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场上几经生死的老将林克敌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他十分健谈,不觉之中,张儒也聊到了某些已成定局的计策。
言辞之中,多有悔恨之意。
特别是那场为了救马进忠而发动的突袭,让一千八百多老卒就这么葬身沙场,他多少还是有些愧疚的。
林克敌看出他有些情绪低落,问了句:“杀一人而救千人,在很多人眼中是值当的,可在某些人眼中却是不值当的。就算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也难免会有个为他黯然神伤的人。对那些被罪犯杀死的人的亲人来说,罪犯该死,可对那个在乎他的人来说,罪犯不该死。杀千人而救一人,同样的道理,只要你认为值当,就行。”
张儒摇头苦笑:“一千八百老卒,都是百战余生的勇士,就为了一个马进忠,值当?可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兄弟身陷囹圄而不救,这一救,搭进去一千八百人。”
“你很年轻。”林克敌很不着边际的说了句:“年轻的时候最不怕的就是犯错,换一个九边总督,或许做不得你这么好。”
这个武将不是很会恭维,但每一句话都说到了点子上。
张儒不喜欢恭维,偏偏林克敌的话让他很受用。理性告诉他自己没有做错,感性却让他时时刻刻有内疚的想法。
一千八百老卒,看上去是十分庞大的数字,可是在这几十万上百万边军囤积的边境地区,一千八百老卒真的不算什么。
死一千八百人,让一万八千人甚至十八万人得以存活,这是大功德。
林克敌幽幽道:“督帅可能不知道,这边军的将士每天过着重复的生活,除了偶尔去大同府城找找那一捏能出水的粉头,就是日复一日的巡防、训练。战争,对他们来说是十分新奇的事,特别是那些一心想着建功立业的新兵蛋子,最想要看到的就是战争。
当然,经历过战争之后,谁都不敢再说自己喜欢战争了。
毕竟战争意味着随时都会有人死去,这个人可能是昨天对你谆谆教诲的主将,也可能是曾经手把手教你骑马射箭的老大哥,甚至是那平时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的闷葫芦。
见过血的兵才是真正的兵,但是大部分见过血的兵都死在了战场上。
他们的英魂在边境的上空游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看看我们这些老兄弟。战场上短兵相接,死个几百上千人是很正常的事。
我还活着,那么多兄弟走了,要按照督帅的想法,岂不是林某人也要愧疚到死?
不,相反我很心安理得,因为我要替他们活着,替那些死去的兄弟好好活着,用我的双眼替他们看看这大明的盛世,看看他们用生命守护的大明盛世。”
说到这里,林克敌再也说不下去了,刚毅的脸上划过泪水,那是男儿的泪水。
张儒沉默了,他不知道这位守备将军跟自己说这些话的用意多么深远,他只知道自己的一丝愧疚,让这位将军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也许是尸山血海,也许,是乱箭如林。
“来,不说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喝点酒。”林克敌举起酒坛。
军中的儿郎就是豪爽,不管做什么事都豪爽,喝酒从来不用杯子,饿起来吃饭也不用筷子。
喝了几口酒,聊了些家常事,说到那个已经没有丝毫娇弱模样的老妻,林克敌满脸都是幸福之色。
张儒哂然笑道:“老哥真是好福气,有嫂夫人持家,还有那么大个儿子。”
林克敌不无惆怅地道:“要说愧疚,我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我家那口子和那小子,当年她也是长沙府叫得上名号的大家闺秀,虽说家道中落,却也不是我这军中丘八能够染指的。排着长队想要娶她过门的豪门子弟还真不知道有多少,至少那些头戴冕冠的读书人就有一个什。
我家那口子就看上了我实在,不顾家人反对就下嫁了。
那可是真正的下嫁,我家徒四壁,老娘还目盲,老爹早就不知道死哪里去了。那时候我也不是什么守备,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卫所士卒而已。
都说好男不当兵,当兵成死人的几率可比其他职业要多得多。
我那胡子一大把的老学究岳丈甚至当着面跟我说宁可他女儿嫁给一个跑堂的小厮也不愿意嫁给我。
可她就那样嫁给我了。
没有嫁妆,没有彩礼,甚至没有婚礼。
几个关系好的袍泽兄弟提着一坛子老酒几斤腊肉就算是庆祝过了。
新婚三月,我就来了边疆,中途回去过几次,每次的时间不超过二十天。
到现在我家那小子都恨着我,恨我这个没用的老爹为什么不能给他娘老子一个安宁的环境,为什么我这个身居高位的老爹竟然不愿意在家里招几个奴仆伺候他们娘俩。
这次如果能不死,我就解甲归田,前半辈子献给了大明的边境,后半辈子,也是时候陪陪他们娘俩了。”
张儒一只手搭上林克敌的肩膀:“放心,你不会死的。”
他清楚林克敌为什么会不给妻子幸福生活,他也清楚林克敌为人如何,这也是为什么他要将林克敌这个大同右卫偏将放在老虎口守备位置上的最重要原因。
他在敌营,需要一个靠得住的人。
而林克敌,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
“来,喝了这点酒,我带兄弟们出去,好好拿点像样的军功回来。”张儒微笑道。
林克敌一愣:“怎么拿?”
张儒神秘的笑了笑:“到时候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