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放快,我们可不是出来游玩的,先生们!”
打从独立城出来,黄厉就一马当先地跑在了前面,马队一共34人,打了33根火把,领路的黄厉马头前放了一盏特制的双层鲸油灯,在黑夜中划着一道明亮的光线朝前奔驰着。
“原地休息一刻钟,等等后面的人。”
马队跑出去30英里后,已经有一半的人掉队了,黄厉不得不停下来重新集中人手,约翰一下马就吐得昏天黑地,不过周围的老头都没有嘲笑他,现在的年轻人能够跟上这个疯了一样急行军的印第安人的可不多,不像他们这些老行伍,在战争年代,急行军可是司空见惯的。
“嘿,呼呼。。。。。。我们得等等后面的人,队伍拉的太长,对谁都没有好处。”
一个名叫威尔的老头走到黄厉身边,他穿着一套标准的(邋遢、破烂的)猎人服装,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那杆燧发枪擦得很亮堂,就像新的一样,还刻意地在药槽下刻上了自己名字简写。
“也许我们可以再一次精简队伍,那些孩子,包括约翰,我估计它们连向敌人开火的勇气都没有。”
“为什么这么说?他们虽然只是孩子,但谁不是从孩子变成成年人的?难道就让他们一辈子待在城里,躲在家中,不露头就可以不面对野人。。。。。。哦,对不起,是面对印第安人了吗?”
“随便你怎么说,我只想快点抓到红乌鸦,无论生死,给埃里克森一个交代就行。”
“听说你要去加尼福尼亚?为什么要去那里,一个传奇猎人是过不惯农夫的生活的?”
威尔坐在了黄厉身旁,递过来一个用熊皮套子裹着的玻璃瓶,里面晃荡着棕黑的液体,黄厉接过酒瓶,闻了一下,一股焦香冲进鼻孔里,他灌了一口,递还给威尔,一起喝过酒,也算是增进了感情,老威尔扶着燧发枪打开了话匣子。
“听说你杀盖伊只用了两枪,而且距离很远,也就是说,你的抢法很好?”
“凑合吧,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刚好和一名女士在木桶里洗澡。”
“噗!”
威尔一口酒喷在了地上,哈哈大笑起来: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那个混蛋早晚会死在女人身上,我不得不说,你的运气可真是太好了,嘿,说说那名女士,身材怎么样?”
“。。。。。。我并没有在意,你要知道,盖伊的手上可有一杆能过连发的转轮手枪。”
“我听说过,一把很好用的手枪,是他从一名骑警的尸体上抢来的,不过最近听说海军的那些家伙订购了一批更加强劲的手枪,叫什么,嘿,警长,你侄子来信时说的那种枪叫什么?”
“见鬼威尔!见鬼李!呼呼。。。。。。你们该死地跑这么快干什么,我可没有多余的人手给你们安排斥候!”
埃里克森上气不接下气地从马背上爬下来,他苦胆都快跑出来还是没有追上前面这群跑疯了的家伙,威尔大笑着扔过去酒瓶,埃里克森抓起来猛灌一气,走到黄厉跟前,语气中不无埋怨地说:
“我已经快65岁了,李,你不能把我当年轻小伙子一样折腾!”
“我没有时间了,警长先生,离开了我的女儿跟你来搜捕红乌鸦,这也许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愚蠢的事情!我的女儿,我的珍宝,我活下去的希望,我不应该把她一个人留在独立城!”
威尔一脸奇怪地看着他,一脸诧异地问:
“你可是传奇猎人,难道你真的想要当一名农夫吗?”
“只要是一个正常人,谁愿意一辈子伴随着战争和死亡而活?”
黄厉的回答让这些老头们都默默地点头,他们在大草原上干了半辈子的赏金猎人,美元却没有积攒下多少,能够在独立城买一套房子,看着自己的儿女、孙子孙女平平安安地长大,不再被迫地成为战士,倒毙在异国他乡的土壤上,是他们最大的希望,所以当埃里克森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拒绝。
“说得好,我们这些老骨头,也该为和平尽最后一把力了。”
“是的,真希望我们的后代不用再过我们这样的日子。”
“哦,快看哪,小伙子们终于来了。”
年轻的警员们狼狈地追了上来,老头们的眼神已经有了改变,不再似才出发时的那种高傲,几个和埃里克森交好的老头都从埃里克森身边走过,拍了拍他的背脊,朝着警员们走过去。
“嘿,接着,喝上两口,你就不会一屁股坐下爬不起来了。”
“噢,先生,那可真是太好了,万分感谢。”
埃里克森瞅着逐渐消弭隔阂的老人和小伙子们,扭头冲黄厉说:
“我现在明白了,我们必须再快点,只有抓住红乌鸦,而且还要赶在谢灵顿少校前抓住红乌鸦,才能避免让这些孩子丧命在大草原上。”
在距离他们不到50英里远的地方,一队200多人的队伍正在集结,深夜中,许多人都披着大衣搓着手站在山坡上,谢灵顿少校和他的山区人随从盯着山坡下寂静无声的部落营地,还有几堆没有燃尽的篝火正在预示着这些印第安人可能刚刚进行了一场晚宴。
“是阿拉帕霍人,不是我们找的克劳人。”
山区人小声地对少校说着,少校的眼神一点变化都没有,只是对山区人说:
“让大家原地休息,不要弄出声响,不准生火,我们黎明前发起进攻。”
“可是,他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