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不错,很方便、也很省劲儿。上工的时候,给孩子带过来。下工的时候,再把孩子领回去。都在大院里,安全什么的也有保障。只是随着条件越来越好,大家慢慢也就不在乎那两个钱了,能自己带的时候,都会想着自己带,毕竟自己带大的孩子,怎么都是跟自己亲。所以像是栾凤这样的,就辞职回家了照顾孩子了。决定等孩子大一些,再给送去学堂读书。
戚千里很是感恩,就算除去对林雨的内疚,其实在林雨这里一年也比在学堂赚得多了。而且为人师者,多少都有着一种责任感,所以孩子三四岁的时候,他往往会先给他们启蒙。而经他手,再送去学堂读书的孩子,往往更得先生的重视。他自己也很有成就感。
毕竟是自己两夫妻当初对不起林雨,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吕薇也渐渐放下了最后的心结。夫妻俩尽心尽力做着自己的工作之外,也尽量少在林雨面前晃荡。
林雨倒是觉得没什么所谓了,于他们,也不过是路人而已。
含玉大婚的时候,厉云城里热闹的很,从品味居到南城的顾家,一路上讨要喜果的人不知几何。顾家人头年就收了好些花生、瓜子,都是放了五香调料炒的,平日里在干果铺子里都要卖的很贵的,如今在喜轿两边,四个人往人群那撒。有些掉在地上的,立刻就有小孩子蹲下给捡了起来。
林雨本身没什么值钱的首饰,之前买的那些都在胡山。正想着送含玉些什么东西,景皓那边就给她捎过来了几套宝石的头面。都是她在胡山买下的,如今送含玉正好。
所以顾天成揭下含玉盖头的那一刻,围观的人都惊叹起来。那黄金加红宝石的头面,他们何尝见过?而那珠光宝气的映衬下,含玉的一张小脸儿白净、美丽,撼人心魄。
含玉在品味居里鲜少露面,也是这会儿,品味居掌柜的美貌才在厉云城里传扬开来。
暑往寒来,林雨回到厉云已经三年了。
红枫树上面挂着白雪,漂亮极了。
“回来了!回来了!”天文的声音都有些发颤了。
林雨忽地站起来,可又觉得浑身没什么力气,勉强手扶着桌子,才站了起来,一步一步,看向那个一步步走近的英俊男儿。
他如今二十岁了,褪去了当初稚嫩的颜色,棱角愈发分明了。
“媳妇儿,我回来了。”说完这句,硬汉的眼角也不由流下了泪水。忍辱负重四载,他终于可以与她团聚了。
林雨颤抖着手慢慢抚上了他硬朗的面颊,没有他的日子,她脑海里还时常能记起他为她炒菜时候笨拙的样子。如今,他长大了。在胡山时候那些眼角的阴郁也不在了。更加俊朗了,那虬结的大胡子也不见了。
“媳妇儿,是我。”景皓哑着嗓子又说了一句。
林雨这才抱着他,把脸深深地埋进他的胸膛。
这一刻,她真的等了太久了。
没有轰轰烈烈的婚礼,两个人去衙门签了婚书,就正式成了夫妻。
景皓如今再也不是耶律景了,而是实实在在的姓景名皓。厉云县青田雅居的主人。
所以民间流传,青田雅居的主人娶了温泉别庄的主人。
相较于青田雅居,温泉别庄里除了天九他们这些护院及家人,就没有其他的下人了。男女主人自力更生,种田、烧饭全靠自己。充分享受着田园之乐。
而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景皓也不会回青田雅居居住。
信仁谋逆,先他一步出城,他最后只找到了一个信王残余,就是又荷。又荷是老王妃陪嫁的宫女,最后喜欢上了天狼,又因求而不得,转投到了老王爷门下。后来,老王爷薨逝,她的主子就变成了信仁。而她之所以在厉云的时候难为林雨,也皆因怕林雨与天狼走到一起。后来,她跟着老王妃回了胡山。老王妃想要向景皓坦白过去与信仁合作之事,所以又荷痛下杀手,也因此,在景皓查清老王妃中毒事件之前,信仁不得不反。
当年老王爷死前,把自己手中的玉佩无论如何也不肯传给老王妃的后人,但是他已然是强弩之末,实在不足以撑到找到自己的长子穆旦。于是,就把装着玉佩的锦盒给了信仁。而信仁,藏匿玉佩多年,收了老王爷的一部分势力,最后才在陷害穆旦和萧兰的时候拿了出来。穆旦则自始自终没见过这块本该属于他的玉佩。
“穆旦如今也算是求仁得仁了。”林雨感慨着。
“这些年我都没有对萧兰行过夫妻之事,她也慢慢知道了谁对她好。可是如今,她也只能做穆旦的侧妃了。”景皓勾起了嘴角,“肩上的责任重了,穆旦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军营里几年的历练,他是真的成长了。在平叛的时候,他立了不少军功,在士兵心中,也算是有威望了。”
“那你后悔‘死’吗?”林雨抬眼问着景皓,“有时候我都在想,咱们去胡山折腾那一圈值不值得。”
景皓笑了,“当然值得。有些事,如果你不做,你永远都会留有遗憾。而做了之后,即便吃了亏,也是成长。我从不后悔走过的每一步路!”
景皓的眼神无比坚定。
也是,人生走到哪里,都是阅历。你不知道自己前方的是什么,却可以努力让自己幸福。有的路走错了不要紧,停下来欣赏欣赏风景,再穿过一条小河,一片荆棘,也许你还能回到正确的道路。怕的是,明知走错了路,还要向前。从此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