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惊艳
《花千骨》这本书的原著王洛看着很喜欢,虽然文字造诣对比真正的文学书籍没有可比性,但是从简易类书籍来看,还是挺不错的。
书里的角色性格都很不错,虽然描写字数不多,但是都给人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王洛仔细挑选了几个,最可能在观众中赢得好感的角色留给了崔秀英等人。
针对这部剧可能观看的群体,王洛也对人物创作时做了一些调整,变得更细腻一些,其中有几个角色做了调整加强,比如崔秀英扮演的这个角色。
崔秀英演的角色叫做单春秋,是林允儿的手下,也是个暗恋者,而且,雌雄同体,戏份不算太多,但都是比较重要的点睛之笔。
这个人物主要就是那种眼中只有自己爱的人,其他的都是刍狗的极端人物,这种角色前期是所有观众最记恨的角色,等到后期翻转后又是最让人心疼的角色,所以很容易吸粉。
而且角色创作时,漫画师画出来的形象,王洛觉得以崔秀英的扮相去演的话,一定有着掰弯男女的奇特魅力。
看完剧本雌雄同体这个设定后,崔秀英沉默的凝视了王洛很久,看的王洛有些奇怪,最后问了一句“我在你眼里,就是这个形象?”
王洛瞄了眼崔秀英平坦的胸口,把她抱上了床,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后来崔秀英和林允儿一琢磨,果然,王洛安排角色就是在嘲讽她们没胸。
林允儿和崔秀英汉语简单的交流还可以,跟导演和演员们打了招呼之后就跟在王洛身边,在临时搭建的十几个棚和外景拍摄地适应着剧组环境。
拍戏是不分昼夜的,尤其是取景遇到特殊状况下,当天晚上突然起雾了,整个山谷都变得仿佛人间仙境一般,第一次见识到这种自然奇观的外国导演戴维·贝尼奥夫顿时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让剧组赶工了一场林允儿和崔秀英的对手戏。
弄得大家都有些措不及防,好在两人早就研究过剧本和台词,换好衣服出来的两人,让在场的女性工作人员眼睛都绿了。
因为,太帅了。
林允儿的戏服以紫色为主,外纱内锦缎,上面的花纹和图案都是手工大师一针一线的缝制上去的,所以看起来就有些华丽。
紫色华服配上林允儿清秀的容颜,因为妆容而变得有些阳刚气的五官还有那双红色的眸子,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两个字。
俊美。
崔秀英的造型比林允儿稍微简单一些,黑袍罩住有些消瘦的身子,脚下踩着一双定制的古代版高跟鞋,长袍开叉处白嫩的长腿若隐若现,脸上戴着一张遮住一半脸的恶鬼面具,白眉将露出的那双墨黑的眸子显得格外闪耀,整个人头通着一股鬼魅的邪气。
偏偏还将她原本就有些硬挺的五官,显得格外邪魅。
造型很完美,王洛很满意。
但是林允儿和崔秀英其实不太满意,不过剧组怎么安排,她们作为演员就要怎么做。
这场戏是杀阡陌对着一面镜子自恋,然后夸女主花千骨可爱,单春秋吃醋并且有些暗恨的戏份,配合着现在武器朦胧的夜景,加上后期的制作,那种地狱的阴森恐怖和虚幻能营造的很好。
林允儿和崔秀英对戏,用的就是韩文了,所以在场大多数人都听不懂,但是并不影响她们欣赏美色,这个美色可不是女人的美色,而是男人的那种俊美。
就连欣赏不了东方面孔的英国导演和两个美国副导演看着摄像机里的画面都情不自禁的赞叹一声漂亮。
王洛抿着坐在监视镜后面看画面,听着身边赵莉颖张天艾等人的八卦声,忍不住扬起了嘴角。
林允儿和崔秀英,真的是男女通杀的典范啊。
“这也太帅了。”已经换掉戏服的胡戈和霍建华走过来看热闹,不禁笑道“现在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两个角色反串了,确实很帅。”
“华哥觉得,她们跟你比谁更帅?你们都是俊美类型的”王洛笑着问闷葫芦霍建华。
“这。”霍建华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我觉得,黑衣服那个小姐,好像更帅一些。”
“紫衣的那个不如你?”王洛挑眉笑道。
“自己夸自己帅,这是胡戈干的事情。”霍建华尴尬的笑了笑“我是说这两位扮相比起来,紫衣那个也好看,不过漂亮多一些。”
王洛点点“那说明她琢磨的角色还算成功。”
“这部戏,光看颜值的话题,就足以压过电视剧本身了。”胡戈咧嘴笑道。
“电视剧嘛,画面好看比较重要。”王洛笑了笑“都跟黄老师一个类型,哪还有偶像剧了。”
“我还以,你让她们拍戏,是为了摆脱偶像包袱呢。”胡戈笑道。
“长得好看是摆脱不了偶像这两个字的。”王洛眯着眼笑道“要利用自己的优势来进行包装,这样才能将收益最大化,而且她们还是外国人。”
“外国人确实比较难发展,尤其在华夏。”霍建华突然沉默的说道。
胡戈笑着拍了拍霍建华的肩膀“有王老板在,还怕没发展?你也赶紧签进辉汉公司吧。”
“我们公司确实缺少有实力的男演员。”王洛瞥了眼胡戈,笑着对霍建华说道。
霍建华笑了笑,想要岔开话题,突然被张天艾插了一嘴“老板!”
王洛看着扑过来抱住自己手臂的张天艾吓了一跳“怎么了?”
“给我也弄个反串角色吧。”张天艾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满眼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