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阿默活了?

畴铮死之前说了,他的元神这次是要真的陨灭了,虽然身体被她误打误撞的竟然抱来了现代,可应该不会再有他的元神来才对。

可她相公花默的不同,畴铮自己也说过了,花默的灵魂元神他没有收回和融合,那是不是代表,这次重新活过来的畴铮的兽尸里面,觉醒的是他家相公花默的灵魂?

光想到这,青色就再也不能在警局待的下去了。

她要回去找他!

找到畴铮,不,找到她的花默!

一把推开女警的搀扶,青色拔脚就往外跑去。

一路把车开的风驰电掣。

都来不及把车停到自己的车位上去,就把车横在了大楼前,人就往大堂里面跑了过去。

为的就是赶紧回到自己的房子去看一眼。

如果那两个小偷没说谎的话,应该是花默苏醒后,自己爬出藤筐,离开的才对。

可他那么小,那么弱,又不会坐电梯,能去哪里?

会不会根本还在消防楼梯间那里?

不亲自去看一眼,她如何能放心?

“青总,青总——您回来的正好,我们刚要打电话通知您,您的狗找到了!”

物业经理飞快地在她后面追,一边追一边喊。

啥?

青色一个疾步刹车,就站住了,猛地回头,“你,说什么?”

“是,是这样的,有人在咱们小区后面的垃圾桶边,捡到了被小偷抛弃的您的爱犬,给,给抱回来了,我们没见过您的爱犬,不知道是不是您要找的那一只,那位送狗回来的先生,还在物业办公室等着呢,您——”

话还没说完,就见青色已经跑离他的面前,往他们物业办公室的方向跑去了。

猛地推开门,一进去,一抬眼,就看到一个身材修长,穿着一身明显不太合身的旧西服,头发则留着很可爱的学生头的年轻男子,正一脸惊讶又欢喜地看向她。

虽然面容变了,可是不变的是那双眼睛里蕴含的深深的思念,和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情意。

无不昭示着这个人是花默,是她的相公。

他真的来找她了!

“相公!”

青色失声叫了出来,然后就猛地捂住嘴,眼泪长串成串的掉了下来。

“娘子!”

果然他也认出她了。

就好比她也不论如何都能认出面前的他一样,花默也认出了真正躯壳内的自己。

*

等到那物业经理终于气喘吁吁的追进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发现青色和那个送狗回来的年轻男孩子,已经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而那只听说被青色爱逾性命的黑色小狗崽,却孤零零的团成一团,就那么被搁在了他的电脑键盘上。

*

后来。

准确的说,应该是那天后的第二十三天后。

全城最著名的青岩制药的女总裁,下嫁给了才二十一岁的本地三流大学的一个男大学生花默。

而令众人瞠目结舌,不知道缘何这样的两个人也能成就婚姻的时候。

知情人的这位物业经理,很是羡慕嫉嫉妒恨地给众人解了惑:谁让你没给人青总,捡回她的爱犬呢?

此后,满城的男子,在看到流浪狗的时候,都会争抢着抱回去,善养之,谁知道这只会不会也是某个美女女总裁的爱犬呢!

——————————番外完—————————————

---题外话---文文到此,彻底完结了。这是流白有史以来写的最快的一本书了。感谢亲们的不离不弃!么么哒!

顺祝,今天所有的大小朋友们,节日快乐!咱们下本新故事里面再见!!!!


状态提示:104.番外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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