能存活。不论是在坚硬、苦涩的白地上,还是在沙漠荒原上,即便是光秃秃的岩石上有个缝,都能够扎根、生长。不像其它的植物那么娇气,必须要长在松软的红土上,还要有水,才能存活下来。
除了生命力顽强、适应能力奇高之外,苦水树还全身都是宝。
虽然它叫树,但是整个树身并不坚硬,甚至堪称柔软二字。而且实在没吃的东西的时候,可以直接剥掉树皮,吃里面的树干。虽然味道有些不太好,也有点难以消化,但是绝对能够在吃饱的同时补充身体所需的全部营养,至少能帮助当地那些可怜的人们熬过饥荒。
苦水树的皮可以打碎抽丝,做成丝线、衣服、绳索、背包、网子等东西,打碎的碎屑还能做成纸张。而且用苦水树皮做的东西坚韧、结实程度绝对不输给这个世界的布料丝线。
在我的家乡,最厉害的工匠能够抽取很细的丝线,他们用苦水树的丝皮编织的面料简直堪比这里的丝绸,一样的柔软一样的光滑。
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