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过澡的于晴和于母看起来都很清爽,人也精神,仔细一看这母女两个长得也挺像的,只是一个历经沧桑,另一个二八年华。

林晓随意的问道,“于晴,你几岁?”

于晴显得很拘谨,“十七岁。”

林晓感叹道,“真小啊,那个人是你父亲吗?”

于晴点点头。

林晓喝着水,“吃过饭就带你妈妈去卧室休息,证件什么的都带在身上吧,原来的地方不要回去了。”

林隶勾起嘴角笑笑,没说话。

于晴拒绝道,“不用麻烦你们,我和我妈在原来的地方住的挺好的。”

林晓笑笑,“不是麻烦我,这房子不是我的,而是林隶的,你刚刚没听见吗?所以你住不住都得和他说,准确的说是,住,和我说,走,和他说,你慢慢吃。”话音落已经起身,走向浴室。

不知道最后林隶怎么把于晴母女留下来的,林晓出来只看见于晴的眼圈红红的,拉着于母进到卧室休息。

她倚在沙发上,开口问道,“我还以为你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呢,没想到大半年的时间过去你就喜欢上新人了,你和她说了什么?”

林隶淡淡的说道,“我和她说不需要自卑,因为我和她是一样的人,她的父亲可以当从没出现过,我也没见过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但是我比较幸运,有个姐姐能依靠。”他后面还有一句没当着林晓的面说出来∶所以从今以后你可以依靠我。

林晓自恋的说道,“你有妈妈啊,没爸就没有呗,我对你的好还不够吗?啊?够不够?”

最开始的时候林晓一直以为自己和林隶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弟,因为从没看见过爸爸就以为亲生父亲死了,后来回家的时候看见母亲被那个男人欺负,才知道这个男人和母亲是合法夫妻,通过萧谦和那儿得知自己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因此认为自己和林隶是同母异父的亲姐弟。

有一次回乡下的时候得知那个男人已经去别的城市打工了,林靖远在这个时候利用人脉让林秀和男人离婚,还真就是再无瓜葛了,只怕那个男人现在还不知道他已经是个孤家寡人了呢。

林隶也从没见过那人,甚至不知道林秀为了掩人耳目曾经和别的男人结过婚,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谁能想到竟然无意中得知他不是林秀亲生的。

怎么说呢?

感觉特别闹心。

他嘴角的笑容略有些尴尬,调侃道,“你胸怀宽广,博爱无穷,绝对抵得上!”接着又道,“这件事不要告诉妈妈,我会给你包一份大红包的。”

“会为你保密的,不过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就想这么养着吗?你现在养活你自己都费劲好吗?再说你才多大,就想学萧谦和那厮养情人?”

林隶撇嘴,“什么情人?姐,你可别变成势利眼了!于晴是什么都没有,可我喜欢她,无关配不配的上。”

喜欢就是喜欢。

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的事情。

它不会与金钱挂钩,只和那颗初心有关。

林晓瞪眼怒道,“我就那么像是拜金女吗?你会不会说话,我知道你喜欢这个女孩儿,可你们双方都太小,我告诉你,你还是给我乖乖的待在学校住宿,这里就先让他们母女住下,你要是做出点什么事情来,最后不要人家,我打断你的腿。”

林隶忙不述的换上笑脸赔礼,“你哪有拜金女的模样啊,我姐完全是大家千金的做派,你不说我也不会在这儿住的,我的腿可不能打断,我要留着它打篮球。”

林晓挑眉,“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做兼职了?”

林隶连忙说道,“我只做一份,现在课程不紧,我闲着也是闲着,你那时候不是也做兼职的吗!”

还没毕业就要养两个大活人。

是蠢还是傻?

林晓在心里面腹诽,从旁边的包里面拿出一张银行卡,“这是我上学那阵儿攒起来的,就剩五千了,你先拿着,别太累,以后我可没钱给你了,你只有每月一千的生活费,老妈可是不会多给你的,别的时候我不管,暑假寒假一定要回家,还有,妈妈的婚礼定在五月一那几天,不用我再嘱咐了吧。”

林隶咧嘴一笑,“多谢,以后不会找你要的,我保证,养活于晴是我的事情,老妈要结婚,林叔叔是不是应该给我一笔改口费?上次姐夫叫叔叔他都给了!”

“人家别的男生都说什么独立,你这怎么就知道吸别人的血?”

“那是有能力的人才喜欢独立,像我这种没骨气的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你这是脸皮太厚!”

“你有意见?”

“没意见!”

翌日八点多林晓就准备回t市了,小区楼下,零九娴熟的打开车门,她坐进后排座椅,隔着玻璃窗和林隶挥手拜拜,于晴在他旁边站着,嘴角挂着抹淡淡的笑意。

车子缓缓的离开小区,等到涌入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车潮里,才开始提速。

两个小时后,纯黑色的保时捷已经驰骋在高速公路上,六、七十迈的速度,又快又稳。

远处忽然出现一个人影,明明是个大男人,却穿着粉色的衣服,虽然看上去很帅,也不搞怪,可是就是觉得有些别捏。

最起码林晓是这样认为的,她道,“萧家小九,停下看看吧,如果可以送他一程,公路上过往的车辆少,愿意载人的也不多。”

零九点点头,几息后车子就已经停稳在那辆暗红色的越野车旁边


状态提示:第272章 脸皮太厚--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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