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大叔一把掀起季安的领子:“这算是威胁?”
季安拽开他的手,伸手顺了顺被弄皱的领口,满不在乎地笑了笑:“我哪敢呢?跟你们玩玩而已。”然后推开面前两个人,直径快步往店堂走去。
那一个瞬间,经理觉得“林彦宏”竟然有种说不上来的神气,这种表情他很熟悉——那些高高在上的客人常常流露出这种表情,那是一种没有受过生活压迫的人才会有的痞雅姿态。
林彦宏是不是撞邪了?他出去想干什么?经理终于察觉到不对劲,马上追上去。
这家餐馆以经营满族饺子及菜肴而在当地出名,店内是一派明黄,有着浓郁的满族特色。在店堂的服务员全都穿着清朝服装来回走动,桌椅是大大的木头墩子。
餐馆老板是一个年约六十,骨子里有种文人风骚的商人,他不只在摆设方面独具匠心,偶然也会在人前表演书法,被视为这家餐馆的特色之一。
现在正值是店里最忙碌的晚饭时间,餐馆里坐满了人——只有店里中间最大的那一桌因为订位的客人还没有到而空着。
季安一眼便看到那张空着的桌子,他在边上顺走了老板的纸笔,再拿着盛水的铁壶和象牙筷子,站上那张圆大的木头墩子,用力地以筷子敲打着铁壶。
一时之间,本来人声沸鼎的餐馆静下来了,所有客人不住望向那个站在桌子上,全身湿漉漉的乾瘦小子。
“各位尊贵的客人,今天是我离职的日子,为了报答我们老板和经理长久以来对我的照顾,我也想要学学我们老板,来一个书法表演。”季安宏亮的声音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季安远远已经瞥见了那个散发着象徵财运的金光的老人,他边说边向老板的方向鞠躬。
客人看见这个乾瘦小子这般腌臢﹑潦倒的外表,还大言不惭地说要来个书法表演,纷纷忍俊不禁,一时哄堂大笑起来。
经理追上来,看见站在桌子上的季安,马上扯了扯一旁的服务生:“还愣着干嘛?快把他弄下来啊。”
没想到甚少出现的老板却饶有趣味地看着“林彦宏”,摆了摆手说:“别,看看这个小子耍什么猴戏也好。”
季安蹲在木头墩子上提起笔,他虽然姿势不端,但下笔﹑走笔﹑提按﹑收笔都一气呵成,只见他走笔如飞地完成了两副对联。
季安重新站起来时,拿着刚刚写好的对联说:“这是写给我们老板的:色即是空空是色,人不恕我我恕人。”
众人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拍起掌来,纷纷耳语道这个小子还真会拍马屁。
老板走近些,想要看清楚季安那一手字到底什么路子,却只见他快速把这副对联别到身后,又拿出第二副对联来。
季安高声道:“至于这两句呢,是送给我们视财如命的经理的:命即是钱钱是命,人不怒我我怒人。我非常感谢你,感谢你连洗碗工的两天工资都不发,逼着我出来秀一把未成年洗碗工的素质。”
季安又拿起盛满了茶的杯子,往地上一洒,嘴上只说:“经理,我无以为报,只好为茶代酒。”
以茶代酒,祭酒撒地,分明是拿经理当作死人。
这下大家都明白了,这个小子就是来闹场子的。在看热闹的角度而言,洗碗工手撕抠门餐馆经理的戏码当然比小职员拍老板马屁好看多了。
一个个食客沸腾起来,甚至有几个大汉鼓起掌来,高呼:“小子有种!”
季安低声夸了封婷一句:“果然是文化人,嘲笑人都嘲笑得这么有水准。”
即兴创作完毕的封婷坐在木头墩子上笑吟吟地甩腿,一如恶作剧成功的小恶童一样,她第一次发现当一只透明“幽灵”的好处:幼稚也好,无聊也罢,谁又会用批判的目光看你呢?
不等那个怒不可及的经理来抓人,季安已经从桌子上跳下去,下意识去抓着封婷的手腕,却抓了个空,只得提醒道:“跟着我跑。”
季安拔脚就跑,回头一看那老板竟一脸认真地打量他留下的对联,他便一边飞奔一边哈哈大笑道:“老板,虽然我一点都不会书法,但是如果你喜欢,也可以挂在店里啊,好让经理高兴高兴啊。”
季安从餐馆跑到大街上,完全不管旁人的眼光,恣意地笑着﹑奔跑着,他可以感到原主的心脏强烈地跳动,他的情绪通过这具身体与林彦宏连上了线——痛快!季安仿佛听见林彦宏这样说。
然而,正因为心理上痛快了,季安又不小心犯了糊涂。
当他看见路边那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对着他恭敬地叩了两个响头时,他下意识便去摸自己的口袋,然后爽快地放下了二十块钱——季少爷忘了那二十块是他仅有的钱了,他现在比那个乞丐还要穷。
季少爷反应过来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蹲下,从乞丐要钱的兜子抢回了他放下的二十块钱。
于是,街上出现了一道奇葩风景:一个瘦小的少年在街上狂奔,后面一个披头散发﹑身上腌腌臢臢的人追在后面,疯了似的大喊大叫道:“在乞丐兜里抢饭吃!你不得好死!”
那人的声音很尖的,像个小姑娘,又或者是个还没有变声的小男孩。
季少爷这辈子都没被人追得那么凶过,他现在才知道世上竟会有人为了二十块钱那般穷追不舍,这个乞丐比什么训导主任﹑校园恶霸可锲而不舍多了。
终于季安再也跑不动了,停在一根电灯柱前大口大口地喘气。
季安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