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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曾经沧海

苏毓秀无疑是个美丽的女孩,苗条匀称的身材,白嫩的皮肤,不施粉黛就称得上精品。 她过着精致的生活,衣着时尚而华丽,以国际知名品牌的汽车为代步工具,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练瑜伽,有陪伴的狗狗,过着有闲有钱的、优雅安逸从容的生活。

总之,这个小城里所能有的精致生活,她全有。

她的个性依旧很是低调,不喜炫耀,也不追求奢靡,她要的是有品质有品味的生活,不是奢侈。

像一株藏在深山里的兰花,在不知不觉中吐露芬芳,淡定从容,沐风栉雨、饮露啖浆,恍若不食人间烟火。

除了工作,她基本是个宅女,不怎么出门,定期去高档俱乐部健身做瑜伽,不去夜店,极少去酒店。能自己做的事情,绝不麻烦别人,衣服自己洗,饭菜自己做,房间自己收拾,凡是亲力亲为,乐此不疲。

多年商海的打磨锤炼,使她具有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的沉稳老练,处变不惊。

唯一的心愿,就是将来,某一天她可以不期而遇碰到她期待的人,找到一生的幸福。

她对感情极为挑剔,另一半的相貌倒在其次,不必高大上,当然必要的英俊潇洒也是必须的,否则对不起她的容貌,财富的多寡更不重要(呵呵,有几个男孩拥有的财富能超过她呢,普通的富二代、官二代吗,快远远的吧,差得远呢),重要的是品行,是才华,是真情实意,是骨子里默契,血肉里的情投意合。

钱对苏毓秀来讲只是个符号,没人确切知道她拥有多少财富。

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真正能够拥有这些,又上她眼皮合她口味的到现在为止,还没有遇到过。

真爱难寻。

离开学校有十年了,她一直单身,没有真正开始过一段爱情。

爱情外艰难;谈了几个男友,有的是冲着她的钱财来的,被她一眼看穿,对方只得逃之夭夭,她徒增了戒备;有的虽不为钱财,但太过呆板或愚笨,跟不上她的节奏,跟她不对路。

曾经沧海难为水。

其实,她心里是有标准的。

女孩子开化的早一点,初中时她心中的偶像就锁定了他的伙伴——乔叶,但一直埋在心里。

乔叶那时候风光无限,一直是班长,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相貌英俊,行事潇洒,是女生心目中的男神,有不少暗恋他的女生。

但他却是个榆木疙瘩,对这方面完全不开化,懵懂无知。

她还住在外婆家,他们俩一块儿上学,一块儿放学,有时还一块儿做作业,单独相处的机会很多很多,小伙伴们都起他俩的哄,说是青梅竹马、天生一对地设一双,学校里也传的沸沸扬扬。

但乔叶不为所动,他压根就没往那上面想过。

有时候,苏毓秀心里那个气呀,学习上脑瓜够聪明的,为啥感情上咋是个弱智儿,嘲、痴、傻、呆、愚、木、笨、拙、憨、晕。。。。。。

哎,钝得没的说!

苏毓秀一直没对乔叶表白过,她是女生,害羞、脸皮薄、内向、敏感是天性,心里的那份情感,她只能埋在心里头,直到中断学业去工作了,也默守在心里。

苏毓秀小小年纪就参加了工作,她聪敏好学,几个月的边学边干后,就挑起了重担,经常是一个人当两三个人用,着着实实的忙了四五年,压力山大,公司也正是在这期间获得了飞速的跳跃式的发展。

不得已,为了工作,感情也就彻底放下了,心无旁骛,不再想乔叶的事。

等到一切稳定下来,公司走上正轨了,她清闲下来了,却联系不上乔叶了。

这期间,外公外婆先后离世,她也就不再到那个村子里去了,一方面家里也没什么人了,没什么牵挂,另一方面她怕睹物思人,想起外公外婆来,她对他们的感情胜过父母。

苏大彪也绝少回老家,她觉得对不起她——糟糠之妻,他抛弃了,没脸面对。

李洁的死,让他一段时间里也意志消沉,还有几分痛苦。

对于公司的事,苏大彪现在已经渐渐不再冲在前面,只从宏观上掌控,当然偶尔也管管具体的人和事,集团的事物大部交给苏毓秀去处理。

他那个儿子苏志豪,实在是个彻彻底底的纨绔子弟,是个无能之辈,就知道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惹是生非。

好在他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公司的事他从不过问,只要有钱花,他懒得管那摊子事。

对于李洁的死,乔叶听了后也是抱有同情心的,真是天妒红颜。

“李洁死了,那你爸你妈还没复婚吗?”乔叶忽然问。

“我也是想让他们复婚,都找过他们好几回了,但没有效果。”苏毓秀说道。

“哦,为什么呀?”

“已经不可能了。我妈的心已经死了,看破了红尘,信了佛教,说是曾经沧海,缘分已尽,斩断情根了!”苏毓秀说。

“那你爸呢,他愿意吗?”

“他呀,说不上愿意,也说不上不愿意。李洁的死让他有点灰心,不过他也就坚持了一年,现在是春风得意,梅开三度。”

“哦,又找到了新的归宿?”

“哼,哼!我看是吸血鬼而已,来索债、来祸害的。”

“此话怎讲?”

“我都说不出口,丢人,让人戳脊梁骨!”

“到底怎么回事呀?你快说说嘛。”乔叶急了。

“哎,也就是和你说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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