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六天的疾速飞行之后,飞船终于在破晓十分抵达了位于南昆仑外围的流沙城。
此城距离被称为死亡之海的流沙鬼蜮不过十里地之遥,是进入这片沙漠唯一的一座城池,由于恶劣的气候,使得这里人口十分稀少。
除了一些为探险家提供各种补给物质的商家和客栈之外,几乎就没有什么人了,但灵剑宫却出人意料的在此城设立了一个堂口,由十几名执事弟子驻扎。
对于这此的入门选拔,堂口里的弟子早已进接到了指令,准备得相当充分,参选的少年每人都配备了足够的干粮、净水、地图、帐篷、司南等物品。
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武器,灵剑宫是剑修门派,所以这些武器也是以剑为主,既有单手长短剑,也有双手重剑,林林总总有数百把之多。
宇文辰逸挑了一把三尺长剑和一柄一尺来长的短剑,作为自己的防身武器,他把剑从黑色的剑鞘里抽出来试了试,发现这两柄剑做工极为精细,用奇异金属所打造的锋利剑刃上,雕刻着一些古朴的符文。
这种符文与他曾经使用过的雕翎金箭有所不同,弯弯曲曲的也不知有什么特殊用途,他好奇的盯了两眼这一长一短,两柄剑上的符文,淡淡出了神。
站在身旁的薛琳看了一眼他的神情,笑道:“这些剑是用星辰铁所铸,虽算不上神兵利刃,但也是吹毛立断,锋利异常,而且还由宫大师铭刻上了驱邪符文,可以斩鬼驱魔,在市面上可是千金难求呢。”
宇文辰逸通过在路上相处的这几日,早已知道了她的出生非比寻常,此刻见她如数家珍一般,不由呵呵一笑,说道:“既然这么好,你怎么不挑一把防身?”
薛琳眨了眨眼睛,嘻嘻笑道:“这些星辰剑,在我的眼里就跟破铜烂铁一般,我要它们来做什么,再说了,那些阿猫阿狗的猛兽野人,有你们打发就够了,哪里用得着我出手。”
宇文辰逸和刘得志闻言,摇头相视一笑,这小妮子时而天真烂漫,时而古灵精怪,两人路上已经领教过了,都是见惯不怪,习以为常了。
刘得志挑了一对雌雄双剑,拿在手上,一个劲儿的称赞:“好剑,好剑,真是好剑,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好的剑呢,这玄门剑宗出手就是不同凡响。”
他本是一名落魄剑师的后代,从小在父辈的教导下苦练剑术,有着扎实的剑术功底,只是家境贫寒,祖上使用的双剑也因缺乏保养,早已锈迹斑斑,不堪使用。
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宝剑,此刻拿到这么锋利的两柄双剑,如何不喜,就像得到价值连城的宝物一般,将双剑握在手里,看了又看,瞅了又瞅。
秦毅那一伙世家子弟组成的队伍,也跟薛琳一般,没有上前挑选武器,只是淡淡的看着他们招收的那些普通少年挑选利剑,脸上多是不屑的神情。
看到刘得志爱不释手的表情后,那名姓柳的世家少年,一脸尖酸刻薄的说道:“看那穷酸相,没见过好剑吗,宗门招收弟子的条件真是越来越低了,连这种下里巴人都可以来参加入门选拔了。”
刘得志闻言,装着没有听见,还剑入鞘,将双剑斜插在了背上。
宇文辰逸却最是见不得这种狗仗人势之辈,听得心头火起,要不是怕打架被取消资格,真想上去抽他丫的两个大嘴巴子。
就在这时,只见薛琳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狯的眼神,冲着那姓柳的少年笑嘻嘻的说道:“柳世兄,不知你祖父他老人家近来可好?”
“祖父他很好,薛世妹怎么想起他老人家来了?”姓柳的少年眉头皱了一皱,心想,这小妮子可是刁钻古怪的主,她问祖父做什么?
薛琳眼睛一眨一眨的说道:“哦,我是想问问他老人家手上的老茧消失没有,我听说,在铸剑炉当过剑仆的人,手上磨出来的老茧,几十年也消不了呢。”
此话一出,姓柳的少年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红到了耳朵根子,他名叫柳世开,其祖父本是灵剑宫铸剑堂的一名剑仆,几十年兢兢业业的从底层做起,任劳任怨,忠心耿耿。
铸剑堂主感念此人忠厚勤恳,遂向灵剑宫一众首脑请命,破例让他的几个儿子入门学剑,由此开创了柳世一门武学世家。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二代’,因为前辈两代人的辛勤打拼,到了柳世开这一代,已经家大业大,逐渐忘了本。
此人自觉武学世家子弟的身份,高人一等,眼里常常瞧不起普通人家的子弟,同时又有一种先天的自卑心理,对于那些比他出生高贵的世家子弟,又竭尽巴结讨好。
薛琳的话,无异于狠狠扇了他一耳光,认得他无地自容。
秦毅见状,冷冷的哼了一声,大声对正在挑选武器的那几名少年叫道:“你们选好了没有,磨磨蹭蹭的,没吃饱饭吗!”
说完,领着身边的几名世家子弟,迈步走了出去,加入他们的那几名少年,脸色一红,快速的拿起选好的武器,悻悻的跟着走了出去。
选完武器之后,就剩下最后一样重要的东西——骆驼了,骆驼素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它们不仅具有很强的载重能力,脚掌还特别的宽厚肥大,着力面积很大,不会轻易陷入到沙中。
另外,它们还有其他生物所不具备的沙漠技能,既可以躲避沙漠风暴和流沙等自然界的威胁,也可以不吃不喝的在烈日下负重前行,最为宝贵的是,一些经验丰富的骆驼,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