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他是这种态度,后来弘晸就不和他唠叨,转而去找斯杰潘,因为斯杰潘听得懂这些,更不会说“优秀奖才一千块?你阿玛一顿午餐够你写半年论文的了,你还是来上班吧”这种扫兴的话。
“上班上班,我阿玛就知道上班。”弘晸嘀咕道,“可我讨厌公司的那种氛围,我就想呆在学校里。”
“上班有什么不好?”斯杰潘替九阿哥打抱不平,“这个世界永远需要更多的人来参与正常运转,都像你这样,谁去纳税呢?”
弘晸抱怨道:“反正你就最偏着我阿玛。可我是清朝人,清朝人天生就不喜欢上班。”
“连万岁爷都在上班。”斯杰潘正色道,“你阿玛也是清朝人。”
弘晸转了转眼珠:“好吧,就算是清朝人也分两种,一种爱上班,一种讨厌上班。我和廉亲王是后者,我们是讨厌上班的清朝人。”
他说着,自己都笑起来。
一来二去,后知后觉的九阿哥发现儿子都不来找自己了,就觉得,这一定是近墨者黑的结果。
“生个儿子居然像斯杰潘,我上辈子一定造孽了!”九阿哥悲哀地说,“可就算是斯杰潘,现在也不是那样了啊!这孩子,学谁不好,怎么偏偏学他呢?”
八阿哥笑他杞人忧天,大家都认为,弘晸是个非常好的孩子,懂事又上进,能自己把控人生的方向。大学毕业之后弘晸读了研,他选的是教育心理学,研三毕业,弘晸找了所偏远的学校当了两年支教老师,之后又辞职继续读博。
他的每个选择都是自己决定的,顶多事后和九阿哥说一声,九阿哥对此有很多意见,他既对教育心理学这种领域没兴趣,又觉得弘晸当年跑去支教两年毫无意义,但是弘晸明显是不需要他给出意见或评价的,他甚至连钱都不找九阿哥要。
插不进手的九阿哥只好把一肚子话给咽回去——早年他还盘算要让弘晸读相关的专业,然后进公司来帮自己,现在九阿哥是一点这方面的打算都不敢想了。
更让九阿哥烦恼的是,弘晸也快三十了,既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到现在光棍一根。
他一和弘晸谈这件事,弘晸就笑他瞎操心,再问多了就索性说“阿玛你是不是想出柜?先来我这儿打预防针?”气得九阿哥想扇他。
“他可能就得一辈子这么下去了。”九阿哥后来和八阿哥说,“这孩子有问题,结婚是肯定不行了,恋爱也谈不了。这还不如在大清呢,如果是以前,我怎么也得塞给他一门亲事。”
八阿哥没法嘲笑弟弟,因为九阿哥是真的在为此事烦恼。后来他问九阿哥打算怎么办。
“我还能怎么办?”九阿哥叹了口气,“拼命赚钱呗,得把弘晸养老的钱都赚足才行。他这样子也不像是能赚钱的样子,在学院里混的那点薪酬顶多够温饱,我不能看着我儿子往后变成潦倒的老头。”
八阿哥心里想笑,但又很同情九阿哥。
“八哥,你说,这会不会是我的错?”九阿哥说,“是我那十年放弃了他,所以把弘晸给养坏了?”
“又瞎说。”八阿哥瞪了他一眼,“别什么错都揽在自己头上!就算弘晸做出这样的选择,只要他自己过得幸福,又有什么不行呢?”
九阿哥很茫然,前面那么多年他都为这个儿子骄傲,觉得谁家孩子都比不过自家的弘晸,到头来,没想到这小子在这儿等着他呢。
八阿哥没有九阿哥想的那么悲观,他觉得这事儿靠的是个缘分,弘晸的缘分还没到,勉强不得。况且就算是九阿哥自己,还不是人到中年才在情感上找到了归宿?
关于斯杰潘忽然搬去了九阿哥的住处这件事,在小范围人群里引起了无声的轩然大波。大家都很好奇,但是大家都不敢问两个当事人。
最后,还是八阿哥试探着问了一句。
九阿哥给出的理由是,斯杰潘喜欢他的猫,他想把猫抱走,但是猫不喜欢斯杰潘的公寓,三番五次要往外跑,于是斯杰潘只好把猫送了回来,但他又舍不得和猫分开,最后商定干脆搬过来,和九阿哥同居。
这个解释,没有一个人相信。
那是一只非常可爱的鸳鸯眼白猫,是斯杰潘在公司楼底下捡的。当时他交给了九阿哥,九阿哥就拿回家抚养,那段时间正好弘晸放假在家,父子俩就把养猫当成了头等大事。
后来弘晸上学去了,九阿哥偶尔不在家,就拜托斯杰潘过来照看猫。一来二去的斯杰潘也喜欢上了这只猫,于是就有了刚才九阿哥说的搬家一事。
八阿哥认为这完全是托辞,他更好奇了,于是就向弘晸打听。
弘晸一听,却兴奋起来:“是吗?真的吗!我爸要出柜了吗?太好了!”
“……”
“天哪他一个人过得我都看不下去了好吗,不管是出柜也好,再娶也罢,那都是好事情啊!当然如果是斯杰潘那就更好,自家熟人,总比外头领回来的强,我也不用对着陌生的女人喊阿姨了是吧!”
八阿哥放下电话,他觉得侄儿的脑回路和他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因此,斯杰潘和九阿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没有人知道,于是胤禛说,只要老九一天不出柜,大家就继续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