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常雨泽回忆,他当时跟殷蔓蔓并没有过多的语言交流,殷蔓蔓与张锋也没有说多少话,她对他也没有表现出关心和同情,反而是憎恶讨厌的举动。他没有注意到她在用手机拍摄什么,他起初也没有开枪射杀张锋的动机,只是到了门外,他与张锋吵了几句时,才突然情绪激动,忍不住掏枪射杀张锋。
那么,她为什么要偷偷拍摄呢?她拍摄的对象是谁呢?她拍摄的动机是什么?
范丽隐隐感觉,殷蔓蔓要么是表演天材,要么是背后暗藏玄机,无论怎样,都让她感到一丝丝阴谋的味道。
对于殷蔓蔓的辩述和誓言,徐虹百味陈杂。她起初以为殷蔓蔓积极主动的花高价给张锋治疗,包括她跟他假结婚,都是为了帮助她,可看到殷蔓蔓在法庭上宣誓时的庄重表情,她动摇了,她会爱上张锋吗?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陈律师本来是打算揭穿殷蔓蔓与张锋假结婚的伎俩,没想到却让殷蔓蔓把水搅得越来越浑。庭审之前,社会舆论对此案的评价是常徐张三人之间的感情纠纷,殷殷蔓蔓即便参与进来也是打酱油的,没有想到在庭审中,殷蔓蔓坦诚她对常和张都曾经有过感觉,而她最终却与张锋结合,并且对张锋倾心相恋。殷蔓蔓是不是因为常雨泽拒绝了她抛出的绣球而怀恨在心呢?她不遗余力的维护张攻击常不正是一个因情生恨的小女人发泄怒火吗?
庭审继续进行,公诉方提出常雨泽在银监局开枪闹事时的证据,指控他有滥用枪械的前科。这条证据不仅与他枪伤张锋的案子相呼应,形成一条更有说服力的证据链,而且也会加重法庭对他的判罚力度。
就象前面那几个人证一样,检察院也没有主动搜集这条证据,而是徐虹极力要求加上的。这条证据是郑卫华以前给纪委部门提交过的,不知道怎么又让徐虹搜集到一个复制件。
证据是真实无误的,陈律师不能从证据的真伪来辩驳,只能打出“激情伤人”的老牌子,因为徐虹与她的领导在办公室通奸,常雨泽激愤难耐,开枪警告他们。
陈律师辩解称,这起事件与常雨泽枪伤张锋是相同的,因为徐虹与他人通奸,严重伤害常雨泽的尊严和感情,导致他激愤之下开枪,他在银监局开枪只是为了警告对方。
徐虹静静听完陈律师的辩述,冷冷问常雨泽:“被告人确认你开枪之时你的妻子正在郑卫华办公室的小套间里面与郑卫华发生性关系吗?”
她说话时把她本人的这个角色替换成了“常雨泽的妻子”,似乎她是以局外人的角度来参与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