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烈如歌与南宫玺一行人在野外扎营过夜,白发老头等人都是有丰富的野外经验,即便是在危险的森林,也能随手轻巧地猎得肥鸟田鸡等,孜然烧烤的手法更是一流。
一簇高大的火苗上,油脂低落在灼热的柴火上,发出“噼啪”的声响,烈如歌双眸晶亮闪耀,紧紧地盯着树杈上的那只肥鸡,小手不禁抹了一把嘴角。
看着烈如歌的小馋样,南宫玺不禁被逗乐,朗声大笑道,“烈歌,今晚准有够你吃的,别担心有人跟你抢。”
烈如歌看向旁边收拾干净的一七八只肥鸡,眉梢挑起,风轻云淡地道,“那是自然,我是来帮你的,你要是不供我好吃好喝,连最基本的待客都没有,别怪我半路玩消失啊。”
熊熊的柴火照得烈如歌那张艳丽精致的小脸红润亮泽,仿若自然最精心的杰作。南宫玺眼睛直直地看去,啧啧称叹后,取过旁侧的一个包袱递给烈如歌,“你换回女装吧,不然到了南宫府就晚了。”
烈如歌看去一眼便接过,并不在意这些,随口道,“吃完再换。”
南宫玺颔首,星眸含着一丝的期待,亮晶晶地看向烈如歌。烤鸡一熟,没等白发老头取下,南宫玺便伸手拿下枝杈,拿出一张干净的手帕,把撕下的鸡腿递给烈如歌,笑道,“尝尝,白老的手艺是商队是出名的。”
烈如歌没有任何的矫情,接过后大口咬了一口,松软香脆的味道在舌尖弥漫,美眸享受的眯起,顺势朝着白老翘起一个大拇指。
白老见状,老眼笑得眯成一条细缝,嘴巴咧开,乐得见牙不见脸的。
上一次在野外露营,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烈如歌记忆犹新。她是杀手,喜欢刺激,对危险蕴藏的野外有一种莫名的享受感。而能在危险中撕扯着烤鸡,大口喝着烈酒,简直是人生最乐的一事。
烈如歌的豪迈在南宫玺看来,显然惊奇不已。
“烈歌,你究竟是哪里的人,哪家会养出你这班神奇的女子?”南宫玺好奇不已,星眸不知不觉被烈如歌所吸引住,直勾勾地盯着她,满是欣赏和诧异。
烈如歌轻嗤一声,眼角鄙夷地瞟了南宫玺一眼,毫不留情地讥讽,“这个嘛……肯定不是出于你们这些贵门公子的府内咯。”
闻言,南宫玺不爽了。他是出于贵门,可
怎么了,他自小吃过的苦头比起穷人家的孩子可不少。
还在母亲的腹中就被当爹的嫌弃,一出生奶都还没断,就要同醋坛子的爹斗智斗勇,三岁就被丢到神仙谷学医,接着又遇上一个无良的师父和古怪的师伯,已经师父的形形色色的友人们。
一连到成年后,他见过娘亲的次数,屈指可数。他就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有爹有娘,却从小没有真切地享受多少回母爱父爱,有的只是无限的打击,与重挫。
本来嘛,每次好不容易回府,怀着激动的心情要投入娘香香怀抱寻求安慰,可转头爹就把娘给勾走了。无良的爹配上立场不坚定的娘,南宫玺深觉自己是天下最苦逼的人了。
听着南宫玺说起小时候的事情,一把泪一把鼻涕的,虽然没有勾心斗角,但……真够令人同情的。
“哎,所谓苦尽甘来嘛,你现在不是能随心所欲,畅所欲为了。”烈如歌不禁怜惜了一把,难得说出些安慰人的话。
可这一说,登时把南宫玺心中的哀怨勾起,愈加的让他心口挫痛,不顾形象的低吼着。
“哪里有自由了,我这不是被逼着回去成亲了吗?还是一个丑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