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果停在一座十几米高的沙丘前,拧开壶盖喝了几口水。
掘地鼠已经先行跳到沙丘上面,回过身来看着他。
“呵,这是在嘲讽我吗?”
郑果抹了把汗,手脚并用地开始往上攀爬。
沙子滚烫,手掌接触两秒钟就会产生烧灼感。
他敢肯定,如果把生肉放在向阳面的沙子上,半个小时后就能煎个七分熟。
虽然很累,但是这个小沙丘还难不倒他。
很快,他爬到了顶端。
目光投向前方,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
“曾经有一位探险家接受采访时说,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沙漠。因为在沙漠中,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绝望,然而当你撑过那百分之九十九以后,那剩下的百分之一的希望,会让你感觉不枉此生。”
他站起来,望着前面。
“看呐,百分之一的希望,让我找到了。”
镜头顺着他的目光转过去。
只见不远处一个低洼地带里,挤满了郁郁葱葱的绿色。
而在一片绿色的包围中,似乎还有一面波光粼粼的湖泊。
是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