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六,天青青兮欲雨。于后山拾受伤白兔两只,肥而圆,甚可爱。雄为卷卷,雌为豆豆。”
除了文字之外,下边还画了两只吃胡萝卜的小兔儿。
阿狸咯咯笑:“你小时候还挺可爱的,还养小兔子?我以为你会养狼啊老虎啊做宠物。我听说啊小兔子,你把它拎起来,乱蹬腿的雄兔子,眯眼的是雌兔子。是这样么?”
话音方落,歌舒瑾忽然从背后把阿狸抱了起来,站在床上。他的双手放在阿狸腋下,举小孩一样将她举得高高的。这动作来得突然,吓得阿狸直踢他:“歌舒瑾你干嘛,快放我下来。”
男人哈哈大笑,眉飞色舞,一弯手臂又把阿狸从空中放下的同时搂回怀里:“你听说的都是传言,乱蹬小腿的才是雌兔子。”
“你……我才不是小兔子。”阿狸这才发觉自己被戏耍了,她狠狠踩了他一脚,趁他吃疼的机会,自己坐回到床上,伸手去翻抽屉里其他的手札。
歌舒瑾做事很有条理,手札都是按着年份,一本一本地叠放着。阿狸翻看着,有养兔日记,读书笔记,习武心得,还有少年的小小烦恼,憧憬的妻子……一直翻到十三岁,之后忽然没有了。
“后边为什么不写了?还是放到其他地方了?”
在阿狸翻看手札的时候,整个人早已被歌舒瑾重新圈回到怀抱中,他的下巴抵着她毛茸茸的发顶,爱怜地陪着他回忆曾经的往事。
短暂的沉默后,歌舒瑾说:“后来我被你母亲捉了,关在黑牢里,没有机会记手札了。主上那时候曾经去牢中照顾过我,所以我一直对她很感恩。”
窗外芭蕉有一人高,风过沙沙作响,像是黑黢黢的人影倒映在窗纸上。
接下去,歌舒瑾没有隐瞒自己在牢中受到的所有凌辱,让他男人不像男人的侮辱,和因此而郁在身子中的心结……他并不是想用这个来博得阿狸的同情心,他只是想说明自己对阿妩的特别的情感来自于哪里。
在他平静地叙述完之后,却看到怀里的小姑娘亦是十分平静地合上手札,旋即转过身来望他。
小鹿一样的眼睛,清凌凌,水汪汪。
美极了。
“过去你伤害过我的事情,我不想记起来了,就当是对你的弥补,弥补我母亲对你犯下的错。母债女偿,也是天经地义了,”她说着,慢慢伸出双臂抱住他的腰,头枕在他胸口,隔着一层中衣,都感受得到她肌肤的温度,“阿瑾,我们……重新开始吧。”她说。
他等这句话等了很久了,久到都不敢奢望今生会听到。
“好,”他也回抱了她,“我们重新开始。”
夜空中忽然腾起了烟花,阿狸从他怀里抬起头,有点不好意思:“听芽衣说,今天是你的生辰,其实……我准备了礼物给你,你看见了么?在我衣襟里。”
“礼物?我帮你换湿衣服的时候只看见了两个肉包子……”话止于此,歌舒瑾忽地从床上一跃而下,从桌上的湿衣服里找出一个纸包,里边是两个早就湿掉了的肉包子。
“这个,是你特别买给我的生辰礼物?”
阿狸点点头,歌舒瑾的脸色似乎不太好,额头青筋蹦出好高。阿狸想他大概很看不上这两只湿哒哒的肉包子。
她是这样想的,然而下一刻,阿狸就睁大了眼睛,俊逸温柔的银衣男子,竟然毫不优雅地抓起肉包子就往嘴里塞。水渍和油渍把他高贵的银袍子弄得脏脏的,十分有碍观瞻。
“阿瑾,这个都湿了啊,不能吃了。”阿狸吓得连忙走过去阻止他。
面对她的阻拦,歌舒瑾几个转身躲避之间已经把两个肉包子都吞了下去,水红的嘴角还流着油,显得十分滑稽。
阿狸其实不知道,歌舒瑾对肉包子,尤其是阿狸的肉包子有着很强的执念。
他第一次见到阿狸,是在阿狸十三岁的时候。
那时,她在和昙醒之私奔的路上,由于吃的不好,又每日担惊受怕,阿狸的身子一直长不开,即便十三岁,看起来还像是个小孩子,瘦瘦的,拖着一条瘸腿,小脸苍白,一阵风都能把她吹飞似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不堪一击的小女孩,为了自己喜欢人,可以像个小老虎一样猛扑上去咬掉恶人的耳朵。
那日在紫光殿,他发现她便是那个因为肉包子咬人耳朵的小乞丐,莫名其妙的……他竟然又有了作为男人的感觉。
他喜欢她,很早很早起就心动了。
浓烈得要把他灼烧的情感,原来从来都不是恨。
还好,现在知道还不晚。
他们还可以重新开始。
五日后,荆州刺史大婚。
新娘子穿着大红色的嫁衣,被刺史从城门口一路抱到府邸门口,这一段并不近的路,在众人的围观之下,更是走了将近一个时辰。
舒瑾一刻都没有将他的新娘放下,百姓们一边感叹刺史大人臂力过人,一边又很为左凉蝉不值。
左凉蝉出身世家豪族,却并无豪门的恶性,蕙质兰心,贤良淑德。与刺史大人成亲五载,刺史一心一意待她,不入楚馆,不纳妾室,放在心尖上护,捧在手心里宠。如此痴情,以至于荆州百姓口口称颂,只道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三千独宠掌中卿”……
在荆州百姓心目中,左凉蝉是被遗弃的原配,新夫人是个妖媚惑人的狐狸精。但他们反对又怎样,抵不住刺史发了疯一样喜欢人家。荆州多少姑娘对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