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合约,陈默跟山顿约定了九月十六日在伦敦相见,就启程离开了休斯敦。同时,他也对山顿进行了授权,批准吧他组建一个以他为主的领导团队。
身为一个曾经的中层管理人员山顿肯定也有自己的技术储备人员,以及他在行业内的好友,陈默不管他招多少人过来,只要他有本事,一百个人陈默也敢接手下来。
至于工作待遇,陈默这个小公司想让对方跳槽,自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而这个代价就是比原职高百分之二十的薪金以及更高的绩效工资。
在企业初创阶段,管理人员的工资要比行业同级别高一个等级,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只有等到公司稳定了,才有可能以同等的价格吸引到行业内的人。
对山顿进行了授权,但是陈默并没有先拨给他一批资金进行前期的操作以及收买,因为他现在身上也没有多少钱了。想要等到有钱,还需要等到九月十五号,期指合约交割以后,自己的口袋才能再次鼓起来。
山顿这段时期也可以不用花钱,只需要先联络好管理人员,等到在英国参加完公司组建会议之后,那个时候再通过财务拨款,给一些关键的管理人员发放安家费才更加正规一些。
再次回到了纽约,阿迈勒的伤已经养的差不多了,等到他回来,立刻享受到了她不同以往的温柔与热情,让陈默天天都有一种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感觉了。
阿迈勒这两天也没有闲着,根据陈默的时机情况,她也借鉴了许多法律条文,想要帮陈默建立一套属于他公司的法律文本。
身为一家跨国公司,法务部的作用要比小公司重要的多。一家公司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投资,不仅要符合本国的法律,还要遵守国际法,更要遵从对方国家的法律。
仅仅是这些还不够,因为仅仅是遵守法律。并不能给自己带来格外的利益。要熟知对方的法律,并且能够规避其中的风险,这样才能真正将法律作为武器为自己所用。
阿迈勒一直专注的就是国际法,引渡法。虽然她现在刚来纽约大学进修。但是这只是她想在国际法与英美法律体系和大陆法律体系之间进行深入地研究。除此之外的基础知识,她的牛津的时候就已经学完了。
所以,帮陈默量体裁衣,建立一套符合他公司的法律体系,就成了阿迈勒现在最想做好的事情。
两个人度过了荒淫的三天。这才终于舍得离开了那张只有一米二宽的小床。阿迈勒通过网络跟她几位导师都取得了联系,带着陈默一一拜访,其中就包括了以后会成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索尼娅索托马约尔。
而阿迈勒也得到了她的几位导师的大力支持,给了她一周的假期,让她可以直接参与陈默的公司组建计划。亲自接触陈默的公司的每一个细节,以此为基础,建立一套符合陈默的公司的法律体系。
学习的时间可以推迟,但是亲自参与一家公司的组建,这样的机会可不是经常能够有的。在阿迈勒的牵线之下,陈默也跟她的几位导师达成了口头的合作协议。利用他们的丰富知识,完善陈默新公司的各项法律条款。
为此,陈默将向纽约大学大学的法学院捐款六十八万美元,共对七个研究项目提供了经济支持。这也有利地促进了陈默跟纽约大学的关系,让阿迈勒在纽约大学的学习将会得到更好的条件。
2000年9月11日,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陈默特意选了这一个日子,踏上了华尔街的土地,来到了这被誉为世界经济中心的地方。
陈默现在还只是一个小角色,他的到来没有受到任何的关注。他像一个普通的游客,参观了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
并且,他还特意办了一个个人账户,买了一百手苹果公司的股票。花了才不到八万美元。
在今年的互联网泡沫爆裂之后,纽约证券交易所一片悲鸿,进入大厅之后,只能看到四周的大屏幕上面是满眼的红色。(美国的股票跌落为红色,上升为绿色,跟国内相反。)
苹果公司的股价从最高的四十美元跌落到了七美元。谁也不会想到,十年之后,这家现在市值微不足道的公司会在乔教主的手下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
按照现在的股价,到十年后,苹果的股价会上升两百倍。除了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几乎再也没有如此高的暴利了。
假如陈默现在什么事都不做,全力公关,只要能让美国政府允许他对苹果股票进行投资,将四亿美元全部买进苹果股票,现在他就可以得到五千多万股的苹果股票,当2005第一次拆股,他就可以得到一亿一千万股苹果股票,当苹果的股价上升到七百美元的时候,这些股票就可以价值八百亿美元,稳当的世界首富。
但是,这只能是理论事实,因为现实根本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首先,美国政府不可能允许陈默一个外籍人购入这相当于苹果百分之十五的股权,其次,没有其他金融机构的哄抬,苹果的股价不会上升到一个惊人的地步。陈默如果一个人就占据这么多的股权,只会遭到其他金融机构的强力打压。
按照他现在的实力。即使公关活动做的再好,能够得到不超过百分之五的股权,就已经是最多的了。即使是这样,在以后仍然会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威逼利诱,让他放弃如此多的股权。
再说了,现在也不是投资苹果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