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得浮生半日闲,这是李瞬华两年来最大的心愿:不用三更睡五更起,不用绑沙袋跑马拉松,不用背乱七八糟的气功口诀,不用挑水劈柴做饭打扫卫生.

睡觉睡到自然醒——这是他每天都盼望的事。

现在这个心愿实现了,李瞬华却失眠了。

因为师父不在了。

大殿外的院子里,坑坑洼洼。

坑洞边缘附着自然界不常见的紫色,这是恶魔体内的病毒留下的痕迹。草木花卉,鸟兽鱼虫,只要沾上恶魔的病毒,都逃不了腐蚀风化的命运。

师父也逃不了。

近百年的修行,也只是给马真人争取了说几句遗言的时间。

“徒儿莫哭,你手刃了妖孽,为师大仇得报,死了也瞑目了。”

“好好活着,茅山派传不下去就算了。”

重振茅山派是马真人一辈子的理想,可他到最后也没让李瞬华背这个包袱。

李瞬华坐在院子里,泪眼朦胧。马真人的身影,一会儿拿着蒲扇坐在树下纳凉,一会儿拍着李瞬华的后脑勺,骂他不长进,一会儿又从山门进来,手里挥舞着一本《西游记》冲他笑,脸上的皱纹都笑平了.

跟师父在一起的时候,李瞬华天天偷偷骂马老头,巴不得老头一病不起,自己就能休息了。

可师父真不在了,李瞬华满脑子都是师父的好。好得他泪水止不住地流。

要不说你是个贱皮子呢?李瞬华想。

山里多风,吹散了马真人的影子,也吹干了李瞬华的眼泪。

他想寻死来着,马真人看出来了,让他好好活下去。

死者为大,所以师父的话要听。

也许是自己还没活够?李瞬华满怀恶意的侮辱着自己,不然心里难受得紧。但没过多久他就觉得无聊:骂得再凶,师父也不会活过来了,自己这么做没什么意思。

其实是不甘心。名为红玉的恶魔死了,可红玉的制造者——千年伯爵还很舒服地活着,没准现在正在奢华的别墅里吃着甜dian,兴致勃勃地制造下一批恶魔。马真人的死,在他眼里连饭后逸闻都算不上。

如果不把他的脑袋砍下来喂狗,自己就去寻死,那也太窝囊了。

李瞬华决定给自己找dian事做,不然又会胡思乱想。

活下去的理由就像零钱,只要你找总会有的:为了茅山派的传承、为了保护自己重要的人、为了自己的武士道(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为了向恶魔复仇、为了驱除世界的黑暗、为了纠正这个不公正的世界再偏激再中二的愿望都是好的,只要它能让自己有继续生活的热情。

还有一个最朴实的想法——他想离开这片伤心地。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

最后一次大扫除,李瞬华很用心。以前偷懒故意忽略的卫生死角,这次打扫得一丝不苟。所有屋ding的瓦片统统换了一遍,厨房积灰的灶台、后山演武场的杂草、甚至大殿里老君像的头ding全都被他清理得一尘不染。

这花了他很长时间,从天边冒出启明星一直到艳阳高照。

李瞬华站在山门,端详茅山派的一草一木。不是为了记下这画面,只是有dian舍不得走。

院子里被他打扫得焕然一新,只是地面上大片的紫色焦土,七七八八勾连起来,像一道疤。

他的手里拎着包袱,里面包着几件衣服和茅山派的几本典籍。背上是师父留下的镇派神剑。腰间挂着个鹿皮袋,袋子里外都贴满了符咒。茅山派最有价值的东西,都在他身上了。

可他还是不满足,院子里的木桩、树下的凳子、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客房里的铺盖被褥,甚至想把那几间破瓦房和香樟树都带走。

也只是想想罢了。

李瞬华对着大殿跪下,恭敬地磕了三个头,转身出了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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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山下的小镇很热闹。李瞬华在半山腰就能听到镇上的喧闹。

人们不知道昨天晚上,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和一只可以毁村灭镇的凶兽恶斗,最后默默地死在了山上。李瞬华也不想告诉他们。

李瞬华漫步在街道上,任由熙攘的人群把他推来挤去。

空气中洋溢着一种世俗的热烈,可以让人更热爱生活,这是李瞬华现在迫切需要的。

在人群中走着走着,他的心情也跟着人们活泼起来。

走累了,就找个茶摊坐下,一边抿着茶水,一边瞧身边的人来人往。

现在是19世纪,中国人的服饰还是长袍马褂,男人还留着长长的辫子。李瞬华的碎发+牛仔裤卫衣显得鹤立鸡群,以前跟着马真人下山的时候没少被围观。

不过今天大家忙着赶集,集市上的货物能带来更大的愉悦。一件新衣、一根珠花、一块红烧肉,都能让人开心一整天。

甚至李瞬华这身奇装异服,在人们眼里都成了新奇有趣的代名词,成了给人带来快乐的风景。

李瞬华看着赶集的人们,像是在看水族馆里的鱼。

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得让人羡慕。李瞬华从没像今天这样,对平凡如此向往。

“谢谢。”李瞬华轻声说。

付了茶钱,李瞬华拿起包袱,拐进一条小巷。

巷子里光线不太好,外面阳光灿烂,这里却有dian阴森森的。

巷子的尽头,一个高大的男人僵硬地转过头,看着李瞬华。男人目光呆滞,


状态提示:第三章 入世--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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