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青春校园>中华古代名人录>陈国名媛夏征舒母夏姬
不待幽闲於朝廷,以戏士民,其谓尔何?”二人以告灵公,灵公曰:“众人知之,吾不善无害也。泄冶知之,寡人耻焉。”乃使人徵贼泄冶而杀之。灵公与二子饮於夏氏召徵舒也,公戏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亦曰:「不若其似公也。」徵舒疾此言。灵公罢酒出,徵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公孙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定陈国,立午,是为成公。庄王见夏姬美好,将纳之,申公巫臣谏曰:「不可。王讨罪也,而纳夏姬,是贪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愿王图之。」王从之,使坏后垣而出之。将军子反见美,又欲取之。巫臣谏曰:「是不祥人也。杀御叔,弑灵公,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天下多美妇人,何必取是!」子反乃止。庄王以夏姬与连尹襄老,襄老死於邲,亡其尸,其子黑要又通於夏姬。巫臣见夏姬,谓曰:「子归,我将聘汝。」及恭王即位,巫臣聘於齐,尽与其室俱,至郑,使人召夏姬曰:「尸可得也。」夏姬从之,巫臣使介归币於楚,而与夏姬奔晋。大夫子反怨之,遂与子重灭巫臣之族而分其室。诗云:「乃如之人兮,怀昏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言嬖色殒命也。颂曰:夏姬好美,灭国破陈,走二大夫,杀子之身,殆误楚庄,败乱巫臣,子反悔惧,申公族分。

3家族成员

丈夫妫御,又称御叔、夏御叔,他是陈宣公之孙,而陈灵公是陈宣公的曾孙,所以他与陈灵公是堂叔侄关系情人伟岸异人公子蛮孔宁仪行父陈灵公楚庄王子反尹襄屈巫

4清华系年

传世典籍里有关夏姬的记载中,最令人困惑的是她的年龄。如果夏姬先后嫁给子蛮和御叔后,又生了夏徵舒,而且夏徵舒已经长大成人,任陈国之卿士,那么此时的夏姬应当是已经三十多接近四十岁了,这样一个中年女子,竟能让陈、楚等国国君及卿大夫们为之神魂颠倒,确实是不可思议;而申公巫臣费尽心机和她私奔晋国,已经是在十年之后,此时的夏姬已经接近五十岁,而且两人到晋国之后还生了女儿,这些都让人觉得无法理解。对此,刘向《列女传》只好归之于夏姬本人有媚术:“(夏姬)内挟技术,盖老而复壮者,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这种解释当然是十分牵强的。如果把清华简《系年》中的有关记载与传世文献相比较,可以看出二者之间有较大的不同,其中最关键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夏姬并非是御叔之妻,而是夏徵舒之妻。这一历史真相可以说是两千多年来人们从来没有想到的。但是只要平心而论,就会发现这一情况非常合理,因为郑穆公生于公元前649年,他在位的时间是公元前627年至公元前606年。作为郑穆公的小女儿,夏姬的年龄显然并不会太大,而公元前599年夏徵舒不仅能射杀陈灵公,而且还能篡取陈国的君位,自立为君,说明夏徵舒本人已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从时间上来说,夏姬绝不可能会有夏徵舒这样一个儿子,反而是夏徵舒的年纪要比夏姬更大一些。因此,夏徵舒作为夏姬的丈夫(还有一个可能,夏姬是御叔之妻,御叔死后和御叔的儿子夏徵舒私通),其身份显然是再合适不过。如果陈灵公被杀时,夏姬只不过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妇,那么后来历史的发展就全部非常合理了,围绕夏姬的所谓“老而复壮”的传说自然也就是一些荒诞可笑的传闻而已。

第二,楚庄王伐陈时,申公巫臣曾去联系秦国共同出兵,而这一点在传世文献中并未记载。左传·成公二年》载申公巫臣劝阻楚庄王不要娶夏姬时,曾说“君召诸侯,以讨罪也”,可见楚庄王伐陈时是召集其他诸侯国共同出兵的,但是当时有什么国家参加了伐陈的军事行动,传世文献中并没有说明,而根据清华简《系年》我们才得以了解,这次伐陈之举,实际上是与秦军共同行动的,这对传世文献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补充。

第三,楚庄王杀死夏徵舒之后,曾把夏姬赐给申公巫臣。实际上这一点在《国语·楚语上》也有反映:“庄王既以夏氏之室赐申公巫臣”,但是由于《左传》与此记载全然不同,学者们对《国语》的说法多采取怀疑态度,从清华简《系年》中我们才知道,楚庄王本来就已经将夏姬赐给了申公巫臣(楚庄王的这一举动很可能是对申公巫臣成功地让秦国出兵而进行的犒赏),只是连尹襄老横刀夺爱,才使申公巫臣当时未能如愿。

第四,黑要并非被子反、子重所杀。根据清华简《系年》我们可以知道,楚共王即位后不久,黑要就去世了,因此他并非如《左传》所言,是被子反、子重所杀。这一点也很能启发我们,因为按照《左传》所言,夏姬是以去接回连尹襄老的尸首为由回到了郑国,如果黑要当时还活着的话,作为已经霸占了夏姬的黑要竟然不与夏姬一起赶赴郑国,接回自己父亲的尸首,这显然也是不合情理的。

第五,黑要死后,申公巫臣即已迎娶了夏姬,只是由于担心被子反陷害,才借机离开楚国。因此申公巫臣并非到郑国与夏姬会合后才一起逃奔晋国的,申公巫臣离开楚国时所偷偷带上的家人,实际上就是夏姬。

我们知道,清华简《系年》本身就是楚人所写的一部史书,它关于夏徵舒、夏姬、申公巫臣等人的记载自然更为可信,而且与历史的发展也更为吻合。夏姬本为夏


状态提示:陈国名媛夏征舒母夏姬--第4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