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十五月圆之夜,高旭深夜无眠,踱步在吴淞城头,沉思着明天的作战细节。
与高旭并肩走着的是同盟军中最靓丽的那道风景线——崇明的东海明珠,赵大秀赵明月。虽然军中不得携带女眷,但赵明月不是女眷,她是巾帼营的统领,当年彪悍的女海盗。巾帼营的三百女火枪兵的轮射技术已经让赵明月操练得精熟无比,经过参加狙击耿仲明部的实战磨砺,巾帼营的战力已经让人侧目。
火枪的发射有诸多的流程,是一种细活,需要一双巧手,同时也需要临战时坚强的心志。巾帼营的女兵都是赵明月百里挑一来的,一部分是当初追随赵明月纵横海上的女水手,一部分各地被鞑子屠得家破人亡之后身负血海深仇的苦命女子,所以,对于火枪的射击技术,巾帼营的女兵比起旭卫镇的火枪兵并不逊色多少。再加上赵明月本人武艺出众,对于女兵们的格斗肉搏术也日常训练,个个绝非弱不禁风。
当然,除非万不得已,巾帼营是绝不会投入实战的。
“除非咱们同盟军的男人都死绝了,否则绝不会让巾帼营上阵的。”
同盟军中的将士们总是笑呵呵地如是说:“我们只要求巾帼营的姐妹们在战场上能为我们呐喊一声,我们杀敌的劲头就会像那长江之水,滔滔不绝……”
“我们不是来当花瓶的!”每当赵明月听闻这样的言论时,便愤愤地向高旭请战,至于“花瓶”一词则是来自于高旭的戏语。“我们是让你们男人们知道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
就如现在,赵明月正缠着高旭要明天的作战任务。她要像徐鸿的火枪营一般,正面对撼满清铁骑的冲击。
自从赵明月随着高旭进行光复松江府的战役之后,从华亭、青浦到嘉定,她一直都只是个看客。黄渡之战没她的份,田雄在嘉定夜袭中,派了三百绿营兵还没摸到“明月号”的船头,就让她的巾帼营的几轮排抢吓得屁滚尿流了,一点都不过瘾。所以,作为好战分子,赵明月强烈要求高旭明日在与尼堪的决战中,给巾帼营一个实战机会。
作为赵明月的心腹亲兵,汤嫣儿一身戎装地跟在俩人身后。当然,在汤嫣儿的身边,也跟着黑人火枪队队长,被高旭取名为丹泽尔华盛顿的新任亲卫长。对于黑人,汤嫣儿已是见怪不怪了,当初随赵明月到澳门,她还见过各种西洋人呢,有红发的,也有金发的。如今的汤嫣儿不再是当年江阴城内没见过大世面的小妮子了。
汤嫣儿跟在高旭与赵明月俩人身后,看着赵明月硬着向高旭讨令上阵,而高旭断然拒绝。开玩笑,让巾帼营对撼满清铁骑,除非高旭脑子秀逗了。要说起来,同盟军严酷的军纪,高强度的集训,还有同盟会纲领的洗脑,这些都算是一根根大棒,而巾帼营,则是挂在同盟军将士面前唯一的一串可望不可即的萝卜。每当会操对抗的时候,只要赵明月领几个女卫出驰战,那种给对抗双方的激励效果简直是飞流直上三千尺。
所以,如果巾帼营万一有什么损伤,对于同盟军的军心来说,绝对是一种打击。因为几乎每一个巾帼营女兵都是将士们的梦中情人。当然,高旭也一直在评估巾帼营的存在,对于同盟军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暂时来说,似乎正面的影响居多,因为这无形之间加强了同盟军中各支营伍之间的战斗力竟争。
汤嫣儿看着俩人针锋相对的样子,不由笑嘻嘻地道:“少姐,你跟少爷先打一架吧。要是少姐赢了,你说啥他都没辙了。”
赵明月听罢,俏脸顿时一红。打架对于她与高旭俩人来说,意义不同寻常。因为每次打架打到后来,尽是暧昧之事,以至付出了她珍藏近二十年的处子之身。
当初对于高旭与赵明月俩人的战争,汤嫣儿对其母汤娘子有一句很好的结案陈辞:“少爷或许会输,但最终他是赢家。”
当时汤娘子“哦”了一声,弱弱地问:“照你说来,那大少姐输了?”
汤嫣儿“嘿”了声,道:“大少姐输?瞧她那春心荡漾的模样,根本是用输来求赢的。”
汤娘子道:“他们都赢了?哪谁是输家呀?”
汤嫣儿苦着脸指指娘亲,又指指自己,道:“我们娘俩才是输家啊。少爷的枕头已经让大少姐抢了去啦。”
汤娘子红了红脸,道:“那有啥个法子,给少爷多放几个枕头呗。”
汤嫣儿叹道:“奈何女儿的枕头太小啦,根本占不了什么地方。”
汤娘子难得跟女儿打哑语,脸上的红晕都泛到脖子上去了,道:“这又有什么,我们娘俩儿俩个大小枕头叠起来,总比得上大少姐的那个吧。”
最后汤嫣儿无语了好一阵子,才道:“赵大少姐太强势,娘亲又太柔弱,女儿还是一撮豆芽,将来还有明媒正娶的沈家大少姐,这日子该怎么过呀?”
现在汤嫣儿不提打架这事还好,一提这事,赵明月不由从心底涌上一股热流。自从光复松江以来,高旭一直忙得不可开交,而且高旭是以身作则之人,在军中,自然不会有闲情来寻欢作乐。倒是赵明月身体素质好,精力旺盛,自从那日在高旭的卧房之中初尝男女之间的滋味之后,那种快意便如附骨之蛆,再加上逼问汤嫣儿关于她母亲与高旭的事,而汤嫣儿又是混过风月场的人,说起那些羞事头头是道,这使得赵明月每夜醒来,总是不胜春梦。
“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