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上,有个人对那天晚上的梦境,久久不能忘怀。
清晨来临,林大小姐披着一件红色的呢大衣便走到了外面,在这个刚刚被阳光唤醒的佛国内慢慢走着,此刻在观音寺的附近,并没有其他人在,所以她一个人走的很是安心。
普陀山附近一些渔民家里的老奶奶老爷爷,有的已经照常来爬山礼佛了,有的格外虔诚,静谧地走在小山道上,每隔一段路便会在边上插一根香。
青烟袅袅,这座佛国岛屿历经千年,沧桑不败,林红妆走在其间,看着这一幕幕,那颗不定的心也终于缓缓平静了下去。
昨晚的梦……是在告诉自己什么吗?
林红妆想起昨天做的那个梦,便忍不住心神颤抖起来,这一刻她真的无比渴望去问问陈道旭,或者去打听打听他的消息,想要知道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出事。
但她最终忍了下来,内里一颗心如何支离破碎,她也硬生生忍了下来。
这就是炼情路的可怕。
林红妆走到离观音寺不远处的小院子内,这里平日里都是普陀山道场尼姑们住的地方,偶尔会有游客来看看,但平常的时候都十分安静,什么人都不会有。
但是今天,当林大小姐走入这个院子的时候,却发现在院子内,正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那里,仰头看着一颗合欢树,看的很是出神。
这个人年纪不大,大概二十五岁,身高一米八左右,侧脸很是英俊,浓眉大眼,鼻梁挺翘,背着黑白色条纹相间的双肩包,身上穿着运动衫,看上去很是时髦,似乎还是一个学生的样子。
林红妆看着这个出现在院子里的男人,微微皱了皱眉,因为她也没想到会有这么早来这里,而且还占据了自己平日里散心希望站的地方。
那棵合欢树,是林红妆自来到普陀山道场后,每每心烦意乱之时便会过来观看的树。
“你是谁?这里是我的地方,不允许别人进来打扰!”
林大小姐只有在面对那个心底男人的时候,才会露出无限温柔,至于其他人,她懒得理会,很是不客气地出声说道,打断了这个年轻人的欣赏。
那个年轻人回过神来,转头看向林红妆,似乎也被林大小姐倾国倾城的面容惊艳到了,脸上露出几分羞赧来。
“哦,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指了指观音寺后面的小山观音像,“我是过来礼佛的,走着走着路过这小院子,发现这棵合欢树很漂亮,就进来看了看,实在是抱歉。”
看到这年轻人还算礼貌,林大小姐摆了摆手道:“算了,不怪你,你去礼佛吧!我要在这里站一会儿。”
年轻人点了点头,朝林红妆笑了笑,便背着包朝院子外走去,但没走几步,他又停住了脚步,回头笑道:“对了,我姓齐,叫齐晨,早晨的晨,你叫什么?”
林红妆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丝毫没有回答问题的意思,只是站在合欢树下,仰头看去。
清晨阳光洒下,落在林大小姐完美的侧脸上,整个世界都似乎变得明亮了。
齐晨痴痴地看着,好一会儿后才将目光收回,背包离开了这院子,朝山上而去。
林大小姐依旧站在那里,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陈道旭的模样,梦中的场景翻来倒去,令她久久不能忘怀。
林红妆闭上了眼睛,然而时间还没有过去多久,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再次响起。
“喂,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林红妆轻轻皱眉,睁眼看过去,发现之前离开的那个齐晨又出现在自己不远处,一脸真诚地看着自己,手中还拿着一瓶矿泉水。
林红妆不予理会,想要继续闭上眼睛,调整自己的心绪,但齐晨却是自顾自又说起话来。
“其实关于合欢树,是有一段故事的,说的是古时候这种树也叫苦情树,有个书生上京赶考,他妻子粉扇在他离家之前就指着门前的苦情树和他说,‘夫君此繁华,乱花迷眼,切莫忘了回家的路!’书生当时应诺而去。”
“后来粉扇等了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却始终没有等到那书生的回来,直到垂垂老矣,生命到了尽头,粉扇才拖着病躯来到这棵见证她和书生爱情的树前,用生命发下重誓,说:‘如果丈夫变心,从今往后,让这苦情开花,夫为叶,我为花,花不老,叶不落,一生不同心,世世夜欢合!’说罢,她就气绝身亡了。”
顿了顿,齐晨看了眼林红妆,林大小姐依旧是一脸无动于衷的模样,轻声说道:“后来到了第二年,果然这苦情树便果真都开了花,全都是粉红色的扇子模样,后人也就把苦情树,改名叫做合欢树了。”
“喂,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
林红妆再次睁开了眼睛,冷冷地看过去,回道:“你想表达什么?没事的话,赶紧上山礼佛吧!”
齐晨没有气馁,笑了笑回道:“我没想表达什么,我只是觉得你有心事,而且我也不是什么真的佛教信徒,就是来普陀山欣赏欣赏景色,顺便礼佛而已……嗯,你要是觉得我可信的话,不如将你的事情和我说一说,或许会好受一些。”
“不需要。”
林红妆很平静地回道,闭上眼睛,不予继续理会。
齐晨有些无奈,但也没再继续说下去,只是将那瓶没有开盖的矿泉水放到了林红妆的附近,便背包又离开了。
这一次林大小姐睁开眼来,看着那瓶矿泉水,好一会儿才有些淡漠地摇了摇头。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