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中旬,栾欢回到洛杉矶,李若斯来到机场接她,穿着淡色的衬衫一手拿着公事包一手朝着栾欢招手,笑容一如既往。
今天是礼拜天,李家在洛杉矶有分工厂,李若斯需要周五,周六到洛杉矶办公,他把公事包搭在栾欢推的机场行李车上,接过行李车李若斯看着栾欢的脸,皱眉,瘦了。
在他嘴里唠叨着“瘦了”的同时他的手很自然的伸向栾欢的脸。
栾欢避开李若斯的手,不自然的揉着自己的脸,也没有瘦很多,整个五月栾欢都呆在云南,一直以来栾欢都想到那里去一趟,去那个栾诺阿小时候呆过的地方,还真得如栾诺阿描述的那样那里有翠绿的山,清澈的水流,到处都是初夏疯长的青草,村子的年轻人都出外打工就只住着老人和孩子。
栾欢一想到自己第一天到那里时的情况就想笑,村子里的老人和孩子轮流到她住的地方来看她,最初是偷偷的躲在墙角看她最后变成了明目张胆,他们一个个的问她是不是一名演员,他们执着的认为只有演员才会长得那么漂亮,甚至有一位指着她的胸部还做出大胆的推测。
“笑什么?”李若斯推着行李车问。
栾欢收住了笑。
李若斯叹气:“你又把笑容藏起来了。”
接着李若斯盯着她的脸,微笑:“我猜,那个小村子里的水是可以美颜的吧?把我们的小欢养得水灵灵的。”
透过机场的装饰玻璃,栾欢看到自己影像,在一大片光中面目模糊,应该,现在她脸上的表情是平静的吧?
本来,栾欢是想在那里再呆一阵子的,可目前她还有一件事情非做不可,在完成那一件事情之前栾欢要先到卡梅尔去一趟,明天是李俊凯生日,今年李俊凯的生日会会移到卡梅尔举行,他几天前就打电话给栾欢让她非出现不可。
“好的,爸爸。”栾欢在电话里和李俊凯说着。
栾欢知道,李俊凯最近在为她和李若芸两个人的关系发愁,他曾经说过,小欢是他左手掌上的明珠,小芸是他右手掌明珠,他的两颗掌上明珠缺一不可。
小芸,小欢!已经不可能是小芸和小欢了,李俊凯所不知道的是这一次,不再是在年少时期类似于荷尔蒙促使的那种冲突,很多很多的事情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心里的那口气从她的嘴里没有意识的叹息出来。
刚刚一叹息出来就迎来了一阵叱喝,栾欢,你会把你的福气叹没的。
李若斯的口气俨然在教训着一位妹妹,栾欢对着李若斯翻了一个白眼,换了一个一个座姿,现在她正坐在李若斯的车里,车正在开往卡梅尔的路上。
带着那么一点漫不经心李若斯目光轻飘飘的落在了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栾欢,某些的时刻里栾欢都会表现出来极为孩子气的一面,比如,有时候她坐他的车时会脱掉高跟鞋把脚曲卷到座位上,她喜欢把下巴搁在曲卷起来的膝盖上,专注的看着车窗外的世界,李若斯极为喜欢那个时刻的栾欢,因为,栾欢只会在坐他的车才会有这样的举动。
此时此刻,她又在作他喜欢的事情了,或许是长途飞行让她觉得疲惫,也可能是车里的慢音乐还有沿途的美丽风景让她放松。
看着她把下巴搁在曲卷起来的膝盖,目光专注的看着车窗外李若斯心里在激荡,那是他的女孩。
在李若斯的心里,他和他的小欢只是在某些时刻在一段十日路口岔开了,他坚信她会回来。
目光往下,李若斯看到她脚趾头的橙色指甲,栾欢没有涂脚指甲的习惯。
触到李若斯的目光栾欢低头看自己的指甲,有点恼怒:“这是一个孩子趁我睡觉的时候用一种弄的,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奇怪的东西,洗不掉。”
“那就不要洗,看着挺可爱的。”李若斯说,那是一种很孩子气的颜色,和栾欢板着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李若斯知道这个五月栾欢都住在云南,她嘴里说是去看看她妈妈从小长大的地方,可李若斯知道一切事情并没有像她口中说的那么简单,他猜到栾欢和容允桢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也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和自己的妹妹有关。
李若芸,李若芸!李家三小姐最近的反常有目共睹,时哭时笑的,那个丫头眼里开始有了颜料以外的东西了。
到了卡梅尔差不多黄昏的时间,初夏的卡梅尔一如既往,有着凉爽的风和清新的空气,由于明天李俊凯将在这里举行生日会,李家庄园比以前热闹了不少,工人们在修草坪,技术人员在弄灯光,方漫站在庄园门口指导着那些正在修建着盆栽的工人,掉过头来方漫在看到李若斯时咧开嘴,只是咧来的嘴在看到一边的她时不着痕迹的收起了些许,不过,这不妨碍老太太的和颜悦色。
“小欢,我以为你明天会和允桢一起来呢。”老太太迎了过来,几步就站在他们面前,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热络:“不过,这样也好,小欢很久都没有在这里过夜了,今天晚上一定要陪奶奶说说话。”
嗯,是有一段时间了,自打栾欢嫁给容允桢之后她就没有在这里过夜,仅有的一次也是不欢而散,那时,容允桢大半夜接走了她,当时,栾欢是在很不愉快的时间里离开的,之后,方漫还特意让李家的司机带着她来到洛杉矶和栾欢解释,那时方漫来到洛杉矶是在二月。
那个二月在栾欢的印象中似乎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即使间隔也只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