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道理是这个道理。”我心虚道,“照我说,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必须从一而终也有失公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男子要求女子贞洁,那自己也应该洁身自好。”
“三妻四妾是为了开枝散叶——”孔明明显已经注意了我脸上的不赞同,以他的聪慧,应该很明白这是个容易引发争吵的敏感话题,但他仍旧不改初衷地说,“‘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家务繁琐,子孙事大,正妻难免心力不济,妾室从旁协助,等同丫环仆妇,世人皆是如此,为何你与王爷二人格外抵触?”自他与刘曦约法三章之后,我们一直没有找到深入谈论这个问题的契机。从一个古代男人的思维角度出发,哪怕孔明已经答应了此生只娶我一人,他对刘曦的要求也充满了疑惑。
他眉头紧锁,表情异常认真,可见已经被这个问题困扰许久。两千年的鸿沟第一次如此突兀地立在我们中间,令我不知如何作答。他严肃的表情甚至让我生不出责怪他的心思来,因为正如他所说,“世人皆是如此”。生在封建社会,哪怕智慧如诸葛孔明也无力跳脱出时代的框架之外。
就像我第一次在草庐过元宵时做了汤圆给大家吃,无论是孔明还是诸葛均都露出茫然的神色。奉茶不明所以地问我:“元宵不是该喝豆粥吗,为何烹制米丸?”后来我问了刘曦,才知道汤圆是宋朝才有的食物,所以哪怕孔明对它的味道赞口不绝,他也不赞同我拿汤圆代替豆粥,只因为不应景。
“没有女人愿意与别人分享夫君。”我试着向孔明解释,“如果一个女子对夫君付出了全部的感情,她当然也希望她的夫君心上只有他一人,使她成为他的唯一。”
“妻子当然是唯一。”孔明话音坚定,“妾侍等同物件,任买任卖,何来分享一说?譬如圣人书卷,虽然也占用了男子诸多时间阅读,但只是工具而已,怎能说它们与妻子分享夫君?”
“那怎能一样?”我反驳道,“妾侍是人,朝夕相处之下,总会产生感情。”
“哪怕有情,也不同于夫妻。”孔明举例道,“我与奉茶朝夕相处,主仆情谊深厚,但总不可能与他举案齐眉,妾妇也是同样。”
“妾侍既能红袖添香又能暖床解语,还能承继香火,但凡妻子能做的事,妾侍都能做。”我闷声道。这么浅显的道理,怎么就说不通了呢。
“妻者,三媒六聘,相夫教子,治内管家。妾室不上台面,不可主持祭祀、管理中馈。”孔明声线温和,英俊的侧脸上闪烁着跳跃的烛光,“两者相距甚远,怎可混为一谈?以妾为妻者虽有,但有违纲常,为君子不齿。妾生子需由嫡母教养,方可成大器,其子为妻之子,而非妾之子也。”
不同于后世盛行的宅斗文,在三国,大部分家庭中的妻妾还是可以和平共处的。很多正室主动替丈夫纳妾,内心中甚至真的从来没有生出过捻酸吃醋的情绪——正如孔明所说,她们把妾室当一只会下蛋的母鸡,站在人的高度上看鸡,哪怕这只鸡再漂亮再受宠,她也只是个畜牲,生杀大权全都拽在人的手里,人犯不着自降身份去跟个畜牲争风吃醋。
可是受了二十年“众生平等”教育的我没法入乡随俗:“反正我不许你纳妾。你要是敢瞒着我沾花惹草,我,我绝对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既已立誓,就绝不会食言。”孔明揉糅眉角,轻叹道,“我只是不解你与王爷为何对纳妾如此抵触。王爷位高权重,将来更有可能更进一步。倘若他也坚持‘一生一世一双人’,皇室血脉单薄,于国于家恐怕都并非幸事。”
所谓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刘曦至今未成婚姻大礼,已经令不少忠于汉室的老臣跳脚。一些有头脑的政客争先恐后地进献美人,可惜全都被刘曦悉数退回。据闻刘曦醉酒时曾对钱潮等人发过不纳妾的宏愿,当时并没人当真,可是数年过去,他身边仍旧不见女人,大臣们才逐渐相信当初他并非戏言。
古人讲究多子多福,特别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皇家,子孙之事尤其瞩目。孔明不纳妾只是家事,哪怕他的让步是出于迁就而非真正认同,只要他打定了主意,便无人能够置喙。但刘曦是以一国之君为目标的人,他的子嗣关系着国家命脉,已经可以算作国事了。
孔明忍不住为此事忧心。毕竟战场上刀枪无眼,刘曦又喜好身先士卒,万一一时疏忽马革裹尸,辛苦打下的大好江山将面临无人继承的窘境。
但这毕竟是还未发生的事,对此,我只有一个回答:“皇兄自有分寸。”刘曦并非莽夫,冲锋陷阵虽有风险,但必然在他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否则他绝对不会以身犯险。
可是,显然孔明不太相信刘曦规避风险的能力,在他看来,征讨刘璋完全不需要刘曦亲自出马,派几名大将足矣。尤其当一月前刘曦曾带小股骑兵偷偷潜入敌军腹地的消息传来后,孔明更是坐立不安,专门写了书信劝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王爷千金之子,理应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而非一意孤行,执意冒险。”
但他的拳头全打在了棉花上。昨日刘曦的书信回转,洋洋洒洒数页的劝告书下只有可怜兮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