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林风一行人离开的第二天,超过之前数倍的鬼子接近当日激战的县城,这一次不仅有步兵,还有身背弓弩的射手,总人数接近万人,黑压压一片,有如乌云一般围向前面那座因为战争变得破烂不堪的县城。
“就是这里,那些人手里有火铳,我们就是吃了火铳的亏。”
“火铳!难道是边军?”
当日受伤的那个人弯着身子连连点头,“很有可能,而且为首的那个人很厉害,他的刀很快,一下子就把脑袋切下来,里面还有一个黑大个,力气特别大。”
站在中间那个人眉头一皱,“树林里的那些尸体很有可能就是这支人马干的,不可饶恕,要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
前面是长矛,中间是抬着云梯的攻城阵营,后面是手持弓弩的射手营,这一次的攻城实力相比上一次增强数倍,尤其是后面的弓弩营,手里的硬弩射程极远,完全可以从城墙下面射杀上面的人,如果上一次激战,对方拥有这样一支队伍,锦衣卫还有火铳营的死伤必然增加数倍。
弓弩压阵,长矛阵快速冲向城门,抬着云梯的攻城阵营快速爬上城墙,这样的布阵手法基本上是按照兵书上记载,宋之前经常用到,尤其是战国和汉,到了明代,很多兵书上的战法都被一种东西改变。
火药。
没错就是火药,这种威力惊人的粉末改变了原有的战争格局,兵法上写的清楚,只要坚城固守就可以阻挡数倍于自己的敌人,这在火药用于作战之前几乎是一条死律,面对高墙死守,几乎没有任何办法,现在不一样,那些巨大的火器可以轻松轰碎赖以生存的城墙和大门。
两条棍子中间用布缠住,简单的担架做成,受伤的锦衣卫被两个人一前一后抬着,不仅躺在上面舒服,最主要的是行军的速度并没有因为受伤的人受到影响。
“林兄弟,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唐牛看着抬着的担架一脸的好奇。
“不是我想的,只要细心观察,生活中有很多经验可以用到战场上。”唐牛点点头,一副没有听懂的样子,同样不好意思再问下去,足足走了一天,距离县城已经足够远,后面并没有人追来,林风终于放心,现在最主要的事还是找到孙不二,这是整件事情的关键,而且留给林风的时间已经极为有限,如果再找不到失踪的边军,唯有尽快返回京城。
大队人马冲入县城,那些人早就走了,留下的只有满地的尸体,中间拉着一块白色的布,上面有字,红色的血字,让人看着触目惊心。
“混蛋。”
那个人快步走过去,挥舞弯刀,很快变成了布条,对于这些人而言,那些字是最大的侮辱。
上面的字是林风留下的,用的是对方的语言,所以才会如此的愤怒,当时写的时候,小何、陆俊、唐牛这些人都在看,没有人清楚林风用尸体上的血到底写了什么。
“犯我大明者,虽远必诛。”
就是这样简单的九个字,那些红色的血字,加上满地的尸体,对于进入县城的这些日本武士而言是莫大的侮辱。,
“追,追。”
那个人气急败坏的喊着,身后闪出一队人马,快速找到县城的北门,然后顺着大路追出。
孙不二在哪?晋王封地?应该不会,晋王发出血手令,七日后进攻京城,此时已经过去两天,必然会暗中将大军调至京城附近,最后来一招攻其不备,里应外合攻下京城夺取王位。
这一次行动,孙不二是关键,手下有一万精锐,其中骑兵精锐三千,步兵精锐四千,加上一千弓弩还有两千近卫,足以牵制京城守卫,甚至可以攻下其中一门。
孙不二在马上,骑着高头大马,前后皆有亲卫护卫,此时,城上挂着一个血粼粼的人头,用绳索掉在城门上面,花白的头发,双目圆整睁,孙不二看了一眼,不由得闭上眼睛,这个人孙不二认得,立过不少战功,只因不给晋王大军开门,最终被晋王所杀,那个人临死时的怒骂声依然在耳边回响。
“孙不二,你个叛徒、懦夫,你要毁了大明,你是千古罪人。”
孙不二身形一晃,胯下战马向前走了一步,不停的来回挪动蹄子,孙不二收回心神用力拉紧缰绳。
“将军。”
“没事。”
晋王站在上面,城墙上跪着五个人,为首之人是这里的府台,也就是常说的知府,正四品的官,旁边是同知和通判。
“现在可以说了!”
晋王看着对方,那个人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城门上的人头,血还在不停往下滴落,“要杀就杀,自古忠臣不事二主,老夫认的只有当今皇上。”
孙不二打心眼里欣赏这个人,有骨气,可惜,这样的人往往不会有好下场,尤其是在晋王面前。
晋王哈哈大笑,手里拿着一把带血的剑,就是这把剑砍下那个不听话守将的脑袋,“很好,没想到,你们都这么有骨气,既然这么着急死,本王就成全你。”
“王爷。”
一剑落下,那人尸体随之倒地,孙不二眼睛再次闭上,这已经是杀死的第五个,一路上只要是不跟随晋王的官员,无论官职大小尽数杀死,手段极为残忍。
晋王目光阴冷看了孙不二一眼,对这个人早就厌烦,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边军,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孙不二,没有错,就是这个人让人讨厌的男人,那一刻,晋王的眼神中充满杀意,孙不二手臂落下,“王爷,做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