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别多想了”,杨度扯嘴笑了笑:“刚我在看你写歌词的时候,就在想这歌得怎么唱。我一开始觉得这词不好唱,但刚听你一唱,立即就是心痒手也痒,很想马上把曲编出来。我其实有个问题想问你很久了,你对自己的定位到底是什么?”
就没给丁宁回答的时间,他又自己叹了口气:“唉,这问题有些空。”
丁宁看他还有话要说,没急着开口。
杨度眉头微皱,左手握拳敲着嘴唇,右手轻拍着键盘,想了好一会,又道:“这么说吧,你知道我以前是做流行歌的。我觉得你在流行歌上的天赋,不比你在民谣啊,摇滚上面的想法差。可我看你好像对流行歌不是很感兴趣,是不是这样啊?”
对流行歌不感兴趣,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谁不是听流行歌过来的,都别装逼。
但民谣是他前世用来吃饭的家伙,举重若轻,初来乍到这陌生的世界,不做自己擅长的东西,立马跑去折腾不怎么拿手的流行,那是脑门有包。
之于摇滚,只能说是兴趣所在,他跃跃欲试。
当然了,这些事实是没法告诉杨度的,也清楚杨度为什么会有这么一问,丁宁笑道:“杨叔,你有没有自己特别感兴趣的东西?”
杨度答道:“那肯定有。”
“民谣就是我特别感兴趣的东西,摇滚也是。”顺手在键盘上划拉了下,丁宁继续道:“但在音乐上,我没有不感兴趣的门类。哪怕你让我做儿歌做民歌,甚至戏曲,我也能给你写几首出来,只要你需要。”
“放心吧,杨叔。”丁宁没大没小地揽过杨度的肩膀:“咱们一步一个坑的来。我不是什么高雅的人,庸俗得很,也羡慕孙曦郑维。我很早就在直播上说过,我想当歌星。所以,杨叔你大可以放心,咱们迟早会流行起来的。”
咱们迟早会流行起来的。
这种一语双关的话,可不是谁都有底气说的,哪怕说了,也是在放空炮,但杨度听丁宁这么一说,心里倍儿踏实。
目视着丁宁自信满满的笑容,他笑着摇了摇头,有些无奈,也有些欣慰。
无奈的是,在这家伙的立场里,他的分量太低,就像个小小砝码。
欣慰的是,没有自我立场的人,是做不出好音乐的。
傅州朴实纯真到了骨子里,闻鹤洋放荡不羁出了境界,郑维兼容并包总是能玩儿出新花样,作为时代级的乐坛人物,他们中每一个,都是特别有自我坚持的人物。
丁宁虽然涉猎得多而杂,但在杨度看来,他兼具百家之长,比郑维更海纳百川,又独辟蹊径,也比郑维更会玩新花样。
大家都以为郑维代表了这个时代,可现在,杨度觉得身边这个小娃娃,很有可能会改写历史,他就像一枚在燃烧的火箭,蓄势待发着,迟早要一飞冲天。
莫名的,杨度想起了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那一天,只要有,不说等多久都行,起码等个三五年,完全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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