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秀看到齐歌眼底的不虞,突然福至心灵,笑道:“不就是一场婚礼吗,你能给得起,我自然也给的起,还要比你的更好。”
齐歌微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洛秀,半晌,沉声道:“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如若有一天你辜负了小锦,我就算化为厉鬼也绝不会放过你。”他语气轻飘飘的,听着没一点力气的样子,却偏生阴森森的,令人毛骨悚然,尤其是那双漆黑眼珠流星般划过的一抹幽绿,诡异而森凉,让人不敢不不相信他的话。
洛秀心底“咯噔”一声,面上依旧不露声色,因为他知道,齐歌不是无的放矢,他自己本身就是个诡异的存在,他即使不信神佛此刻也不得不掂量一二。
“呵,我和小锦之间的事儿,用得着你一个外人插手吗?我们之间还有两个孩子,未来好着呢,用不着你操心。”
齐歌脸色一瞬间黑沉下来。
洛秀今日来此也不是故意给齐歌难堪的,他就是受不了对方一副指教、好似对小锦很熟悉的口吻,他心底不舒服,对方也别想好过。
他突然想起前几天慧明给他批的姻缘,本是命定,人定胜天,当时他气的险些把慧明揍一顿,偏那老家伙油盐不进,愣是什么都不说,洛秀知道,那家伙肚子里有两把刷子,倒也不愧他得道高僧的名头,只是这样却更令他郁闷。
什么叫本是命定?那就是说还有转折,本来是属于他的东西,却被别人抢走了,只是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会被别人抢走,那只能说那东西从未属于过自己。
但还从未有人能从他洛秀手里抢走东西。
人定胜天?呵呵,他还就偏要与天斗了。
此刻再看齐歌,越看越不顺眼,要不是因为他哪儿来那么多事儿,不过看在他时日无多又这么可怜的份儿上,他就大度的不与他计较了。
后来两人又说了很多,话题大多都是围绕着小锦,洛秀即使再不耐烦,只要牵涉到小锦,他就又平生多出了许多耐心,齐歌不想与他过多计较,因此后来气氛也算和谐。
洛秀神清气爽的离开了,只觉的天是那么蓝,风是那么轻柔,连空气都是那么清新,走路的步子都轻盈了许多。
沉香看自家主子兴高采烈的样子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他那个高冷的主子跑哪儿去了,这个绝逼是冒充的好吗?他家主子从不会笑的这么傻兮兮的。
临上车前洛秀问了句:“她们两个去哪儿了?”
沉香知道主子指的是宋锦和孟祁,派去跟踪的人也刚把消息传来,沉香不敢隐瞒,立马回道:“去相国寺找慧明大师去了。”
洛秀冷哼了一声,“可惜,注定要失望了。”
沉香眉毛抖了抖,心底为那齐歌点了一排蜡。
“回公司。”洛秀悠哉着坐回后座,顺手拿过笔记本摊在膝盖上,关注起上边的股票走势。
……
人走了,客厅里彻底空荡下来,齐歌在沙发上坐了很久,这才慢悠悠往楼上书房走去,在书桌前坐下,拉开抽屉把里边的一份文件拿出来,一页页的翻看下去,直到最后一页,他拿起笔手指颤抖的在右下角签下自己的名字。
至此、已无回头路。
抽出信封,把文件装进去,又写上邮寄地址,齐歌这才打电话让快递小哥上门取件。
没有等多久门铃就响了,齐歌一直等在楼下,没让人多等便开了门。
快递小哥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皮肤黝黑粗糙,一看便知是长年累月在阳光下暴晒,那小哥见门开了,笑呵呵道:“您好,我是顺风快递的快递员xx,刚才是您打电话……。”
不等他说完从门后伸出来一截枯瘦苍白的胳膊,快递小哥愣了愣,怎么会有人瘦成这样,那修长干瘦的手指拿着一封密封的快递文件袋,中间还夹着一张红灿灿的百元纸币,只是那手指太过瘦长,倒显得有几分恐怖。
似是知道他在发愣,那胳膊又往前伸了伸,直接塞到了快递小哥怀中,快递小哥愣愣的接过,手指不小心触上对方的手指,透骨的冰凉让他生生打了个寒颤,然而不等他反应过来,那胳膊又飞快的缩回去,门砰的一声关上。
那人从始至终隐藏在门后,从那缝隙里窥得那阴沉沉不见天日的空间,那人枯骨般苍白干瘦的手指,触指入髓的冰寒,无一不透着诡异。
门合上,迎面挤压而来一股阴沉幽凉的冷风,仿佛被一盆冷水兜头浇下,让他整个人猛然一颤,瞬间醒过神来,只觉得手里捏着的纸袋都有些冰冷。
他摁响门铃,大声道:“先生我还没找您零呢,您开开门好吗?”
只是不论他喊多大声,这门都再不会有人来开,快递小哥想,能住得起这种房子的人家里非富即贵,可能是不在乎这点钱吧,也没再多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离开前扭头看了眼紧闭的大门,只觉得这家处处透着诡异神秘,想起刚才那一瞬间几乎将他血液都要凝固了的冰冷,猛然摇摇头大步离开。
办好一切事情,齐歌回了卧室,拉着厚重窗帘的卧室一片暗沉,他一步步摸索到床上,躺下来盖上被子,双手交握在小腹处,缓缓闭上了双眼。
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安详而静谧。
……
这边孟祁开着他拉风的兰博基尼带着宋锦一路直奔相国寺,相国寺在西郊,而宋锦住在东区,几乎要穿过大半个城市,这个时间点还正好是上班高峰期,没一会儿就被堵在了路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