绢帕上以凤仙花汁写了数字,“若受刑,服之。”
正是原夫人亲笔。
原夫人究竟在朝中多年,即便乔立是大理寺卿,又有郢王撑腰,她到底还能在大理寺安排下内应,为女儿铺好万不得已时的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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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的审讯,并未安排在公堂,也没有了长乐公主、景辞等人的旁听。
小小的刑室内,只有乔立和数名衙差、两名书吏,还有就是满墙触目惊心的刑具。除了沁河县衙里见过的笞杖、讯杖、拶子、夹棍等,更多了许多不知名的刑具,都已脏污得失了本色,散着可怖的腥臭味。
乔立见阿原皱眉看向刑具,已有些得意之色,笑道:“原大小姐是个聪明人,自然晓得下官请你来做甚。如今没了长乐公主和原夫人替你撑腰,你总该知趣些,赶紧把实情说明白。”
阿原叹道:“乔大人,该说的话大堂上已经说完了,你还要问什么?”
乔立冷笑道:“原清离,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如今人证物证俱在,不容你抵赖!若只顾嘴犟,回头吃了亏,伤了原府的脸面,须怨不得下官!”
阿原道:“什么人证?什么物证?我被诱去见则笙郡主,有则笙郡主假传的书信为证;衣襟有血迹,是一时气急吐血,有那日傍晚为我医治的太医为证;至于捡到的耳坠,大人似乎是从我当日相好的男子那里求证?可这些人至少半年没进原府,怎知我如今用怎样的耳坠?有没有打听过我前日戴的是什么耳坠?为何就一口咬定是我的,而不是真正凶手留下的?大人稍有办案常识,该查的是还有谁知晓则笙约见我之事,那个人的嫌疑才最大吧?乔大人放着白天不审不问,偏偏等天黑了才带了我来这样的地方,着实叫人疑惑乔大人的居心!”
乔立击案道:“好个贱人,满口狡辩,还敢教我怎么办案!看来你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来人,用刑!我看你嘴犟到几时!”
用的是拶刑。
五根七寸长的圆木,径围各四分五厘,以牢固细绳相串,套入手指后收紧,圆木立时紧夹手指。
所谓十指连心,这般单单作用于指间的刑罚,看似寻常,最是煎心煎肺,痛不可耐。若是夹得狠了,骨裂指折,便是一世的伤残。
阿原虽是贵家小姐,但这一向经历的苦楚大约不少,对于疼痛的承受力比一般人强许多,却也已痛得冷汗涔涔,浑身发抖。
乔立见她居然不曾像别的人犯那般嚎哭求饶,大是诧异,斥喝道:“再夹,再夹!你们晚上没吃饭吗?”
---题外话---
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