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青春校园>中华古代名人录>名贤篇之上甲微(前1770-1720年)
厥罪。微无害,乃归中于河。……传贻子孙,至于成汤。其中就写到上甲微灭有易的事件.

身后

商朝建立之后,历任君主为了纪念祖先的功劳,而对之进行祭典。其中,对上甲微的祭祀特别隆重。武丁在位时,就曾经为上甲微而举行一场祭祀典礼,并且向他报告目前的国家情况。除了武丁之外,就没有其他商朝君主祭祀他。不过,甲骨卜辞中说,上甲微时常受到商人之报(祭祀)

疑云

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

眩弟并淫,危害厥兄。

何变化以作诈,后嗣而逢长?

——屈原

屈原在《天问》中说:“昏微遵迹,有狄不宁。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眩弟并淫,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后嗣而逢长?”《天问》这八句诗的大意指:上甲微即殷侯之位后,为报杀父之仇而率师伐有易。他晚年时**,曾与自己的弟弟共同与一位妇女私通,因此而危害到自己。上甲微的这个弟弟则个性奸诈,但他的子孙却得以长久。有学者认为,这是指“舜与象”的故事,也有学者认为是指“王亥与王恒”的故事,故此存疑。不过,楚辞学家姜亮夫认为,从《天问》这段话的文意、文法、用韵等几方面来判断,无疑是在指上甲微的事情。如今,《屈原天问解疑》的作者吉家林十分赞同姜亮夫的看法,并且解释了上述《天问》诗句的本意。他推测上甲微可能是在晚年变得十分**,且他的诸弟都各怀私心,使整个殷族陷入混乱的局面,直到上甲微的一位“眩弟”靠欺诈而接了上甲微之位,成为殷族的新一任首领。之后,这位“眩弟”又传位给自己的儿子,而不传给上甲微的儿子,故“眩弟”的子孙后代昌盛久长。吉氏的解释与司马迁《史记·殷本纪》中记载不符,《史记·殷本纪》:“微卒,子报丁立。”这说明接上甲微之位的是他的儿子“报丁”,而非其“眩弟”。但是,王国维按殷墟甲骨卜辞考证了商先公先王的世系,他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殷周制度论》中均指出,接上甲微之位的是“报乙”,而非司马迁所说的“报丁”;接报乙之位的是“报丙”,接报丙之位的才是“报丁”。至于报乙是上甲微的儿子还是弟弟?报丙是报乙的儿子还是弟弟?报丁是报丙的儿子还是弟弟?甲骨卜辞中并未有说明。不过,“上甲微、报乙、报丙、报丁”中的“甲、乙、丙、丁”四个甲骨字的刻法是有区别的,上甲微的“甲”字外边是全封闭的“□”,中间有一个“十”;而报乙的“乙”字外边是半封闭右开口的“[”,报丙、报丁的“丙”和“丁”字外边则是半封闭左开口的“]”。王国维认为,上甲微是商先公之首,故“甲”字在“□”中,而报乙、报丙、报丁之“乙、丙、丁”字在“[”或“]”中。对此,我们可以作进一步的分析。甲骨卜辞中的“甲、乙、丙、丁”四字的刻法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中,第二类是在“[”中,第三类是在“]”中,这三类是有区别的。按王国维之说,上甲微是商先公之首,故“甲”字在“□”中,这是第一类;而第二类在“[”中的报乙,有可能是上甲微的“弟弟”;第三类在“]”中的报丙、报丁,则有可能是报乙、报丙的“儿子”。这就是说,先公之首用“□”,接位的如果是弟弟用“[”表示,如果是儿子则用“]”表示。王国维还说:“商之继统法以弟及为主,而以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自成汤至于帝辛三十帝中,以弟继兄者凡十四帝。其以子继父者,亦非兄之子,而多为弟之子。”(见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所以说,吉家林《屈原天问解疑》之说是有一定道理的,可将接上甲微之位的报乙视为上甲微的弟弟,亦可将接报乙之位的报丙视为报乙的儿子,将接报丙之位的报丁视为报丙的儿子。王国维对出土甲骨卜辞中商先公先王的考证,证明了《史记·殷本纪》中“微卒,子报丁立”之说是有误的。

4评价

对于上甲微的评价很多为正面的,但终究也有少数为负面的。展禽在批评臧文仲祭祀爰居时,举例一些过去的圣贤,其中他肯定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在《今本竹书纪年》中,认为他是把原先势力衰弱的商国恢复成强大势力的中兴君主。另外,班固在《汉书·古今人表》中同时把上甲微、其祖父冥和父亲王亥列在“中上”这种人品,但这也表示他比智人的人品还要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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