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都市现代>等君许我婚嫁>第一百三十一章 沈家有妹初长成

郑萌萌低着脑袋跟着陆恒出去了,上车前陆恒把车钥匙扔给了张虎,张虎开着车,陆恒拦着郑萌萌的肩膀坐到车里,双手包裹着郑萌萌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的捏。

郑萌萌脑袋抵着陆恒的肩膀,另一只手慢慢的在他的手臂上画圈圈,画着画着又被陆恒捉了手放在他的心口上,手背传来热热的温度。

偷偷的看了看陆恒的僵硬的侧脸,她知道今天陆恒并不快乐,他想要抓住的,不是这些人,而是十几年前,伤害了陆喜了的那一群人。

陆恒的愿望还没实现,她的心也矛盾,想要陆恒快乐,却不想陆恒真的找到。

怕了,也担心。

坐在前面的张虎一点没瞧见陆恒和郑萌萌的小动作,还担心着郑萌萌会不会还害怕呢,打起精神扯着声音就发话了。

“嫂子,您看最近有空没有。”

“什么?”

“我这有一朋友,送了我一只金毛,我是个大老粗,简灵那婆娘又滚蛋了,没法照顾,你看你每天也不忙,能不能帮我带两天,之后我找人接手转走就行。”

张虎只是不经意的一问,没想到郑萌萌的眼睛都亮了。

养一只宠物,她想了多长时间了,想到现在都没能成功,以前她吵着要让陆恒买一只来养,陆恒冲她吼:“要狗还是要我,你自己选吧。”

郑萌萌一分没犹豫:“要你要你。”

可养宠物这件事情在她心中就成了一个念想,得不到的总归是好的,她抬头瞟了瞟陆恒,他马上开口反对,当她稍微带了点盼头的时候,才听到陆恒淡淡的回张虎。

“她连自己都能养死,别糟蹋别人家的狗了。”

想了想也是,她又低了低情绪,自己没真把自己饿死因为陆恒还在,陆恒愿意搭救自己,可是陆恒不愿意搭救一只狗,他不喜欢带毛的物种。

“别啊,陆哥,很好养的,那金毛就认一种狗粮,你给鲍鱼给它它都不吃,嘴挑得很,嫂子要是不忙了就放一点在它碗里,它吃了就没事了,死不了,那么大只,饿几天都没事。”

张虎劝说的态度,让郑萌萌恍然觉得,这只狗非常的独立,只要吃了不饿死,能自己好好的照顾自己。

听起来,是挺好的。

郑萌萌又看了看陆恒,陆恒被她的视线看烦了,不好冲着郑萌萌发货,他只好冲着前面的张虎吼:“要养自己养,不养扔马路上。”

郑萌萌知道陆恒就是逞口快罢了,以前他们就在路上遇到过一只被撞的猫,她抱起来要送医院,陆恒没有反对,由着郑萌萌把脏兮兮的猫放在他昂贵的车座上,一句话没说。

知道陆恒的软肋,郑萌萌拉了拉陆恒的袖子,陆恒不着痕迹的移开郑萌萌的手,可郑萌萌又抓了上去。

不耐烦的陆恒这才松了嘴:“你怎么比狗还烦人。”

比狗烦人的她,还被陆恒养了这么多年,全是借口。

最后陆恒不表态,郑萌萌当她同意的,高兴的问张虎什么时候去他家牵狗,张虎说什么时候都成,明天早上就行,郑萌萌乐了半天,刚刚的不愉快一扫而光。

吃饭的时候,张虎说晚上的局让陆恒别忘了带郑萌萌去,郑萌萌疑惑的看着陆恒,陆恒只答她,一个小聚会,不想去可以不去。

陆恒询问她的意见的场合少之又少,这次居然问她要不要去,是希望她不去?可是人总是有一种逆反心理,别人不让的,自己偏要。

郑萌萌就是这样的人,她同意了,说自己要去,陆恒也没多说什么,去就去吧,晚上带着郑萌萌跟张虎碰面去。

郑萌萌想,陆恒一开始不愿意带自己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当她面前站着一脸微笑的沈聪然的时候,大概明白了什么。

沈聪然身边从来就不缺任何女人,各种各样的,她估计自己能点出来特点的女人,沈聪然都能牵出个七七八八来在她面前任她挑选。

同样是钻石王老五,陆恒在名声风气上面,她总觉得比沈聪然优秀很多,这也是让她傲娇的理由之一,自己的男人本分。

此番跟着沈聪然一起来的女人,看大样子是一个清秀的女人,眼睛里闪着光亮,大概是活泼的性格,当她看到那女人的眼神始终落在陆恒身上的时候,她挽着陆恒手臂的手,又紧了紧。

沈聪然走了过来,还没开口,他身边的女人就先开口了。

“上次你给我介绍的书我读了,很不错,菲尔克里曼的书总是让人眼前一亮,我很受启发,下次有时间再介绍我一两本?”

女人脸上微笑的弧度,言语间轻快的态度,让她潜意识里有不好的预感,她又紧了紧抱着陆恒手臂的手。

这时候陆恒先没有回答面前女人的话,而是偏着头在郑萌萌耳边低语。

“你想用你的胸挤死我?”

郑萌萌这才意识到自己太过紧张了,没办法,她想,身为沈聪然的女伴,能这么自然大方的朝陆恒聊天,一定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这是她得出来的基本理论,如她一般身份的女人,大多在这样的场合等不上台面,能应对自如的,都是见过世面的人。

当她还在疑惑那女人身份的时候,陆恒从容的跟她交流。

“有机会。”

“那么我们就说定了哦,下次我还有更猛的料要告诉你,你等着听就好了。”女人眨巴下眼睛,吐了吐舌头,顽皮的样子,让郑萌萌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

并不是让人讨厌的恶心,而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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