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珠联璧合
五月天,酷热已经笼罩在明州城上,熏得大地热气蒸 。。到了午时,连鸟都窝在树荫休息,不出来鸣叫了。
游荷塘的人却不觉得热,一来船在水上,二来那翠绿荷叶快蹿上天穹,交织成伞,将那日光遮挡得严实。游船飘过,也不觉得热。就连近来总觉燥热的花铃,也乐意在这里多待待。
沈来宝就坐在她面前,看她总是偏身去戏水,将船晃得漾开几道波纹,玩了半天也不收手。他终于忍不住探身,抓了她湿漉漉的手回来。寻不到干巾,就用自己的衣角擦干,“水凉,十指连心,别冷着了。”
花铃两眼弯弯,也不收手,就这么看着他。等他松了手,她又往他衣服上擦了擦,看得沈来宝脸都黑了,“小、花!”
花铃的笑声顿时如银铃,飘在这绿叶满盖的荷塘中。沈来宝见她笑,也不由笑笑,无奈呀无奈,怎么就这么爱玩。
只是片刻,就见她又挺直了腰探手,他正要将她拉回来,就见她握住一个莲蓬,轻轻一折,只听“嘣”地一声脆响,根茎已折断,一颗大如脸盘的莲蓬落在她手中。
“嫩了些,不过也鲜甜。”她掰了一颗莲蓬出来,从中间破开,去了苦芯,直接递到他的唇前。
他张嘴将莲子吃进嘴里,嚼了嚼说道,“甜,太嫩了点。”
花铃又掰开一颗莲子,边吃边道,“再过七八天会更好一些,不过现在也好吃,可以摘一些回去腌点小菜,加点醋和糖,又脆又甜,还有点……”她眉头一皱,“苦……”
沈来宝回神,“苦?”
花铃嚼也不是吐也不是,最后一仰脖,直接吞了下去。这才苦了脸说道,“我忘记拔芯了。”
沈来宝看着她的可怜模样,却朗声一笑,偏身拿了水给她漱口,又将莲蓬拿了回来,“迷糊。”递给他的会去芯,给自己吃的倒忘了,迷糊,大迷糊。
花铃接了水说道,“我才不迷糊,我可是南风小巷里有名的神童,书院先生都夸我的,对,你舅舅也夸过我。”
提起他那葛明修舅舅,沈来宝在喜宴上见了他,年纪上来,面上添了皱纹,但是两眼有光,似比年轻人更有干劲和精神气。
“舅舅喝完喜酒,就又出远门去了……我看舅舅如果不将天下游遍,是不会回来的。”
花铃说道,“就跟我姑祖母一样,现在爹娘已经不着急她嫁不嫁人了,只想着她什么时候能在明州定居,怕她在外面过得不好。”
提及两家那两个潇洒的大龄青年,沈来宝倒是羡慕他们一点——放下一切,周游列国。
他穿来这里十余载,如果就一直待在明州,也是浪费异界旅游的机会了。
所以怎么都得去外面看看,毕竟世界这么大。
“来宝哥哥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们什么时候能去外面走走,跟舅舅和姑祖母那样。”
花铃摸摸肚子,“看来很难。”
“等二十年后他能接管沈家生意了,我们就能放手去游玩了。”
花铃笑笑,“那个时候都要四十岁了,你还心情带我去?”
沈来宝笑道,“当然有,只要你愿意去。岳父和岳母不就是去玩了一圈回来的么?”
想到自家爹娘,花铃突然觉得说不定真的在二三十年后,她还能这样和他在荷塘戏水谈笑,一点也不会腻。她欣然点头,“嗯!”
船在荷叶丛中穿游而过,偶见缝隙,便能看见一艘同样在荷塘漂游的小船。那船上坐着一男一女,只见侧颜,却知两人男俊女俏,看着似一对璧人。
花铃恍惚之间又想起了她的二哥和盘子,也不知道现在他们怎么样了。她倒是很希望在未来某一天,二哥会带个姑娘回家,然后跟大家说,这是他想娶的姑娘。而那个姑娘,就是盘子。
只是那两个人不是二哥和盘子,不过也不陌生,只因那男的,就是孔家少爷孔愿。女的,正是她的小姑子沈安娴。
沈来宝见她一直往那看,也看了看,低声,“别看,免得被他们发现,到时候就尴尬得要下船了。”
花铃收了视线,笑道,“孔公子性子腼腆,安娴也一样,这两人在一块,怎么看,都觉安静,像入了荷花池的画里。”
“见了三次面愿意单独待一起了,已经很不容易。”沈来宝说道,“大妹虽然看开了,但多少有些不开心,只是她提出要见孔愿,我还是吃了一惊。”
花铃微微笑道,“来宝哥哥你不懂,姑娘家吃了亏,心里总会留下一根刺。这根刺就算拔掉了,也没有办法痊愈。而且也害怕碰到的下一个人,仍是一根刺,一次她想要先看看,那人到底是能抹平她心头上的坑的人,还是又会扎一根刺的人。如果是后者,我想她又会来求我们,去将这亲事给推了。”
“那就是说,如果是前者,那孔愿就会变成沈家女婿?”
“对。”
沈来宝着实对长妹的接受能力意外,不过或许这才真的像是沈家的女儿。哪怕是受了挫折,可只要想通了,就能立刻站起来。沈家这么多的孩子,像老爹的不少,但因为是女儿,所以养在深闺,就无人能发现她们的潜力了。
那如果小花生的是小小花,他好好教,那她或许也有继承沈家祖业的潜力。
看来他要带着小花去玩的愿望很快就能实现了。
八字还没一撇,他就想着“退休”的事,这着实是要不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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