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哪儿里不好?”江君风双眼盯着自己拿着玻璃杯的手指,低低的问道。
闫晨汐想也不想,快速说道,“哪儿都好,是我高攀不起。”
“你可知,你越是如此,只会让我越加的想要靠近你。”
闫晨汐眉头轻蹙,“我是不是该为自己能够吸引到像你这样一个长相好,家世好,有车有房有款有背景的男人感到高兴?”
“如果这些外在的东西能够入你的眼的话。”
江君风面带微笑的看着闫晨汐,老神在在的一句话,像是一盆冷水将她从头到脚淋了个透,让她差点飙粗口。可是当触及江君风一派谦谦君子,彬彬有礼的模样,她硬生生的将‘你大爷的’四个字咽下去。无论怎么说,眼前的人一直展现出良好的风度。而这,也成为了她如今有理由为自己找借口拒绝江君风的一大因素所在。
在江君风的光芒之下,会让她自己觉得自己粗俗,上不得台面,与他在一起待着,都会让她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她会不自觉的将自己真实的一面遮盖,不让他窥探分毫。
譬如,她可以无所顾忌的在侯之喧面前大吼大叫,撒泼耍赖,在他面前她只会装高雅装高贵装从容。与侯之喧一起,她轻松自在,是一个活生生的自己;与江君风,她必须时时刻刻揣摩他的心思,永远都处于防备的姿态,是一个带着面具的自己。
平日里,闫晨汐很少思考这些问题,一是她懒,二是没机会。如今稍稍一琢磨,终是有点明白她为何总是潜意识的想要避开江君风却总是忍不住去找侯之喧。不再是因为虚无缥缈的女人的第六感,而是实实在在的根据自己的性子为出发点。
或许,在旁人看来,一再的拒绝江君风,是她矫情,是她玩欲擒故纵的戏码。闫晨汐却是清楚的知道,仅有的几次见面,短暂的相处,却让她更加的明白,江君风,在旁人眼里或许是白马王子的代表,是不可多得的情人;在她眼里,不说环境背景,单是性子的差异,人生观的背驰,就足以叫她却步。
闫晨汐一直知道江君风拥有着不俗的家世背景,至于从事什么,却无从得知,也不想知道。但,种种迹象表明,江君风内里并非表现出的那样简单,是个相当懂得隐忍的一个人,这种人,她招惹不起。
闫晨汐拉开椅子,重新坐下,想了半天,斟酌着如何开口,“闫晨汐并非外表看上去的那样美好,是个相当自私的人。无论什么事,她永远都是以自己为出发点考虑。她重外貌,重面子,重金钱,是个挺势力的一个人。思嫣一直说,你是个官二代,与你在一起,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有一个前提,她凡事喜欢以感觉为依凭,来评判对一个人的喜恶,这些年从未为一个人打破过。”
闫晨汐拿起玻璃杯,喝了一口矿泉水,看着风景,没有去注意江君风此刻是怎么样的表情。以前几次的经验来看,哪儿怕她说的在狠绝,他也不会放弃,只会徒增他的征服欲。就像她自己说的,不想在这件事上浪费口舌,说多了,来来去去也都是那些个意思,不过是换个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