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科幻未来>邪神旌旗>716.第707章

加尔斯城张灯结彩,热闹非凡,街道全都干净得宛若水洗一般,两边的房屋也都变得干干净净,宛若崭新的一样,连街上巡逻的士兵都在铠甲外面罩着一身鲜红的袍子,看起来十分喜庆。

从天空中看去,可以看到这个城市里面到处都是一片鲜红。红花、红绸带、红地毯,还有一件件红衣裳。

“以前就知道你喜欢红色,可没想到居然喜欢到这个地步。”维耶看着地面上那一片红,忍不住笑着说,“这红彤彤一片,简直就像是一锅炖虾米。”

隋雄闻言,忍不住撇了撇嘴:“你这什么形容啊!还王子呢,文化水平太低了吧!”

维耶哈哈大笑:“你知道我当年做王子的时候,当时的国王——也就是我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隋雄摇头,有些好奇。

“他比普通人高两个头,胳膊比一般人大腿更粗,说话的声音像敲鼓,一顿饭能吃半头羊,十斤饼,喝酒都用小酒缸。他用的是重弓,穿的是重甲,上战场的时候总提着一百二十斤的大战斧,但却从来不骑马——那时候还没有血脉技术,别说是寻常的马,就算一般可以驯服的骑乘魔兽,都吃不消他的力气。”维耶眼中满是笑意,显然当年宫廷生活对他来说也是很愉快的回忆,“但他老人家却有一个缺点,不识字。”

“啊?!”

“也不能说完全不识字,他至少认得自己的名字。”维耶说,“不过,也就只认识自己的名字了,他连我们兄弟几个的名字都认不全。”

隋雄目瞪口呆,他暗暗琢磨,这哪里像个国王,分明是一个蛮子!

等等……蛮子的国王,那也是国王啊!就像蒙古帝国的开创者铁木真,那是蛮子吧,但人家难道就不是国王了?

他还记得看过个电影,名字叫《蛮王柯南》,虽然不觉得那主角究竟哪里像国王了,但至少的的确确是个蛮子没错。

可见蛮子是能够当国王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于是他点点头,突然又一愣,问:“那么你当年……莫非也是个蛮子?”

维耶点头:“凡人时候的我的确也是个蛮子,不过我比父亲多认识几个字,加起来……约摸五十个词总是有的。”

隋雄已经化的人,会写诗、会作曲、会编歌剧,却没料到当年他还是凡人的时候,竟然是个野蛮人。

想来这些文化的东西,都是他封神之后学的。

“时间真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他忍不住感叹,“看你现在的样子,我真无法想象你当年究竟什么模样!”

维耶笑了笑,摇身一变,化为一个人高马大雄壮非凡的好汉,短短的胡须如同钢针一般,两只眼睛纵然不特意瞪圆,也充满了令人战栗的威势。他的肌肉堪比地球上的健美运动员,但身上却又有许多健美运动员绝对不会有的纹身,层层叠叠,连脸上都不例外,看起来极为凶恶,当真是可治小儿夜啼。

然后他又摇身一变,变回了平常那个俊美少年。

“那就是我凡人时候的模样,不过封神的时候我舍弃了原本的肉身,所以现在变的无非就是个花架子。”说着,维耶轻轻叹了口气,“要是我当初没舍弃肉身的话,或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是个谁都打不过的软柿子了吧……”

隋雄想要点头,却又停住。

虽然这或许是维耶的伤心事,但他真不觉得维耶当年不舍弃肉身就能成为强者——成为强者,或许也需要一个很好的基础,但更重要的是需要长期的锻炼。比方说隋雄自己,如果没有海沟里面千年潜修,绝对不会有今天的实力。而维耶呢?祂前些年说是要找莫拉尼学习战斗的,结果一开始是天天来学,后来是几天学一次,再后来一个月学一次,最后……距离祂上次找莫拉尼学艺,已经过了差不多快一年了。

以这样的态度,怎么可能成为强者?

维耶当年凡人时候的肉身再怎么厉害,难道还能强过祂如今的神祇真身?要是祂真肯下苦功,短则三年五载,长则十年八载,必定能够成为一位武技强者。

可是,祂没有。

看看莱昂吧,他是个凡人,天资出色,少年时代就是举世闻名的天才。但是后来遭遇大变,身负重伤又中了剧毒,不仅实力倒退了很多,根基也大大损坏。之所以后来能够重新回到高阶实力,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汗,下了多少苦功。

如今的他,不仅是一位顶尖的剑客,更是一位极高明的神术施法者,之所有这番成就,自然归功于背后的苦练。

别人不知道,隋雄是知道的,莱昂每天都要花三到四个小时学习和揣摩法术。尽管没有人会觉得他这样的绝代剑客需要施法,但他却固执地认为虚空假面教会的大主祭必须是个厉害的祭司,否则就是丢了隋雄的脸面。

几十年的辛苦,最终让他收获良多。如今的他即便不用武艺,光靠神术施法,也不会输给一般的传奇强者。

换句话说,他现在是双料传奇,武艺方面是传奇巅峰,神术方面大概也有传奇中阶的水平。

维耶要是能有莱昂一半的勤奋,早就是实力强过神格的战斗高手了!

但他转念一想,却又笑了。

记得当年程教授讲课的时候,曾经说了一段古文,然后感叹说:“知道怎么做是正确的,不代表真的能够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做。有时候是不得已,但更多的时候却是不愿意。这就像你们每个人都知道只要认真学习刻苦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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