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采冬只要说,她想吃九五城的焦圈、豆汁,阿德绝对是大半夜的跑遍附近所有的唐人街,就为找到这一份口味。
洛采冬说想念九五城自己住过的小楼,阿得连夜找工匠一砖一瓦地就算一晚上盖不起来,也要让画师画出来,慰藉她的思乡之情。
洛采冬说今天我不想在房间里看见你,阿德就能在大冬天的在院子里面搭起帐篷,一个人住外面。
……
可是就算是这样的宠,洛采冬依然不知足。
听他们住着的小镇邻居说,那么病弱的女人,骂起人来却是重字儿都不带,经常手上抓到什么就往阿德的脑袋上砸过去。
有人就亲眼看见洛采冬把阿德的脑门砸出一个窟窿。
血汩汩的往下流。
阿德不仅不生气,反而抱着她,温柔的哄着她:“宝宝乖,要好好吃饭,不然身体好不起来的。”
那语气肉麻的,足够让人起一层鸡皮疙瘩。
别人怎么想,是别人的事儿。
洛采冬的脸都黑了。
全镇的女孩都在骂洛采冬,觉得这样的女人配阿德,简直是糟蹋了无所不能的阿德。
有人甚至在日记本上写:“如果我是阿德的妻子,我会天天宠着他,爱着他,让他做天底下最快活的男人。”
可惜。阿德的眼里从看不到那些女孩。
所以。女孩们的日记永远只是日记,她们对阿德的遐想,也只能在梦里yy一下。
……
在外人眼里,结婚十五年以来,阿德几乎从忤逆过洛采冬的意思。
可谁也不知道,两人的相处模式,永远比外人看见的,更添几分惊心动魄——
一个对你温柔宠溺到骨子里的男人——
同时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饿狼。
……
结婚前三年,两人的相处方式永远是冷战,冷战,继续冷战。
结婚三年后,洛采冬学乖了,会温言软语地放低身段,费尽心思地讨好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男人。
那段日子,是阿德最开心的日子,每天幸福地像要飞了起来。
可每次,洛采冬讨好的目的,永远只有一个——
回国。
“不行,你提什么要求都可以,唯独不可以回国。”额头静静地抵着自己心爱的女人,阿德蔚蓝色的眼中有暗沉的隐忍。
“我可以带你回国去看我的父母……”
“不可以。”
“难道你不想得到我家人的认同?”
“我们现在这样很好。”
“阿德,你知道我很爱很爱你的,所以才想让你和我的家人们接触。”
“我不奢求你很爱很爱我,只要是一点点,哪怕只有头发丝儿那么一点点,我都愿意。”
“阿德……”
“亲爱的,你什么都不用说了,除了这个要求,你任何的心愿我都能满足你。”用力地稳住心爱女人的唇,阿德眼中是无尽的恐惧。
再后来,洛采冬知道讨好不了他,也懒得做无用功了。
他们的相处模式又成为了结婚时候的冷战阶段。
“我要回国。”冷眼,淡道。
“亲爱的,我送你的郁金香胸针,那个设计是法国最知名的珠宝设计师亲手制作的作品,你喜欢吗?”
“我想我女儿了。”沉默半晌,继续说道。
“亲爱的,你晚上一直没吃什么……是新来的厨师的手艺不好吗?我明天就换厨师。”
“我不叫亲爱的。”冷眼,继续生冷地拒绝男人的靠近。
“采冬……”阿德可怜兮兮的叫了一声。
“我不叫采东。”
“阿洛……”
“我任欢活了三十多年,从来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任欢这个名字跟了我三十多年,恐怕也要一辈子跟到我死的那一天。阿德,不是我说你,你有意思吗?用这样的手段囚禁一个不喜欢你的‘老’女人……你还年轻,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未来……你是亚伯家族的长子,为个女人丢弃家族,你可真够有出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