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
潘乐一挂电话,施耐安就凑了上了。这家伙刚才也从潘乐诧异的口吻中、听出了貌似有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正在发生中。
“我那律师、兼法律监护人交子,你知道吧?”
潘乐找了个舒适的姿势,把自己窝在了沙发上:“《快女》那个选秀节目不是快要结束了吗?音乐公司正在搞新秀合约的事情。完了他们按我制定的、以狮城国标准搞出来的合约,居然被交子认定为太苛刻了。”
“不是吧!美国律师不都是为雇主卖力的吗?像你这种资本家,律师们更是来劲,恨不得帮你利用一切法律条令将利益最大化、压榨死那群工人才能显示出才干。怎么到了你公司,反而跟公司对着来了?画风不对啊!”施耐安也被这个消息的内容给雷到了!
“所以咯,我也很惊异呢。到时候、再看看我这位远房表嫂能给我拿出一份什么样的合约样板来吧!真希望她搞出这么多事儿来、不会是那种美国人一说起别国人就觉得别人多惨多可怜的特有尿性。”
潘乐直摇头,表示对这种美国佬特有的那种优越感半点都不卖帐。
当初之所以将交子推到华娱王朝集团公司里面任职法务部顾问,那是因为潘乐在律师圈子里就认识这妮子,而且这妮子所表现出出来的职业素质、也是极好的。
但,这些都不是她应该用来挥霍、用来来承载那种美国人特有优越感的基础就对了。抛开这些不提,也没有人愿意花钱雇佣一个只会跟自己过不去律师、来处理公司法务相关问题不是!那得有多贱啊?
一天之后,潘乐拿到了公司方面为选秀新秀们制定出来的合约,以及交子按照这份合约样本搞出来的那份、她自己认为更加合适的合约。
两份合约内容上、不同的地方都用彩色字迹标注了出来,所以一拿到手里潘乐就能立刻搞清楚到底两边在那些问题上存在不同和差异了。
合约一开头,第一部分中关于新秀经纪人、经理人的相关部分,两边都是一致的。第二部分、有关合约年限的部分,也是一致的,都是十年长约。
第三部分、第四部分,即公司方面权利、责任以及义务部分,新秀方面权利、责任以及义务部分,也全部一致。到第五部分,就开始出现了大量彩色涂抹段落、彩色字体内容了。
例如,饶温这边制定出来的第五条、利益分配原则中,第一部分里头关于新秀每一次演出劳务获利少于五千加币的时候,公司不予提成。超出这个数字,就照四比六抽成、即公司从中抽取四成收益。
这部分抽成,是作为华语音乐王朝公司辅助新秀入行、并动用相关资源致力推介新秀在演艺事业上的发展,及代新秀安排工作事项的公司佣金。
简单点说,这中抽成的里有是华语音乐王朝公司将她们捧红投入资源的回报,以及公司为新秀们提供经纪人、经理人服务的费用。
潘乐觉得这个抽成比例还算很业界良心了,就他所知、韩日那边的艺人约中,公司会抽取九成五的分成,而且是那种没设定抽成下限的、不论你收获了多少利益都必须与公司分成那种。
在港台等地,诸如tvb等公司,对新秀制定的第一次合约内容中提成部分,也达到了七成。像那种三成抽成的合约,不是已经成名的大牌、想都不要想拥有。
而交子这边合约相关部分,就更加天使了。她制定的抽成下线是两万加币,一下子就比饶温那边制定的抽成下限提高了四倍。而在抽成部分,也是三比七、没啥不同。
对于这种诧异、潘乐对比完之后,突然发现交子似乎对于自己能够捧红那些新秀更有信心一样。一旦那些妮子真红了起来,出席活动演出什么的,五千加币这种报酬那个会用正眼去看它?
虽然说一加元等于六人民币,五千加元就是三万人民币了!但潘乐觉得,两万加元的起征点、更加符合日后实际情况来着。也会在那群妮子心里留下更好、跟优待的印象不是!
在这第五部分里面,两边的分歧就这起征点相差四倍一点、其他都是一样的。
进入第六部分之后,两份合约内容上的差异不同之处、才突然变得频繁起来。除了那些范本用词、其他内容几乎完全没有相同的地方。
潘乐粗粗的将两份合约快速浏览了一边、完了闭着眼睛好生衡量对比了一番。最后发现,这一次他又要站在交子这一边了。
合约上的第六部分,是与违约责任相关的内容。华语音乐王朝制定出来的内容,自然相当严厉。毕竟,潘乐一再承诺会将她们培养成天后级的歌星不是。
若这一部分不制定严厉些,那么、把人家捧红了,最后让别的公司挖过去了,不就白白帮人家打工了吗?所以、公司里面制定出来的违约赔付内容,就相当严厉、近乎于苛刻了。
按他们的想法,如果新秀违约、那么以后就算跳槽了,其收益里面也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赔付金额给华语音乐王朝公司。这、可就近乎于霸王条款了!
反观交子在这一部分里面,制定出来的限制内容,就阳光多了。按她的意思,是只要新秀们完成第一阶段的合约履行时间,就拥有了自由选择下家的权利。只需要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合作权交给公司。
潘乐知道以华语音乐王朝、或者说自己的造星能力,压根就不需要担心没有值得捧红的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