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长话短,第二天日上三竿,林奇才从酣睡中醒来。如此惬意的作息时间,对于林奇来说是一种奢侈。不过这是在伏虎山上,又不是在家里,既不用送瑶瑶和小姨子去上学,也不用送大老婆去上班,可谓无事一身轻。
一缕暖暖的晨辉透过木格子窗,照在他的身上和脸上,遥望不远处的崇山峻岭,仙雾萦绕,美不胜收。
笃笃笃。
“大叔,你还没有起床呀?太阳都晒屁股啦。”
“起了起了,这就来。”沐浴在阳光里的林奇一个鲤鱼打挺,三下五除二的穿好衣服,揉着眼睛一推门,门外却是早就梳妆打扮好的谭小仙。
小丫头仍是一身素白衣裙,白袜白布鞋,飘飘的长发用糖果色发卡扎成两束可爱的长马尾,看起来就跟漫画里的萌少女一样。
“大叔好懒,仙儿早就起床了呢。”女孩调皮的一笑,说话时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吐气如兰吧。
“小仙,你嘴里含的是什么?”林奇好奇道。
“是碧幽草的根茎,我娘要我每天起床都要含一块,说是对牙齿和口腔有好处。”谭小仙说完,还刻意张开小嘴巴,把湿哒哒的丁香小舌伸了出来,上面还沾着几缕晶莹的口水,可爱中又有点诱人遐想的成份。
“无双姐还真是有主意,这碧幽草的根茎有滋阴之效,而且香味淡雅而不醇厚,确实适合小女孩使用。”林奇笑着给了句评价,信步来到庭院内。
“大叔,你还没吃早饭吧?娘知道你来,一大早特意蒸的桂花糕,还在锅里热着呢,我去给你拿吧?”
“不必了,留到中午一块吃。”林奇看了眼头顶的太阳,这离着晌午饭也不远了,不过令他感慨的是,无双姐竟然还记得他以前最爱吃的东西,这份绵绵的情意,实属难得。
“大叔,你小心一点,讨厌鬼来了。”谭小仙正要说话,却看到练功归来的薛怀仁,不由得低声提醒道。
“讨厌鬼来了?”林奇一愣神,这才反应过来,敢情小仙说的讨厌鬼,赫然是她的大师兄。
“林兄起的挺早呀,真不愧是单杀猛虎的高手,连作息都跟我们这种平庸之辈不一样。”薛怀仁走到跟前,阴阳怪气的笑道,意思在明确不过:你还习武之人呢你,习武之人有你这个时候起床的嘛,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天色破晓时,阴气下沉,阳气复苏,正是采天地之灵气的绝佳时机,这个时间段不练功,竟然用来睡觉,真是暴殄天物的家伙。
其实他哪里知道,林奇每天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进入超深度睡眠,根本不需要在用早起的方式进行修炼。这超深度睡眠说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大致的意思就是,肉身虽然进入了休眠状态,但意识会剥离出来,控制真气的周天游走,达到一边睡觉一边调息的目的。
“喂喂,你说你自己,不要带上我好吗,什么叫我们这种平庸之辈,我跟你不一样好吗?”谭小仙对薛怀仁的言论,却是持有反对意见。她自幼习武,虽然根骨孱弱,但十三岁成为灵溪境初期高手,这可不是吹出来的。只可惜她只是在炼气上有天赋,炼体上却是一直在原地踏步,属于炼气境中的异类。
这就好比一个人空有一身的技巧,出招时却没有半点力道,逃跑和躲避尚可,真要跟同级的人交起手来,却很难讨到便宜。
所以薛怀仁那句“我们”,自然有将她囊括在内的意思,她会同意这种观点才怪呢。
“咳咳,我这个人懒散惯了,不过你起的这么早,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笨鸟先飞?”林奇笑笑道。
“你!”薛怀仁听到这话,原本挺美好的心情顿时化为乌有,你的意思,我就是笨鸟呗?
“嘻嘻,大叔比喻的真恰当,有聪明才智的人,自然不会下死功夫,头脑愚钝的人,就只能勤能补拙喽。”谭小仙摇头晃脑的说道,立场明显偏向林奇那边,她觉得是这个薛怀仁先夹枪带棒的糟蹋人,然后大叔才选择反戈一击的。
有小师妹在场,薛怀仁不好多说什么,只得吃瘪的笑了笑,道着:“小师妹,今天是周末,按例放假半天,你有什么打算吗?”
“额,我想去逛京城,吃这么大串的冰糖葫芦!”谭小仙说完,还用手指在胸前比划出一个圆来,一看就是个资深小吃货。
冰糖葫芦林奇吃过,酸不溜丢的,也没觉得有多好吃呀,要是吃的话,还是天福号的酱肘子比较给力。
“京城?你昨天刚犯过错,师娘应该不会同意你往京城里跑的。”薛怀仁先是当头一棒,然后眼神贼溜溜道:“这样吧小师妹,林兄初来乍到,对我们这伏虎山的地势还不太熟悉呢,今天下午我们带林兄出去逛逛怎么样,带上狩猎用的工具,岂不美哉?”
“咿呀,打猎好打猎好,大叔你去不去?”听到这个主意,谭小仙乐的直咧嘴,她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出去游山玩水,那情缘崖的崖壁上有一个老鹰窝,地势陡峭,甚是诱人,她早就想养一只小鹰了,可攀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莫说那窝里的蛋了,连块蛋皮都没看见过。
“只要你高兴,怎么着都成。”林奇笑吟吟的答道,出去游山玩水,总比呆在家里强。而且现在距离拍卖会开始还有几天呢,炼丹的事情拖一拖也没什么大不了,这样还能容无双姐准备上半天时间,把那些天材地宝分分类,到时候用起来,也显的方便。
见林奇