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喜滋滋的胡思乱想间,忽然一声锐响掠来,杜怀抬起头,只见一枝利箭笔直射中马头,只留了半截箭羽露在外面,在马骨间“嗡嗡”颤动。
一箭能射透健马的头骨,箭上的力道可想而知。杜怀满腔喜意都化为乌有,耳听着又一枝利箭急速射来,他大喝一声,从跪到的坐骑上跃起,一边探臂往鞍下摸去。按照武馆的规矩,长刀都挂在鞍侧,动手时随时都能拔出。然而此时伸手却摸了个空,杜怀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这才想起今日自己结亲,平日惯用的长刀是凶器,早就收了起来。
十几匹健马前後驰出,马上的汉子面露狞色,不由分说便大开杀戒。杜怀叫道:“哪里来的好汉?在下杜怀……”
“噗”的一声,杜怀请来吹笙的乐手被人斩掉头颅,温热的鲜血泼溅出来,溅了杜怀一身一脸。
带血的长刀顺势劈来,杜怀竭力往旁边一滚,才勉强避开。不过片刻,十余人的迎亲队伍就被杀戮一空。杜怀也被刺穿大腿,被人按着跪倒在地。他右肩挨了一刀,整条手臂几乎被砍断,此时拖在地上,鲜血像泉水一样涌出。
一名凶恶的大汉策马过来,挥刀一劈,牛车上鲜红的喜帘被齐齐斩下,露出里面一个俊俏的女子。
她颤声道:“你是谁?”
大汉一刀斩去,鲜血顿时飞溅起来。
“嗷——”濒死的杜怀像饿狼一样嚎叫起来,“是你们!是你们!吕——”
大汉长刀一挥,杜怀头颅蓦然飞起,沾满血污的面孔上,那隻仅剩的独眼大睁着,充满了惊愕和恐惧。
偃师在洛都以东,紧邻洛水。中秋在汉国虽然只是不起眼的平常节日,但正逢望日,城中熙熙攘攘,尽是赶集的人群。
程宗扬挤了一身的汗,用袖子扇着风道:“都挤成这样了,怎么找?”
“先找客栈。”
程宗扬上下打量着卢景。
“看什么?”
“我看你这回扮成什么身份。”
卢景把外衣翻过来,变成一身绿色的吏服,然後挑开袖口的丝线,把袖口一翻,放开来,变成公服的宽袖,接着取出一条衣带系在腰间。
“追拿逃奴的。”
卢景一边说一边拿出一隻革囊,像模像样的系在衣带上,露出囊中的黄色绶带,又整了整头上的方巾,从怀里掏出一个黑色的东西,折了几下,变成一顶进贤冠,戴在头顶,最後脸色一板,不多不少流露出几分官威。
卢景拿出一支崭新的毛笔,簪在冠侧,然後递给程宗扬一顶便帽,让他扮成隶役。
眼看着卢景摇身一变,成了一个食禄二百石的低级官吏,连跟班都有了,程宗扬不由笑道:“好主意,好手段!”
“还差了点。”
?
“差什么?”
“狗。”卢景道:“你要带条狗就更像了。”
程宗扬倒是见过汉国隶役带狗的,问题小贱狗被小紫带走了,即使没带走,自己也不能带条哈巴狗上街巡逻。
程宗扬道:“凑合点吧,这模样我瞧着已经很能蒙事了。”
程宗扬没想到自己一语成谶,这身打扮蒙事的效果不是一般的好。两人原本打算到客栈雲集的区域,从头开始一家一家找,谁知找到的第一家,外面就聚着一堆人。
看到两人过来,那些人像潮水一样朝两边分开,让出一条路,一边鼓噪道:“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说我们自投罗网来了吗?程宗扬心里打鼓,但这会儿已经骑虎难下,卢五哥在前面昂然而行,自己实在不好意思掉头就走,只能硬着头皮跟在後面,心里纳闷这是怎么回事?
刚走到客栈大门前,店中就连滚带爬扑出一个锦服胖子,他哆嗦着嘴角惨叫道:“官爷终于来了!不关小人的事啊官爷!”
卢景摆足派头,凝声道:“慢慢说话。”
那胖子带着哭腔道:“他们租了个小院,说好不让人打扰。谁知道……谁知道方才小厮去送餐,拍了半天门都没人应,开门进去才知道出了祸事……官爷,小人是清白的啊!”
“住的是什么人?”
“一个外地的商家,还带了个妾。”
“前面带路。”
看到现场,程宗扬才知道自己来得还真巧,客房内一具男尸身首异处,竟然是发生了血案。难怪店主和围观的众人对两人的身份信之不疑,多半他们已经派人往县里报案,正碰上两人上门。
县里的隶役随时会来,时间半点也耽误不得。程宗扬向卢景使了个眼色,提醒他胡诌几句,赶紧溜之大吉,免得被真正的县尉和隶役堵个正着。
卢景心下会意,开口道:“他是什么时候住店的?”
“四日前。八月十一。”
“平常与外人有何来往?”
“没有。一直都没什么事。也没见有人来找。”
卢景装模作样的问着,毕竟自己是来找人的,不是来查案的,装装样子也就够了。
“昨晚可听到有何异动?”
“未曾。压根儿就没动静啊官爷!”
卢景又问了几句,转身准备离开,店里的小二捧着簿册进来,店主赶紧接过来翻开,指着上面道:“这是他们落宿时留的。”
程宗扬一眼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义阳陈凤,延玉。
卢景半隻脚已经踏上门槛,这时不动声色地停下来,接过簿册,仔细看了几眼,然後道:“本官要勘验现场,你们先出去。”
店主一点也不肯在死了人的屋里多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