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莲儿掂起脚看过去,是一张上好的六尺生宣,名曰夹贡。在生宣上写字可不比在熟宣上,因生宣更绵软、吸水性强,若掌握不好书写的力度和起承转合间的分寸,墨汁极容易渗入、化开,若想写得得心应手,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就的。
只见苏九凝神思索了片刻,提起狼毫笔就写下了“何记富贵果儿”几个立挺的大字。他运笔飘忽快捷,笔迹虽瘦削却不失劲力,至瘦而不缺其肉,转折处隐隐可见藏锋、露锋等运转提顿的痕迹。果然是极难得好看的字!又见他自腰带上挂着的绣囊里取出一枚碧玉的印鉴,在角落里戳上一枚鲜红的印章。
何莲儿原本觉得他不过仗着出身,不学无术得很,没成想竟然还有两下子。
她前世被自家老妈逼着也学过一段时间的书法,可静不下心,练来练去也只是尚可,没学出风韵来,渐渐地就丢到一边去了。可欣赏的眼光还是有的。
苏九写完了字,瞧见了何莲儿的神色,便有些自得,哼一声转过头去。
苏五瞧了何莲儿一会儿,便摇着扇子似笑非笑道:“没想到一个寻常人家的小姑娘也认得这瘦金体,倒是难得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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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文到现在收藏都不是太高,但是入v是编辑大人对本文的肯定,就当练笔了。这种小清新的文风在有点水土不服,但是我所钟爱的,希望同好们能给予更多的支持。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