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城走了几里路,看着沿途美丽的风光,刚刚在城里的不愉快早被程咬金抛到了九霄云外,瞧瞧,这树上的枣儿又大又圆,红通通的,嘿真甜,爬到树上摘了几把,怀里都放不下了这才继续赶路。
一边吃一边四处打量,嘿,好大的梨,不吃几个还真对不起咱这肚子。咦,这圆溜溜的小红果是什么呢?莫不是北人说的什么酸枣,吃一口再说。呸,真酸,不过,我喜欢。好多好吃吃,爷爷真是爱死这鬼地方了。
大树下,程咬金摸着鼓鼓的肚子,一脸的满足。喝了那么多的酒都不感觉醉,没想到却让这里的风景给迷住了,真是人间仙境啊,真想住在这里不走了。
他正眯着眼睛幸福地打着盹,突然耳边模模糊糊传来了一阵得得的马蹄声,心里有些疑惑,这贼老天都要把人晒死了,居然还有人赶路,急着去投胎吗!
听着这马蹄声越来越近,靠在树荫下假寐的程咬金强撑着睡意,努力地睁开了眼睛。哇哦,好俊的人,好白的马。
只见这人来到他面前三步左右,勒住坐骑,右腿一抬,一个神龙摆尾,干净利落地落在地上,其身法之飘逸,动作之伶俐,用力之轻巧,堪称武林中fēng_liú侠士们的典范。
尤其是他手中一杆长枪向下斜指只面咬金,这一霎那间,不知怎地,一个念头突如其来,浮现在程咬金心头:便是三国时期的常山赵子龙再生,想来也没有眼前这厮如此风骚吧!
在程咬金想来,眼前这个用长枪指着自己的家伙估计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想要在自己这外乡人面前显摆显摆,露露威风,满足一下心里弱小的虚荣心,不过这人模狗样的白痴也不看看他那小身板儿,岂是自己这一身横肉的敌手。
无视眼前森冷的枪尖,程咬金靠着大树坐在地上,右手在眼前搭了个凉棚,细细的打量这面前这唇红齿白,一脸英气的青年。
只见他一身武师打扮,双目炯炯有神,虽然那脸蛋实在是白嫩的有些过分,然而配着那紧抿的薄薄的嘴唇,高耸的鼻梁,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双目流转之间顾盼生辉,一股英气扑面而来。在瞧他那笔直修长的双腿紧绷,握着长枪的双手上筋脉毕露,血管突起,整个人的气势犹如待势而发的猎豹。
越看程咬金越是喜欢,若不是看见眼前这人喉结突出,胸前一马平川,他还以为是哪家的小娘子了。瞪着眼睛看了半响,程咬金遗憾的闭上了眼睛,程爷爷不好男风,若不然到是可以和这兔儿爷天为被地做床,好好耍上一番。
真是可惜了,这王八蛋为什么不是女人呢。不过话说回来,去了府城,老子是不是去窑子里逛逛,向那些当今的fēng_liú雅士好好学学,同那些兔子们好好探讨一下,亲身体会一下这流行的娈童有何妙处,咱也做一回好学上进的优秀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