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漆黑的山洞内两个神秘人在里面对话。
其中一个神秘人用阴沉的声音说道:“阿尔霍斯的宝石碎了。......“
另一个神秘人点了点头:”什么情况?“
”据消息说这件事情与潘德拉贡家族有关。“
”潘德拉贡?。“
”恩!“
”你知道我们如今还不能暴漏,有可能会让女王注意到,到时候会很麻烦。“
”可恶,愚蠢的阿尔霍斯,潘德拉贡家族的那个废柴少爷这次有了警惕心,下次可就没那么容易得手了啊。“
“不不不,你错了,既然出手了,那就不能给猎物准备的时间。”
“你是说?......”
......
我想要回潘德拉贡城可是我找不到路,不过我找到了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名叫莫塔里镇,环境还不错。
我来到一个旅者酒馆住下,旅者酒馆一楼是酒馆,二楼三楼都是旅店,很吵,但没有办法这是莫塔里镇唯一的旅店,至于钱,死去的那五个人的财产可都被我得到了,连衣服和尸体没有留下,我的房间在二楼,尽管一楼很吵但是我实在是太累了,躺在床上就昏睡了过去。
在起来后我到一楼觅食,我要了一杯猩红马血酒,一盘三分熟带血丝的银狼肉,银狼是二阶魔兽,非常强大,而且是群居动物,猎杀极为不易。
用过餐后我向酒保问道:”潘德拉贡在哪个方向?“
酒保用手指了指东方,我又问道:”大概有多远?“
酒保回答:”大概有300多公里。“
“谢谢。”说完我丢给了酒保一个吉力离开,酒保接过吉力大喜过望,因为仅仅这一个吉力币他需要认真工作10年才能赚到。
我走出酒馆后想要变身,可是我发现我竟然不能变身了,我皱了皱眉头在试了一次,还是不行。
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一个马车,我向车夫问道:“需要多久才能到潘德拉贡城、”
“路不好走,大概要四到五天左右。”
我点了点头,上了马车坐下。
在一番准备过后,马车终于开出了小镇,我拉开窗帘望向外面的景色,真的是太美了!当然除了那让我不太舒服的黑色太阳之外,美景虽美,但是并不耐看,在看了一会之后我就失去了兴趣,我开始跟车夫闲聊起来。
“你好!”
“你好。”
“你干这行多久了?”我问道。
“......一百年了。”车夫想了想回答道。
“真是让人佩服,如果是我一定没干多久就会放弃。”
“人生如修行,贵在坚持。”车夫笑道。
“你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贵在坚持。”
“呵呵,不过就算我再坚持我也依然是个车夫,不如你们这种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少爷。”
听到这句话我心里警惕心大起,直觉告诉我这个人不简单。
“你怎么看出我是个少爷?”
“气质,没有经历过奢侈的生活是不可能有你这种气质的。”
“这样啊。”
“真羡慕你们啊,天生就富贵,不必为了生活而奔波,所以......”
“去死吧!”
那个车夫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刀,突然出手扎进了我的胸口,胸口上顿时出现了一道狰狞可怖的伤口,鲜血直往外冒。
“嘶!”我凶性顿时大起。
“斯纳瓦尔多!”
鲜血四射的血球在我手中凝聚,砸在了车夫身上,不过效果微弱,只是在他的左臂上弄出了一道小小的伤口,根本不痛不痒。惹得车夫用嘲笑的眼神看着我,不过虽然那只是仅仅一道小小的伤口,但是不要忘记我手中还有那堪称神技的鲜血汲取!
“马格里斯!”
“呃啊啊!”
猩红的鲜血如自来水一样从他左臂那小小的伤口里涌向我的口中,血腥味激发了我对于鲜血的渴望,我大口大口的吞咽车夫的鲜血,没多久车夫就变成了一具干尸,而我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并且我感觉到体内的血子又变大了一丝,如今的我应该可以学习低阶血魔法了。
我看着那已经如干尸一样的车夫,他的眼里满是恐惧,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不过如今的我早已对于杀人饮血不再介意,我查看了下车夫的物品,果然找到了一枚跟之前阿尔霍斯·潘多拉一样样式的戒指,不过这枚戒指材质上来说比起阿尔霍斯·潘多拉的远远不如。
我起身把变成干尸的车夫和他的物品收好之后独自驾着马车向潘德拉贡城驶去,嘴脚微微扬起:“议会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