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青春校园>综漫的巫妖王>第七十三章 决断!阿尔塞斯VS狂三(3)

死在阿尔塞斯手里的人有多少?这个问题恐怕没有任何人知道,哪怕是阿尔塞斯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如果将他所亲手斩杀的生灵尸体堆成一座山的话,估计能比所谓的珠穆朗玛峰还要高上几倍。

有人可能会问,阿尔塞斯杀了这么多的人,他不会感到愧疚吗?难道不怕亡魂们向他索命吗?

“一群蝼蚁而已。我可从来不会去在意蝼蚁的想法,哪怕他们是我曾经守护过的人。”

这就是阿尔塞斯他自己最好的回答。是的,你们应该都知道,在阿尔塞斯登上冰封王座时,他干过些什么吧?

没错,他亲手用霜之哀伤刺穿了代表他剩余的良知的那个小男孩,当那个小男孩死去的时候,阿尔塞斯也已经彻底的抛弃掉了所谓的‘良知’,同样,既然已经没有良知了,那么,阿尔塞斯他还可能会去在意那些死在他手上那些生命的怨恨?

“怎么可能?我斩杀他们,那是他们的幸运与荣耀!我替他们终结了他们那浑浑噩噩的一生,那是他们的幸福。”

我知道这个时候的阿尔塞斯可能有点中二的过分,但这确实是那个时候的阿尔塞斯最好的写照。

“我没有怜悯,亦没有自责。我无需在意那些腐朽的生者们想些什么,他们不过只是一群低劣的垃圾罢了。杀了他们,也不过是提前让他们重生而已……在绝望与痛苦中死去,然后在超度和毁灭中重生!”

是的,阿尔塞斯就是这么一个自我傲慢的人,他在成为巫妖王之后,就已经舍弃了为人的‘心’,虽说与小空在一起的那30年里,他渐渐的重新拾回了那颗早在几十次轮回之前就抛弃的‘心’,但!他始终!都是那个站在战场之巅,主宰死亡的不死君王!

是的,阿尔塞斯也是一名君王,他可以给与狂三宽容,可以宽恕狂三那越来越过分的行为,但是……阿尔塞斯也是有自己底线的!那就是已经与他相处了整整30年由于的末永空!

这30年里,小空几乎一直都与阿尔塞斯呆在一起,无论是阿尔塞斯白手起家建起现在那庞大的黑光时,还是阿尔塞斯在处理暴走的精灵所引发的空间震时,小空都一直在暗处看着阿尔塞斯。

虽然小空自认为自己藏得很好,但是,毫无疑问的,她是无法瞒过阿尔塞斯的亡灵感知的……因为,小空也是生灵。既然是生灵,那么自然会有生气,而阿尔塞斯的亡灵感知,恰好就是专门用于捕捉生灵气息和感知亡灵方位的。

纵使阿尔塞斯什么都没说,他也依旧将这一切都默默的记在了心里,同时在不知不觉中,小空在他心里的位置越来越重要……

咳咳,扯了半天,其实就是一个意思,狂三你想干什么都可以,哪怕是想走阿尔塞斯一顿,阿尔塞斯也完全可以捆住双手双脚任你发泄一顿,但是你既然是铁了心要小空的命,那么就算是阿尔塞斯在轮回之前再怎么喜欢狂三,他也会毫不犹豫的一剑贯穿狂三的心脏——就像他在洛丹伦刺杀了他的父亲一样……

阿尔塞斯的杀气是纯粹的,不含一丝杂质的,真正的浴血上万次才能养成的恐怖杀气……而阿尔塞斯在轮回时所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战阵,又何止区区上万次?

所以,狂三怯了,是的,在阿尔塞斯那冰冷、嗜血、残暴、疯狂、无情的杀气压迫之下,她胆怯了。虽然她也亲手杀死过无数的生命,但是不可否认,狂三杀的,都是该死之人,而且她杀死的人数在阿尔塞斯的面前,连九牛之一毛都不算……

看着因为恐惧而渐渐后退的狂三,阿尔塞斯面无表情的向前踏了一步:“狂三,我再问你一次,你确定,你仍想要……小空的命?”

“咕……”

狂三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现在的她,承受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不管是心灵上的,还是身体上的……在阿尔塞斯的杀气影响下,她的脑海呢甚至在不断的上映着战场上那尸山血海,哀嚎不绝,残肢断臂横飞的残酷场景……

“……”阿尔塞斯一言不发的握着手中的日轮烈光,看着渐渐无力的瘫坐在地上的狂三,他知道,这次的争斗快要结束了……他现在只是在等,等这狂三放弃那无谓的复仇,因为他也曾经有过这种经历。

他不想让狂三也走上他的老路,因为,他曾经问过小空,如果修改了时空的连续,那么到底会发生什么?

而小空在知道阿尔塞斯的问题时,只是无比严肃的对阿尔塞斯说道:“哥哥,永远不要想着去随意篡改和干扰时空的连续,那种逆天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我们都承受不起,哪怕哥哥你再强上几倍也是一样的!因为,那带来的后果,可能比你篡改之前的情况还要残酷几十倍!”

因为这样,阿尔塞斯虽然给了狂三足够的时间,但是却没有给她足够使用十二之弹的灵力。那时的阿尔塞斯身为几乎永恒不朽的亡灵大君,基本上哪怕只是随意的一滴血液,都能成为上等的炼金材料,其中蕴含的时间对狂三来说更是惊人的天文数字!但是,她没有动用这些时间的灵力……这就好比一个人得到了m利坚联邦银行的金库钥匙,但却没办法使用钥匙打金库大门一样让人蛋疼……

“我……不会放弃的……”狂三低声的说道:“因为……杀死她……是我生存的意义……”

“你这又是何苦呢……”阿尔塞斯叹了口气,然后收回了滔天的杀气,而狂三也因为杀气忽然的


状态提示:第七十三章 决断!阿尔塞斯VS狂三(3)--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