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陌生人,秋意浓也没细看,起身回到楼上拿了背包下楼。
老板娘见她要出去,在门口叫住了她,问她晚上还住店吗。
秋意浓看了眼远处连绵起伏的雪山,轻轻摇了摇头。
出了客栈外面的风雪停了,天地间都成了粉妆玉彻的世界,她深一脚浅一脚的爬山,背上的背包并不重,在决定来这里的路上,她遇到了几座希望小学,钱和物品大多捐了出去,只留几样简单生活用品,以及那只拨浪鼓。
这半年以来,秋意浓风吹日晒,皮肤变成了小麦色,体质也比以前好太多,爬到雪山顶用了半天时间,比想象中的要早上几个小时。
都说一览众山小,站在山顶往下俯看,确实有这种感觉,她双手呈喇叭状,对着远处的雪山大叫了起来:“啊——”
叫累了,她坐在地上,拿掉护目镜,满意的看着一尘不染的雪山,感觉自己找对了地方。
这世上大多数人害怕死亡,曾经,她也是其中一员。
但死亡的脚步渐渐临近,她突然觉得并不那么可怕,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命在旦夕的人会在死前从容淡定的写下一本本死亡日记。
在古埃及,死亡并不是结束,它意味着另一段开始,另一种重生。
因此她绕了大半个中国,寻找自己永久的长眠之地,烟青曾说过,她愿意陪着她浪迹天涯,然后在她死后替她收尸,带回菱城,和她妈妈葬在一起。
她却不想那么做,妈妈是自然死亡,而她是自行结束生命。
无论在哪个世界里,自杀是最不光彩的结束方式,她觉得自己可能没脸和妈妈躺在一起。
眼前洁白无瑕的雪山是她目前游历之中最满意的地方,悬崖边上当一只脚已悬空时,心中平静而坦然,今天的这一刻是她多年前就决定下的,这些年渐渐的在心底生根发芽,到了现在变成了理所当然。
这就是她最好的归宿,与其像妈妈一样到最后疯疯癫癫,不如优雅而体面的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结束一切。
身体前倾,失重般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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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醒来,眼前是一处陌生的世界,秋意浓眨眨眼,坐了起来,这是天堂还是地狱?
布帘后有人走了过来,一张轮廓清晰的脸,是之前遇到的那个混血男人。
她打量了四周,房间不大,看上去像是个小诊所。
“醒了就把这个吃了。”男人把一只粗糙的瓷碗端过来,她看了一眼,是面疙瘩,香气扑鼻。
“你为什么救我?我不需要任何救助。”秋意浓捏着身上碎花的被角,有点无奈,耐着性子问他。
“把这个吃了我就回答你。”男人脸上颧骨处有一丝擦伤,不由分说就把碗塞到她手里,也不管她有没有端牢,人就出去了。
外面有人在说话,她喝掉疙瘩汤,把碗放在旁边的小矮桌子上,活动了一下身体,没什么大碍。
她不明白,她不是跳下几百米高的雪山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拨开布帘出去,外面是个和里间差不多大的小间,一个中年男人正在给混血男人包扎伤口,是肩伤,另一条手臂也貌似骨折了。
看到秋意浓过来,中年男人满头大汗,抬头对她说道:“过来搭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