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把梁统的奏章交给公卿讨论。
光禄勋杜林奏曰:“汉朝初兴时,废除苛政,四海之内欢欣鼓舞。其后,法令逐渐增多,连果桃、菜蔬之类的馈赠,都集中起来成为赃物。小的事不妨害大义,也要判处死刑。以至于发展到有法不禁,有令不止,上下互相掩护逃避,弊病愈加严重。臣认为应沿袭原有之法令条文,不宜于重新制订修改。”
梁统却说:“臣所奏请非是要有严刑峻法。《书经》有云:‘治理百姓,刑法要适中。’适中之意乃是不轻也不重。从高祖至宣帝,天下被称为治平,到元帝、哀帝时,盗贼渐多,皆因刑罚不适中,愚昧之人轻视犯法所致。由此看来,减轻刑罚之作法,反而酿成大祸。对奸诈不轨之人施恩,便是伤害善良之人。”
此事在朝堂上引起了颇为激烈的争议。但是最后这件事情却莫名的被搁置,没有人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