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没有汪峰的伴奏,但是这家酒吧里面有,调出来一首《当我想你的时候》,这首歌算是汪峰的歌儿里面比较慢节奏的了,我这种歌唱起来比较轻松。
然后唱完了,台下几个工作人员都停下手头工作开始鼓掌,说唱得好,再来一个来一个。
当然经理没有让我再唱了。那意思就是录用了,商量着每周五六来这儿唱歌,一次二百块无压力,但是时间上不保证。也就是说,我人肯定要提早来,但有可能会比较晚才上台唱。
我算了一下,这样的话,一个月能赚一千多块钱吧,烟钱和油钱全都出来了,自己还玩儿的挺爽,心里面有点小得意。
之后就是帅帅的面试了,经理直接把吧台给他,让他弄几种饮料出来。
帅帅也不含糊,自己上下翻腾找材料。做了三种常见的奶茶,还弄了几种酒。
酒吧经理也比较满意,所以他也录用了。
这下好了,我真成了跟帅帅一起工作的同事了。后来我想想看,这小子挺精的,拉着我跟他一起来这边,就是时不时的能蹭我的车坐。省事儿!
这里非要吐槽一下,尼玛建外停车费真尼玛贵,折腾一趟如果要是停在地下停车场的话,好几十块钱都没有了!
后来我都是停到辅路路边,凑合半个晚上的。好在从始至终也仅仅只贴了一次罚单而已。
这些都没啥,反正我和帅帅这对好基友,就这样开始了“同居”的日子,远在重庆的阿琴当然是知道了,我和阿琴视频的时候,帅帅这小子也会有的时候偷袭出现在镜头里面,搞怪一下,说几句嫂子长得真漂亮啥的。
对于这件事儿,阿琴倒是觉得没啥不好的。至少我找人分担房租,这是生活上要求上进的节奏;然后这个房客还是个小伙子,这更加不是出轨的节奏(括号和其他的女人)……
住着住着,我和帅帅同时发现了一件挺诡异的事儿,尼玛半夜总能听见女人悉悉索索的声音,跟***闹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