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五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皇历上这天写着宜动土、纳吉、婚嫁,乃上上大吉之日。
数十里的红妆从街头排到巷尾,虽已入冬可满城的树上遍系红绸,而国公府里更是红灯高挂处处贴遍喜字。
有烟火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燕回的指尖抚过手上绸花,鲜艳的红绸结成并蒂,寓意着以后两人永结同心。
“余墨哪?”
“我在这。”余墨今日穿了一身火红的长袍,那热烈的颜色衬得他整个人都明媚了许多。
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这马上就要娶媳妇的人,看上去就是和平时不一样。
燕回将那红绸递给余墨,“去吧,别让新娘在外面等急了。”
余墨看着燕回递来的红绸,忽就想起迎娶燕回的那一日来,那天,他也是这样将红绸递给她的。
“嗯。”余墨随口应着,却不伸手接过。
余烬在一旁暗暗咂摸出不对味来,这怎么瞧着像是不大乐意的样子啊。
其实不乐意的又何止余墨一人,燕回虽然里里外外的操办着这场大婚,可是真到了这临门一脚,她又顿生养了一季的苞米,被别家熊瞎子给祸祸了的感觉。
这“嫁儿子”还真是痛并快乐着。
燕回将红绸塞进余墨手里,“去吧,我还等着喝媳妇茶哪。”
余墨看着面前的燕回,他要娶亲了,虽然……但她真的一点都不在意?
“你……”希望我成亲吗?
“噼里啪啦”鞭炮声的在门外传来,将余墨尚未说完的话,掩了一个结结实实。
“你说什么?”燕回疑惑的看向余墨,刚才声音太大,她还没有听清。
“没什么。”余墨站在那里风光霁月的笑着,既然都走到这一步,妄自蹉跎又有什么意思。
“吉时到了,我该去迎我的夫人了。”
余墨笑着离开了正堂,剑一抱剑站在廊下,与蝶衣小声的说着话,“十二,你觉不觉得主子有些不开心?”
虽然人是笑着的,可就是感觉让人感觉从里到外都弥漫着一股不高兴,可这场亲事不是主子自己选的吗?
蝶衣看着余墨离开的方向,余墨喜欢燕回不假,可是他选择的却是另外一条更为崎岖艰难之路。
“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主子的事又是你能多嘴的!”
“哎……”还真是奇了怪了,怎么这蝶衣最近也阴阳怪气起来了,莫不是扮女人扮的太久,真学起女人那一套来了?
“十二,你什么时候将这面具摘下啊,还是你原来的样子顺眼些。”虽然原来他也没有见过对方的真实面目。
蝶衣冷冷的瞥了对方一眼,她怎么就认识了这样一个没脑子的家伙。
国公府外,路旁两侧皆是维持秩序的士兵,涌动的人群比肩继踵,个个伸头探脑的在围观这场京城瞩目的大婚。
大红花轿停在门外铺着红毯上,抬轿的十六位轿夫,此时正乐呵呵的拿着赏钱,余逐流一边拿着点燃的香束等待余墨前来接亲,一边不时打量向面前的花轿,若是不出意外,这里面应该正坐着他未来的嫂子,又或者说是皇后?
想起这点,余逐流心里就别扭的很,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叫了十几年的大哥会变成皇族遗脉?虽然余墨表示还跟以前一样就可,可余烬已是再三叮嘱自己,私下里一定要叫余墨“主上”,更要自称“属下”。
十几年的兄弟,一下子让自己改过来,这可真是让人有些犯难。
余逐流正胡思乱想着,就见余墨从里面缓步而出,然后踢开轿帘将手上的红绸递了进入。
而花轿里的新娘更是利落,直接握住那红绸一端,从里面走了出来,那喜婆见此也是一愣,不该是扭捏一番,三催四请吗?怎么,这么快?
“看来新郎是急了……”那喜婆还没来得及圆场,就见一张银票递到了自己面前。
“我的夫人,自有我领着,你可以退下了。”
喜婆笑嘻嘻的将银票收回袖底,“侯爷真是爽快人,那小老儿先在这里祝您两位白头偕老早生贵子了。”
余墨听着这话不无不可的点点头,而余逐流则趁势点燃了挂着的一列鞭炮。
噼里啪啦的爆竹声混着筝声鼓乐不绝于耳,剪成花朵模样的红绸,随着金银喜钱伴着花生桂圆一同撒于观礼百姓面前。
所有人都在捡拾着落在自己身上的喜钱,嘴里不断的说着“永结同心”“白头偕老”的吉祥话。
而余墨就牵着红绸的一端,踩着脚下的红毯,将他承义候的夫人带进了国公府的大门。
红毯一路铺就,一直铺到正堂中的燕回面前,她今日穿着一身金红二色的袄裙,因为怕冷,所以荔枝还在那袄裙领上加了一圈雪白的毛封,此时燕回往那正堂上一坐,竟然在这热闹的红色中显出一种清丽脱俗之感。
新人已到,吉时将至,那喜婆正欲开口唱和拜堂,就听得门外一阵畅快笑声传来。
“皇上,都说您要晚了,您偏生还要胡闹,差点就错过这桩喜事。”
“爱妃觉得晚了,朕却觉得刚刚好。”明德帝说着从门外缓步而近,“为兄来晚了,还请德馨海涵才是。”
“皇上说的那里话,您能来此就已是国公府蓬荜生辉。”
“朕今天本来是不想来的,但是承义候即是义妹的嫡子,那就也是朕的外甥,朕这做舅舅的不来,总是说不过去,你说是不是,德馨?”
“皇上还请上座,他们两个新人还没行礼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