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是知道。”这么漫长的历史无法被遮蔽,天道自会观察,沃答道,“我不知晓,那时连我都还未出生。”
宁小闲会心一笑:“有关攒金部落的文史,确切来说,有一本攒金部落的大巫凶自己手写的秩史,当中就提到了‘真命之体’。在弁庆的记忆,这四个字总共也只出现了一次。”
“所以说,不是蛮祖首创。”
“不是。我特地让涂尽标明了日期。虽然弁庆自己也记不太清楚,但这部秩史诞生的时间,比神山事变至少要早上一千一百年不止。我怀疑‘真命之体’四字就是这位大巫凶本人的发明,在同时期的其他资料里,人们将蛮祖敬称为‘天神之躯’,巫凶创出‘真命之体’的说法大概是与之对应。”
她嘿嘿一笑:“弁庆也读过这本书,观感是沙玉俱全,一方面里面确实对攒金部落的历史进行考究与细节,另一方面同样充斥着大量浮夸的传说和附会,读起来怪诞不经。”所谓秩史有别于正史,没经过那么多官方的、权威的考校,时常具有主观色彩浓烈的记叙。
转轮王若有所思:“所谓的‘真命之体’,也被归到荒诞一类?”
“或许吧。”她没有下结论,也没资格下结论,“这位大巫凶有时还替自己的人类女奴接生。这在当时被认为是肮脏而没有尊严的活计,大概连攒金部族的族人都觉得他太古怪。他写出来的东西,大家很可能不会当正经书看。”
“这位大巫凶认为,攒金部落之所以和蛮族正统一样耐活,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教育有多么成功,制度有多么完善、领袖有多么强大……或许这些因素都有一些。但以蛮族王室为例,能延续数万年的部族一定有自己的主心骨和杀手锏,攒金部落也不例外。其实它面临危机无数次了,至少有三回是实质性地解体。换作其他部族早就从此分崩离析,被湮灭不见。可是攒金部落却总有人能站出来力挽狂澜,消灭强大的外部敌人。”
她顿了一顿,强调道:“都是了不起的个体。”
沃平静道:“英雄。”
这不是感叹句,而是陈述句。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能领导族人抵抗外侮的,都会被尊为英雄。
“是的。大巫凶算过了,这样的英雄,在攒金部落历史上一共出现了十三人。而且他言之凿凿,这十来人很可能都有血缘关系!”
沃截口道:“你是说,他们都来自于同一家族?若真如此,随着攒金部族的强盛,整个蛮族都应该知道才是……”蛮族王室是真神血脉这事,不也尽人皆知?
“不,攒金部族一直是母系氏族,按其传统,新生儿一直跟从母姓。这个规矩一直延续至神山变故前不到一千年才改过来。蛮族的人口出生率又很高,所以其种族的内部关系特别复杂,连他们自己都理不清楚。超过五代以后也根本无人可以弄清了。”宁小闲呼出一口长气,“因此我们现在不可能找到这十三位大英雄的族谱来考据文献作者的推断是否属实。我们能确定是,这些英雄的力量确实很强大,至少有三分之二达到了神境,最差也不低于混元境。他们当中仅有一人领导攒金部落抵御外敌失败,因为那一次,攒金部落的对手是蛮族王室!”
蛮族王室的保护伞是万古第一神人,攒金部族和它的英雄再怎样强大,也不可能战而胜之。
她越说越快:“自那一役失利以后,攒金部族就归顺了蛮祖,整个蛮族基本完成了大一统,而攒金部族和其他部族在战后得以保留原有的领地,却要对蛮王和蛮祖效忠。”说到这里,不知怎地忽然想起了广德说过的、那个食婴恶兽的故事。
沃低声道:“或许在这一役后,蛮祖也发现了攒金部落格外强大的原因?”
“大巫凶将他们称为‘真命之体’,虽然有夸张本族英雄的成分在里面,但也足以说明在巫凶心目中,这些人是有能力与蛮祖相提并论的。”蛮祖的了不起之处在于,如果你只是普通平民,你仰望他、敬奉他就可以了;而如果你是强者,是叱咤一方、永不服输的豪强,你会发现,你还是只有仰望他、敬奉他的份儿。也正因为你爬得高、看得远,才明白眼前这座高峰是何等高耸入云、非人力可以逾越。
莫说是这些前辈了,随着宁小闲自身修为和境界的提高,这种感受也越发深刻。
巫凶比常人看得更高、更远,可他依旧将真命之体与天神之躯并论,可见其对于本族的大英雄们有多么崇敬。
“可惜的是,大巫凶也没弄清楚真命之体的本质是什么。”宁小闲长长叹了口气,满是惋惜,“每个英雄表现出来的战斗特质都不一样,这也说得过去,因为他们本来就不算一脉相承,可是从中根本也找不出任何规律。”
沃插了一嘴:“除了血缘。”
“对,除了血缘上有关联。最后他只能总结,真命之体这种特质应该是由母体携带的遗传物质来传承的,并且遵循某种出现规律。他认为最靠谱的说法,就是隔世代遗传。”她打个比方,“就好比每过三十代、五十代就出现一个真命之体,当然,我只是作个假设。”
“假设他的推论正确,那么蛮祖之所以宠~幸夏灵姬,大概就是摸清了真命之体的规律,认定夏灵姬的孩子继承了这样奇特的体质。”她轻轻呼出一口气,“其实长天曾作过假设,关于蛮祖为何需要真命之体。”
沃自然大感兴趣:“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