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澄澈,爱玛懒洋洋地窝在椅子上,翻过一页书:“我只是一个密码,赋予他以意义,留给我自己的却只是痛苦。抱歉乔治安娜,我似乎挑了一本错误的书。”
乔治安娜已经泪流满面,抽抽噎噎地道:“不,这本书很好,就是太悲伤了。”
爱玛又递给她一块手帕,有点头疼地叹了口气。刚才在书房时,她挑挑拣拣了半天,觉得哪本太合适。乔治安娜不懂政治,《伦敦大疫记》之类的略惊悚,言情点少儿不宜的内容,要是有游记就好了。这时她看到了一本《克拉丽莎》,这本书她没看过具体内容,但大概知道是早期的哥特述了一个贵族小姐被亲人逼迫嫁给一个恶棍,她不肯屈服和一个声称爱她的青年私奔却遭到背叛的悲剧。联想到维克汉姆先生,爱玛觉得这本书比较有教育意义。生病的小天使一直表现得坚强又乖巧,这让爱玛忘了当初乔治安娜听到她悲惨往事时是如何泪流成河。故事还没有读多少,乔治安娜已经哭的停不下来了。“亲爱的,过度的悲伤对你的身体恢复不利,是我选的不好,我们换一本吧。你喜不喜欢冒险故事?”
乔治安娜摇头,用手帕擦净泪水。“我只是一时有些感触,我不哭了,你继续念吧。”
爱玛真是左右为难。从她第一次提出换书开始乔治安娜就说自己不哭了,到现在为止已经说了三四次了,信用完全破产。她再读乔治安娜肯定还会继续哭。“呃,亲爱的,我......”爱玛绞尽脑汁想要编出一个理由说服乔治安娜换一本书。
就在这时,楼下忽然传来一阵说话声,有几个声音很陌生。
好机会!爱玛立刻起身,顺手拿起了那本催泪神器。“好像是有客人来访。你身体还没好,乖乖躺着,我下楼去看一下。”
爱玛本以为来访的是当地乡绅,没想到是同样来科兹沃尔德散心的史密斯先生一家。
史密斯先生长得白白胖胖,笑眯眯地显得十分和气。“肯特拉小姐,如果您有什么喜欢的布料可以让肯特拉伯爵通知我,不管是意大利花样丝绒还是东方柔滑的绸缎,都能在当季送达曼菲尔。”
一个经营高端布料的商人,如果是租用大商船的舱室时间上不能自己掌控,看来他应该拥有自己的商船。远洋航行和在欧洲近海不同,对船只有特别的要求,这位史密斯先生有一定的资本。爱玛的视线在他带刺绣和金属片的高跟鞋和前襟闪闪发亮的宝石上扫过,时髦但是和衣服完全不搭,八成是没什么积淀的暴发户,迫切想要融入上流社会。“您太客气了。”
史密斯夫人的装扮看起来比史密斯先生和谐的多,说话也斯文有礼。“我的故乡就是约克郡,还曾有幸随父亲见过老肯特拉伯爵,对曼菲尔大片绚丽的薰衣草印象非常深刻。家乡的星期日大餐会在传统的约克布丁中加一点鱼肉,后来远嫁他乡,我就再没有尝到过了。除了天气有些变化无常,约克郡是我心中最好的地方。”
老肯特拉伯爵肯定没有平易近人到见佃农一家,这位史密斯夫人估计是乡绅家的小姐。“您的故乡在约克郡,这太巧了。那您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呢?”
“我十七岁出嫁,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其实我一直很希望带约翰和黛西回去看看我的家乡。”史密斯夫人把话题引向了两个孩子。
不过史密斯夫人的一番苦心并没有得到良好的配合。小史密斯先生和史密斯小姐显然不如她这么健谈。小史密斯先生,就是约翰,第一眼看上去有点像宾利先生,长相俊秀,但和阳光的宾利先生不同,他眼中满是忧郁,自我介绍之后就没有再开口。
史密斯小姐内向又羞涩,比她哥哥还不如,刚才的介绍都是史密斯夫人帮她做的,还没开口就红了脸。“恩,我,我还没去过。”
这感觉、这声音,爱玛脑中灵光一闪,这不是那天咖啡馆里唯一一个为达西先生辩护的小姐嘛,后来还担心地昏倒了。爱玛下意识看了一眼达西先生,达西先生并没有表现出任何触动,不知道是没认出来还是认出来但没有反应。
爱玛对软萌的女孩子态度一向很好,见黛西小姐十分紧张,安抚地对她微微一笑。“史密斯小姐看起来平时不常出门?”
那天黛西小姐晕倒了,所以没见到爱玛出场,见爱玛态度温和也放松了一些。“恩,我一般都待在家里画画或者看书。”
史密斯夫人见爱玛手里拿着一本书,笑道:“黛西真的很喜欢阅读,有时都会忘记吃饭。她的家庭教师因为这个问题还和我抱怨过。在看书上她和肯特拉小姐应该很有共同语言。”
爱玛不觉得自己会和黛西小姐在看书方面有共同语言。她喜欢看书,不是现在的淑女们看的那种艺术类书籍,而是政治、经济金融方面的书籍。不过现在手里拿着书说自己不喜欢看书未免有点不给面子,爱玛只好选了记作为话题。“我平时看书主要是为了休闲,看记比较多,不知道史密斯小姐是否对这类书感兴趣?”她本来只想说游记,因为她估计自己和黛西小姐在品味也会不太一样,但相比游记,黛西小姐看过能性更大一些。
黛西小姐看了史密斯夫人一眼。史密斯夫人有些纠结,看记不是非常上得了台面的爱好,她希望女儿给肯特拉伯爵和肯特拉小姐留下的印象能够完美无瑕,但肯特拉小姐喜欢,如果用记做话题可以拉近和肯特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