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煜的规划中,这个新成立的佣兵公司的员工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和保护伞签订了卖身契约的,以后接取任何任务都会由公司安排,无权拒绝也无权挑选;另外一种就是只是和保护伞合作的佣兵,他们可以从保护伞发布的各种任务中自由选择是否接取。
当然,严格来说第二种并不算是保护伞的人,保护伞只是作为他们和雇主之间的一种中介存在,因此他们也没有资格享受保护伞的各种优厚待遇。
至于第一种佣兵,才算是保护伞的自己人,不但军工厂出产的各种最新型武器,都会无偿供应给他们使用,而且金钱、汽车、房子等等各种优厚待遇同样也不会吝啬。
既然要让人家给自己卖命,好处当然不能少!
之所以有这两种划分,李煜是充分考虑到了佣兵这个群体的特性。
这些佣兵们大都懒散惯了,不喜欢拘束也不服管制,想要一来就将他们掌控在手中是非常困难的。
通过这种两极划分,先让这些佣兵们慢慢接触和了解保护伞公司,将来他们自然会被保护伞公司的那些优厚待遇吸引,而真正成为保护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